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税收管理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9期   作者:王若楠
[导读]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以及广泛应用,我国迈进了数据处理的新时代。

         【摘要】随着大数据的发展以及广泛应用,我国迈进了数据处理的新时代。而税务部门对大数据的利用仍处于初级阶段,根据我国当前税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管理进行分析,从税收管理政策、获取数据以及构建税收风险模型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有效率的税收管理建议,以完善我国税收管理制度。
         【关键词】大数据;税收管理;涉税信息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以及金税工程三期的全面开展,标志着税收管理信息化进入了新阶段。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税务部门广泛使用大数据开展征税纳税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在为税收管理提供崭新工具,强化税源管控、提升税收管理效能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因此,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构建税收征管体系,实施“信息管税”,必然成为税收征管模式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根本之道。
二、大数据时代特征
         随着技术革命的不断发生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进入大数据时代,就像我们所走之路都会留下足迹,我们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任何活动也都会留下数据。互联网的渗透范围已经可覆盖全国大部分的范围,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影响人们生活的生产要素不仅包括传统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更是加入了大数据这一新的生产要素。根据大数据的定义,即形式多样,来源广泛的庞大数据组,大数据时代具有数据体量巨大、数据类型多样化、数据价值密度低以及处理速度快的特点。
三、大数据时代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规范
         大数据技术以信息共享为依托,然而我国在税收信息化方面还处于立法上的真空地带,运用大数据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此外,随着以“无纸化、信息化、虚拟化”等为特征新兴业态的飞速发展,税源与以往相比更具有隐匿性、流动性、复杂性。传统税收所依据的属地管理受到交易虚拟化和跨地经营的挑战,税源管理受到了电子交易的挑战。因此,尽管科技进步迅速,而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面对新的社会发展态势却显得力不从心,我国还未有与之相匹配的税收规范,对社会活动新业态的各种应纳税行为进行规范,无形中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风险。
         (二)税务人员缺乏大数据管理思维模式
         税收大数据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税收大数据仅包含税收征管数据,而广义的税收大数据还包含了互联网数据和外部交换数据。然而,当前税务人员并未对大数据的本质和特征缺乏一个清晰和准确的认识,部分税务人员割裂了税收大数据和税收信息化的关系,误认为其仅仅是一种工具,用以服务税收工作、方便其税收工作的开展;此外部分税务人员对税收大数据缺乏必要的重视,没有实现对大数据在税收中的具体应用方式和理念进行深入的了解,认为税收大数据是与税收信息化的简单相加,没有发现互联网平台、网络信息技术与税收工作的深度融合,及两者有机结合对于建立健全税收制度的重要作用。
         (三)涉税信息质量差、利用率低
         从我国当前税务系统所包含的数据来看,数据来源广泛,涉税数据的标准、口径、格式等方面尚未完全统一,因此税务部门采集的涉水信息数据质量较低,不能为深化税收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对于税务管理而言,大数据分析的目的在于让枯燥无味的数据生动起来,让数据转化为实际税源,深入挖掘分析内外部数据,充分体现将大数据应用于税收的效能。目前,常见的利用大数据对税收数据分析的方式是以报表数据为依托,进行数据比对、税负分析和风险监控。然而,即使经过多年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但是仍然不能从多维度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分析,数据挖掘分析利用率低;同时,目前针对大数据挖掘的数据,更多侧重于对纳税主体具体业务的指导和监督,而在对宏观政策进行决策以及效果评价方面作用有待提高。


         (四)涉税信息安全性有待提高
         税收行业关系着国家的经济,所以其安全性不能忽视。由于网络本身独特的特性,其有一定的无序性和风险隐患,使得涉税信息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涉税数据的安全性除互联网等技术带来的外部威胁外,还存在内部威胁,如税务人员有意或无意泄露以及工作流程操作失误而造成的外泄。税务机关与企业通常有密切的联系,企业的经营状况等信息都掌握在税务机关手中,如若造成信息外泄,必定会对纳税人造成严重危害。这些隐患增加了利用互联网以及大数据进行税收管理的不安全程度,因此,税务机关应重点关注涉税信息的安全问题,从而更好地保障税收行业的安全性与严密性。
四、大数据背景下强化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税收管理政策的建议
         利用大数据对信息挖掘、帮助税务机关征税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然而,我国税收征收的相关法律并未做出与其相关的规定,这不仅不利于税收的征收,也不利于大数据在税务行业的推广。因此,我国应积极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充分的涉税信息采集、获取权力,明确采集数据与使用数据的范围。同时,对涉税信息提供方需要提供的涉税信息以法律形式进行明文规定,并规定涉税信息提供方需要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这可以为税务部门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法律保障,提高税务部门所获信息的质量,强化税收征收与管理。
         (二)加强获取数据方面的建议
         由于目前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所获得的税收数据质量较差,因此要想提高税收数据质量,首要任务是使数据标准化。具体而言,首先要对重要的统计指标名称、指标内容、指标口径、计算方法以及涉税信息采集、汇总和报送等流程进行规范与统一。其次,还应进一步对数据质量的审核与监督进行强化,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商业模式多样化,税收的征收与管理涉及到的领域也愈加广泛。因此,税务机关要善于发挥大数据的优势,对工商、土地、国税等多个部门的涉税数据进行整合,搭建大数据税收审计分析平台和信息处理平台,以扩大数据采集范围,获取更多的涉税数据信息。
         (三)加强构建税收风险模型的建议
         各省市的税务部门应顺应大数据发展的潮流趋势,积极与内部信息管理部门或第三方信息技术机构进行讨论讨与合作,发挥各方优势,即信息管理部门或信息机构提供平台搭建技术,税务部门提高税收管理经验。以规范税收环境为目标,构建税收风险模型,使其能够及时发现不匹配信息,并将该信息与纳税人进行复核,复核之后仍不匹配的信息则转入风险部门进行处理,从而加强税务部门、纳税人和其他涉税信息部门直接的联系,打造属于特色的、具备科技含量的税收管理平台。同时金税三期工程上线后,税务部门也应积极优化税收风险模型,以使能够数据更加快速方便的获取、更加准确的数据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庄月.“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
         [2]杨微.大数据环境下的税收管理分析[J]金融经济,2018(2).
         [3]陈玉春.大数据分析如何应用于税收征管[N]. 人民邮电报,2019-03-29.
         [4]方小珍.国地税合并背景下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思考[J].纳税,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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