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托尔斯泰创作晚期思想发生了剧变,他主张摒弃人类肉体的欲望,大力倡导“禁欲”主义,从而完成“道德的自我完善”。《魔鬼》中灵魂与肉体的矛盾和伦理困境被层层剥开,主人公的精神世界在肉体的爱欲中不断挣扎,这主要体现在灵与肉的冲突,灵与肉的统一,以及肉体的毁灭与灵魂的淬炼之中。
关键词:灵魂,肉体,伦理
引言
1828年列夫·托尔斯泰生于俄国图拉省亚斯纳雅·波良纳的名门贵族家庭。19世纪80年代初,随着俄国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作家的创作与思想也完成了根本的转变。1879年托尔斯泰去基辅参观了大教堂,在与当时的主教会晤之后,他在《教条神学批判》里提出了“灵”与“肉”的问题,其中心在于探索灵魂,而摒弃肉体。托尔斯泰将拯救灵魂视为中心任务,大肆宣扬“禁欲主义”。晚期作品如《魔鬼》、《谢尔盖神父》等都写到了灵与肉的搏斗。本文主要聚焦小说《魔鬼》(1889)中灵与肉的关系问题,着重分析灵与肉的冲突,灵与肉的统一以及灵魂的淬炼等问题。
一、灵与肉的冲突
灵与肉的探讨由来已久。然而,肉身在宗教和伦理语境中长期以来处于被压制的地位,甚至一度被视为罪恶和肮脏的根源。自柏拉图的哲学观念和基督教思想的广泛传播以来,灵魂被视为至高纯洁的象征,肉体被压抑到底层的动物层面。灵魂和精神甚至一度戴上了道德的面具,成为伦理的代名词,“基督观念所强调的禁欲、苦行思想都显示了伦理至上的这一现实。”(王建华,张再林,2014:57)那么何谓伦理呢?刘小枫在《沉重的肉身》里指出“伦理其实是以某种价值观念为经脉的生命感觉,反过来说,一种生命感觉就是一种伦理;有多少种生命感觉,就有多少种伦理。伦理学是关于生命感觉的知识,考究各种生命感觉的真实意义。”(刘小枫,2004:7)从这个观点出发,伦理被明确地划分为理性的和叙事的。理性伦理学指的是一般的被大众所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是一种社会理则。而叙事伦理关心道德的特殊情况,“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营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刘小枫,2004:7)由此,伦理分为了一般规约性的大众理则和属于个人的生命感觉。
灵与肉的矛盾便与这两种伦理有关。在《魔鬼》的男主人公叶夫根尼的个人生命感觉中,性与自然有着某种共通性。性是一种为了身体健康而必需的存在,就如同自然界的繁衍生息一样自然而然。托尔斯泰在描述男主人公叶夫根尼与农妇斯捷潘妮达幽会时,总是先描述周边的自然景色,他们发生关系的场所也是远离人类文明社会的树林或者守林人的木屋。肉体的关系被有意放置在自然界之中。作者似乎也在暗示肉欲与自然性不可分割,人类的肉体欲望就如同肆意生长的自然一般,有其自发性和不可控性。
肉欲首先与人有关——农家女健壮的躯体,笑容,野蛮的生命力。作者多次写道叶夫根尼的脑海里不断出现的是“那双乌黑闪亮的眼睛,那说着‘等了半晌啦’的低沉的胸音,那散发着的清新健壮的气息,那使围裙护襟高高鼓起的胸脯”(托尔斯泰,1986:224)。这是人对人的肉体欲望,是一种性的吸引。这种描写在托尔斯泰的很多作品中屡见不鲜,比如《安娜·卡列尼娜》中弗伦斯基初次见到安娜时,“有一股压抑着的生气流露在她脸上,从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和略带微笑的红唇之间掠过,似乎天性中洋溢着一种不由自主的东西时而闪现在她的眼睛里,时而流露在她的微笑中”(托尔斯泰,1995:60)。又如在《舞会之后》中对女主人公的描写“我只看见那个穿白衣衫、束粉红腰带的修长苗条的身影,只看见她的晖朗、红润、有酒窝的脸蛋和亲切可爱的眼睛。”(托尔斯泰,1986:382)。不过,,这些作品并没有将人的肉欲与自然界的生命力进行类比。而在《魔鬼》中,叶夫根尼的肉欲时刻与自然联系在一起,不论是他首次到林间赴约,还是此后多次私会,都能看到作者不厌其烦地对树林,沟壑,林间小屋,阳光,雨露的描写,人的欲望与自然力融合在一起,造物主给予人与自然界同样的野性,即本能的存在。这就刻画出脱离了社会伦理制约的强大的天然欲望,社会规约里的道德伦理也难以将其克制。
叶夫根尼个人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矛盾的。他虽然觉得维持那种“关系”是不可缺少的,是为了身体健康,但是这种有悖传统社会伦理的行为依然让他忧心忡忡,从而动摇了自己原先的生命感觉。他多次在内心警告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与农妇的私会,但是每次都无法按捺内心最原始的冲动。尤其婚后,他被自己的欲望所折磨,在内心深处也厌弃自己不可控的性欲。他竭尽所能避开斯捷潘妮达,甚至携妻子离开庄园外出度假。不过事实证明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对农妇的肉欲依然如故,叶夫根尼仍然处于一种自我道德的煎熬之中。而庄园里与斯捷潘妮达有肉体关系的其他人——守林人和账房则没有类似于叶夫根尼的伦理困境,他们不觉得通奸违背了自己个人的生命感觉,因而心安理得。就连斯捷潘妮达也持这种观点,在第一次与叶夫根尼见面的时候,她并没有感到丝毫的扭捏或者矫情,而是提前半个小时就到了约定的地点。这种没有羞耻感的行为,归根结底在于人们抛弃了一般性的社会伦理,按照自己的生命感觉去生活和看待周围的一切。即使斯捷潘妮达的丈夫就样貌而言比起贵族出身、受过良好教育的叶夫根尼丝毫不逊色,也不能阻止她屡屡败坏道德的行为,对此她是这么说的:“那有什么,我看,他在外边也在寻欢作乐。我怎么就不行呢?”(托尔斯泰,1986:224)在公开的社会伦理语境中这是一种注定要被唾弃的行为,然而在斯捷潘妮达个人的生命感觉中这是一件各取所需,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其实,庄园里的很多人都知晓叶夫根尼与农妇看似秘密的关系,从贵族出身的母亲到农妇的公公,从守林人到与斯捷潘妮达同行的妇人。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伦理形同虚设,只是凌驾在众人面前,是一个光鲜的信仰,个人对于生命的感觉千奇百怪,并且各有其理据。母亲不反对儿子与有夫之妇的关系,除了因为他未婚之外,也与历来贵族与农奴通奸而不受任何制裁有关。这似乎是一种默认的生活方式。农妇的家人之所以不会惩罚她,与每次通奸可以得到贵族老爷的金钱也不无关系。所以,叶夫根尼灵与肉的矛盾根源不是违背了公开的社会伦理。我们看到庄园内真实的社会伦理是允许贵族老爷与农妇通奸的,只要悄悄进行,不要大张旗鼓就不会受到舆论的谴责。灵与肉的真实矛盾在于男主人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个体感受与肉体欲望背道而驰。叶夫根尼对于斯捷潘妮达只有肉体的欲望,而没有精神和灵魂上的连接,他并不承认斯捷潘妮达是与他“相好”的人。因为二者之间只有肉体交易,并没有丝毫的精神寄托。叶夫根尼灵魂内部真正深爱的人是自己的妻子,只有在家庭中,在夫妻彼此的爱与理解中,灵与肉的统一才可能实现。
二、灵与肉的统一
灵与肉的矛盾冲突一直啃噬着男主人公的内心。然而,灵与肉的结合并非没有可能。除去单纯的肉体欲望,男主人公叶夫根尼在认识未来的妻子丽莎之后,慢慢找到了与之惺惺相惜的灵魂伴侣。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成为灵与肉结合的一种方式。
与黝黑、健壮的农家女相比,贵族出身的小姐表现出一种纤纤体态,“丽莎的身材很高,苗条而修长。她身上的一切,她的脸、手指和两只脚都是细长的。她的鼻子也长,不是向上隆起,而是笔直的。她的脸色白里透黄,十分娇嫩,还泛着娇艳的红晕,她那淡褐色的头发又软又长又鬈,她那温柔的、信赖的眼睛美丽而明亮。特别是这双眼睛使叶夫根尼心醉,他一想起丽莎这双明亮的、温柔的、信赖的眼睛便浮现在他的眼前。
”(托尔斯泰,1986:228)作者对丽莎的外貌描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未出阁的处女,没有自然的狂野,而多了几分深居闺中如温室花朵的柔弱感。与联想斯捷潘妮达摆动的双手、扭动的屁股不同,叶夫根尼想到丽莎的时候是一双信赖的眼睛,而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双方正是借由肉体的眼睛而进一步上升到灵魂的互相抚慰。
丽莎,贵族女子中学毕业,虽然之前爱上过两个青年,但是衷心于叶夫根尼之后就再也没想过其他男人,与其他青年更没有任何往来。与斯捷潘妮达凌乱的关系不同,丽莎是纯洁专一的,“她对伊尔捷涅夫的爱竟变成了一种病态,她夜里梦见他,白天在阴暗的屋子里也隐隐约约地看到他,她心目中只有他,别的一切对她都消失了。”(托尔斯泰,1986:228)这种纯洁不但表现在对丈夫肉体的忠诚上,还体现在日常帮助叶夫根尼解决各种事务,在精神上不断向丈夫靠拢。婚后由于欠债,糖厂无法继续,丽莎主动提出来拿自己的钱帮丈夫周转。她认定自己的丈夫品行高尚,“所有的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为这位伊尔捷涅夫效劳,做他所喜欢的事。”(托尔斯泰,1986:234)她不仅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她总是付出她的全部精力去了解、揣摩他的爱好,然后,不管这是什么事情,也不管这有多大困难,她一定尽力去做到。”(托尔斯泰,1986:234)就连自己最陌生的事物,比如农业和糖厂,她都能领会到丈夫的想法。叶夫根尼的母亲对儿子的处境一无所知,只能凭自己本能的母爱去关心儿子。而丽莎不同,她与丈夫有共同语言,是他事业上一位不可或缺的好参谋。叶夫根尼与丽莎有灵魂上的默契,他们能洞悉彼此的内心世界,能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叶夫根尼也觉得妻子比他自己“更能透彻地了解他,了解他的任何心境,了解他的感情的任何细微的变化。”(托尔斯泰,1986:234)托尔斯泰在《论婚姻和妇女的天职》中指出女人的职能应该是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操持家务。毋庸置疑,丽莎就是这样的妻子。人们都夸她是“一位可爱的年轻主妇。”(托尔斯泰,1986:235)她理解丈夫理想的生活是什么,从而也按照丈夫的意愿把家里收拾地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当母亲与丈夫发生矛盾时,她也总是站在丈夫一边。“她从来不曾刺伤过他的感情,总是竭力减轻他的忧思,加强他的欢乐感。”(托尔斯泰:1986:234)叶夫根尼与妻子有和睦的家庭生活,只要外出就每天写信给她,也能收到妻子的回信。当岳母故意刁难自己时,叶夫根尼也能为了丽莎和颜悦色,不跟岳母斤斤计较。
在幸福的家庭生活中,灵与肉得到了统一,孩子的出生正是灵肉结合的结晶。然而,这种和谐却是暂时的。叶夫根尼的灵魂与妻子在一起,而肉体却偏爱斯捷潘妮达。这种天然的肉欲不断啃噬灵魂,当他不敢告诉妻子自己的真实想法时,二人灵魂上的连接也就不断减弱。男主人公内心的纠结、挣扎势必需要找到一个出口。
三、灵魂的淬炼
托尔斯泰给予小说两个不同的结尾。第一种版本里,叶夫根尼再次见到斯捷潘妮达以后又被她所吸引,最后不堪忍受肉欲折磨的他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第二个版本则是男主人公杀死了斯捷潘妮达,他虽受到了一些惩罚,却活了下来。对比两个结尾,一种是消灭产生肉欲的根源,即自身,一种是消灭他者,即引起肉体欲望的对象。但是,肉欲的对象可能是无穷尽的,今天杀死一个斯捷潘妮达,明天可能还会有娜塔莎。通过消灭外界的诱惑来拯救灵魂,让灵魂保持纯洁和高尚的做法,不是解决灵与肉冲突的根本途径。
托尔斯泰在一封通信中曾写道自己对于幸福的理解:“您说人是由精神和肉体两种因素构成。这完全正确,而不正确的是您的推理:幸福是供精神和肉体两方面享用的……幸福只是对精神而言,它只在于越来越多地摆脱肉体——那注定要作恶、是惟一阻碍人得到幸福的因素……”(布宁,2000:104)叶夫根尼在与妻子的爱情中找到了这种灵魂上的幸福,但是肉体并没得到彻底的满足。相比灵魂,肉体是无理性可言的,它是感性的,是人的自然本能。灵与肉的矛盾就在于灵魂要求追求高尚的生活,但是肉体却不受灵魂理性的制约,被外界不由自主地吸引。当肉欲占上风,性上升到“爱”的程度,叶夫根尼甚至想到要与斯捷潘妮达同居,与精神伴侣——妻子离异,从而在事实上抛弃精神和灵魂。这充分展示出肉欲战胜灵魂的风险。然而,男主人公不想承认肉体欲望可以超越灵魂,但又无法控制泛滥的肉欲,所以第一种结局中,他只能选择自杀,宣告自我挣扎的失败。灵魂无法战胜肉欲,只能以肉体的自我牺牲来守护灵魂的高贵与纯洁。在第二种结局里,主人公消灭了农妇的肉体,保留了自己的肉身。显而易见,这时候将责任归咎于外界,是不折不扣灵魂的堕落。表面看来,灵与肉的搏斗中肉体和灵魂都存活了下来,实际上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已宣告灵魂的高洁不复存在。
小说的两个结尾都以肉体的死亡为标志,然而深层含义上灵魂都处于败北的状态。“托尔斯泰从人的内在精神方面来理解生命的本质。在他看来,人的真正生命不在经验现象,而在内心,在于人的内在理性的彰显,在于动物性的个体对理性规律的服从,动物性的躯体只是生命的工具。”(徐凤林,2006:58)然而,托尔斯泰并没有给灵魂一个合适的出口,相反,人的理性和灵魂在肉欲的折磨中不论如何抉择都处于下沉的状态。尘世生活中,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灵魂知道出口在哪里,也看到了应该走一条怎样的救赎之路,偏偏肉体横亘在中间,无法跨越。尘世的肉欲如同魔鬼一般,引诱人,误导人,消灭魔鬼的肉身正宣告着灵魂的虚弱与自我价值的不断瓦解。事实证明,与肉体的欲望相抗争的过程正是灵魂“淬炼”的过程。
四、结语
灵魂与肉体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方面,他们同时存在于个体的人身上。个体对生命的感知更多存在于灵魂之中,灵与肉和谐同一时,身心都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愉悦。但是,肉体的欲望作为一种不受人为控制的原始自然力,往往挣脱灵魂的约束,不断挑战个体的伦理底线。消灭肉体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本质,灵与肉共存于人身上,不论自己还是他人肉体的毁灭都恰恰说明了灵魂的失败与“脆弱”。因此,在面临肉欲诱惑时,不断调整自我对生命的感知,不断进行个体“道德的自我完善”与“禁欲主义”是托尔斯泰指明的一条出路。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托氏的解决方案是在预设肉欲背离道德的前提下提出的,肉体被托氏天然的贬低了,他认为肉欲产生的吸引不能称之为“爱情”,不在“爱情”的范畴之内。实际上,真正灵与肉的结合并不能彻底将之排斥在外。灵与肉的统一不应该以抬高灵魂,贬低肉体为前提,而应首先正视二者的平等地位,只有如此才能探索出灵肉结合的新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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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建华,张再林.肉体里隐匿着灵魂自身的秘密——灵肉二元论之身体维度探析[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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