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3月第9期   作者:魏恒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水旱灾害的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水旱灾害的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文以防汛抗旱为研究,重点分析了相关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提升防汛抗旱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指引。
        关键字:防汛抗旱 问题 对策
前言
        通过对当前我国防汛抗旱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着认识程度不足、技术水平较低、监测能力不高、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导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效果不甚理想,极大地影响到了水资源利用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酿成的经济损失不可估量。在新时期,为了保证防汛抗旱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必须要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水平,针对以往工作的不足之处制定有效的应对之策,确保在防汛抗旱工作上真正把握主动权,在此情况下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能真正成为现实。
1.我国防汛抗旱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1短期内构建完善的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难。
        我国幅员辽阔,东西部、南北方的自然地理条件差异很大,降水时空分布极为不均,降水量自东南向西北逐步减少。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每年6—9月。我国水系发达,河流总长度超过150万km,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2万多条,2/3的国土面积、90%以上的人口不同程度受到洪水威胁。目前防洪抗旱工程体系方面还存在部分大江大河堤防尚未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大部分中小河流防洪能力普遍偏低,建于20世纪50—70年代的水库大多数建设标准低、管理投入不足、维修养护不到位、老化失修,多数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偏低,河湖调蓄和生态空间管控较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受资金和自然条件的制约,难以在短期内得以根本性解决。
1.2对水旱灾害缺乏全面认识,抗灾不惜代价
        长期以来,政府和社会对水旱灾害一直抱有“全力抵御”的态度,特别是灾情严重时,政府部门不仅动用各种力量投入抗灾工作,还会联合宣传部门,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对外宣传,发动人民群众等一切可能的力量来抵御灾害。 “全力抵御”的抗灾模式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抗灾成效,但也耗费了巨大的成本,甚至有时会大于灾害造成的损失。总体来看,由于水旱灾害会导致严重损失,对灾害采取抵御的态度无可厚非,但从古到今的经验无不证明,不顾一切地严防死堵从长远来看贻害无穷。洪涝和干旱是水文循环中必然会发生的小概率现象,只有对人类社会造成损失的洪涝和干旱,才能够称得上是水旱灾害。因此,水旱灾害可以看成是人文系统与水系统间矛盾的直接表现。极端的水旱灾害,也往往由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所共同引发。因此,全面抵御洪涝和干旱的态度,并未触及洪涝和干旱发生的本质原因,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思路,甚至会导致人水矛盾的激化。
1.3基础设施落后,监测能力不高
        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呈现明显的不均衡状态,在经济落后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无法达到既定要求,这些水利设施不能够稳定可靠的运行,其功能发挥受到了限制,在防汛抗旱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当地水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浪费现象更是屡见不鲜,难以满足人们的日常用水需求,大大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形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会成为一句空谈。
        信息时代背景下,加强对环境数据的监测,对环境信息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已经成为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内容,此举可以在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及时发现和处理,保证所用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对洪涝和干旱灾害进行有力的遏制。然而受到技术和人才的制约,我国环境监测能力处于较低层次,不能够对自然灾害进行准确播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运用的方法手段极有可能不是十分的科学可行,给灾害治理增加了难度,灾害损失也会陡然上升。


2.新时期防汛抗旱新举措
2.1尽快厘清职责、明确界限,建立协同机制
        2018年转隶伊始,金沙江和雅鲁藏布江连续发生了4次堰塞湖险情,水利部和应急管理部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成功应对了堰塞湖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损失。但从水旱灾害防御和防汛抗旱工作特性来看,未来还有许多职责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厘清。一是在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方面,需要就数据采集、预测预报、预警发布等进行细化和明确。二是在水工程调度方面,要区分常规调度和应急调度的界限,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协同合作机制,避免事情多头管、事情无人管。三是理顺防洪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和实施应急抢险之间的关系,界定水利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四是明确山洪灾害防御由谁负责。目前批复的“三定”方案没有具体明确山洪灾害防御由哪个部门负责,亟待确定。五是流域机构职责。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在流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水利部不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总)的具体工作,流域机构自然不再承担流域防总具体工作。根据厘清后的职责,尽快建立相应的协同机制,以策安全。六是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2.2转变指导思想,强调人水和谐
        结合我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形势和未来发展的要求,应把人水和谐思想作为我国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思想,政府和社会对洪涝和干旱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观念也应当得到转变。防汛抗旱工作不是无原则地保护经济社会不受任何损害,也不是一味被动地向水旱灾害妥协。人类应当将人文系统与水系统视为有机的整体,平等地站在人文系统和水系统的角度上分析和对待洪涝和干旱。建议我国转变防汛抗旱工作的性质,转而以人水和谐为最终目标,通过防汛抗旱工作缓解人水矛盾,并大力开展防汛抗旱与人水和谐的宣传,使公众充分认识到防汛抗旱工作的本质和当前人水和谐的现状,遏制当前将洪涝和干旱妖魔化、敌对化的态势。
        在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时,应当重视与洪涝、干旱的和谐共处,弱化对水系统的直接干预以及与水旱灾害的直接对抗,从缓解人水矛盾的角度上进行灾害的预防、应对和治理,顺应自然规律,适当放开对河流、洪水的束缚,充分发挥人类社会对水旱灾害的承受能力,合理分散灾害风险,把总体风险控制在人类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在人类可承受限度之内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达到经济、环境成本与抗灾收益、环境收益的最优平衡。面对干旱和洪涝,应当针对具体的灾情做出具体的分析,既考虑水旱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也要顾及防汛抗旱工作对自然界和人水关系的影响,力图通过防汛抗旱来促进人与自然长久的和谐。
2.3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水文监测工作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根据灾害发生概率进行等级划分,确定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在资金方面可以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让社会公众知道水利工程建设的紧迫性,主动进行投资,并在水利工程运行过程中进行动态监督,将维护保养不到位以及随意破坏水利工程等恶劣行为进行举报,确保水利工程的运行状态良好,那么洪涝和干旱等灾害的发生风险就会明显下降,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为了增强对洪涝和干旱灾害的抵御能力,必须要依靠水文监测工作来获取完善准确的信息,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依据。一方面要引入先进技术和设备,打造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水文信息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处理; 另一方面则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他们能够准确使用现代化技术和设备,更好地胜任岗位工作,促使防汛抗旱工作得以稳定高效的开展。
3.结语
        总而言之,防汛抗旱工作是提高我国洪涝和干旱灾害抵御能力,降低灾害损失的有力举措,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要形成合力,制定完善的管理体系,同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水文监测工作,从而充分展现防汛抗旱工作的实施价值,实现人水和谐理念,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参考文献
[1] 刘宁. 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J]. 中国防汛抗旱,2012(2):
1-4
[2] 余健. 中国旱情态势及防控对策[J]. 西北农业学报,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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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宁.进一步提高科学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J]. 求是,2010(8):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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