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魔鬼》是托尔斯泰的晚期作品,其中探讨了人应该如何生活,以及人内在的精神性与动物性之间的矛盾。小说塑造的各色人物从不同维度展示了托氏的生命意识、爱情观以及伦理道德观念,着重展示了平和进取的生命观、堕落轻慢的生命观以及矛盾纠结的生命观等。
关键词:生命意识,精神,动物性,理性
列夫·托尔斯泰是19世纪俄国杰出的小说家,伟大的思想家和道德家。19世纪80年代作家的思想产生剧变,主要体现在“道德的自我完善”、“禁欲主义”、“不以暴力抗恶”等思想主张方面。《魔鬼》是作家的晚期作品,体现出托尔斯泰对于人的动物性与精神的思考,对于生命和爱的认识等观念。
生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外部可见的,包括经验现象和人的生理的整个过程,另一方面它是人内部的精神、意识、感觉、体验等等过程。那么,到底哪一方面能体现生命的本质呢?托尔斯泰认为从人的精神方面入手才可能窥得生命的本质。他认为:“人的真正生命不在经验现象,而在内心,在于人的内在理性的彰显,在于动物性的个体对理性规律的服从,动物性的躯体只是生命的工具。”(徐凤林,2006:58)人的生命只有在找到理性支撑的时候才能绽放光彩,否则只有躯壳存在于世,算不得真正的生活。托尔斯泰在其晚期小说中不断宣扬自己的哲学理念,其中不乏对生命观的阐释。本文以小说《魔鬼》中的不同人物形象为切入点,来阐释作品中蕴含的不同生命观,包括平和进取的生命观,堕落轻慢的生命观,以及矛盾纠结的生命观。
一、平和进取的生命观
托尔斯泰在《论婚姻和妇女的天职》里指出女性的活动场所应该在家庭之中,“妇女的使命毕竟主要是生孩子,教育孩子,抚养孩子。”(托尔斯泰,2000:121)理想的女性不应过分打扮,也不应该抛头露面于社交场合,应该安心在家相夫教子。托尔斯泰拥有保守的妇女观,然而恰恰是这种看似传统的女性形象却如一股清泉静静地缓流于生命的原野,于宁静中蕴含着巨大的生命力。叶夫根尼的妻子丽莎就是这样的角色。
丽莎的生命底色是纯洁的白色。她出身于式微的贵族家庭,却没有因为叶夫根尼比她更富有而急于攀附。她有少女的纯真与羞涩,在遇到意中人之前就像一棵娇羞的花朵在角落静待自己的绽放。她不过分打扮自己,也不张扬,“身材很高,苗条而修长。她身上的一切,她的脸、手指和两只脚都是细长的。她的鼻子也长,不是向上隆起,而是笔直的。她的脸色白里透黄,十分娇嫩,还泛着娇艳的红晕,她那淡褐色的头发又软又长又鬈,她那温柔的、信赖的眼睛美丽而明亮。”(托尔斯泰,1986:228)在看似纤细柔弱的躯体之下,丽莎的内心坚强、笃定又充满智慧。她在婚后将自己的生命意识融汇到丈夫的生命之中,视丈夫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视二人的新家庭为自己的堡垒,并竭尽全力去营造新生活。这主要表现在她各个方面都能理解自己的丈夫。当叶夫根尼的糖厂面临倒闭,同时大量欠款压得他喘不过气的危难阶段,丽莎主动将自己的钱拿出来接济丈夫。不论怎样的情形,她从订婚之后就一直坚信自己的丈夫是“世界上所有的人中最高尚、最聪明、最纯洁的人,因此所有的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为这位伊尔捷涅夫效劳,做他所喜欢的事。”(托尔斯泰,1986:234)很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为另一个人无条件付出,但是丽莎具有这样的生命观,她将自己生活的目标建立在为丈夫服务的方方面面上。她尊敬自己的丈夫,察言观色,从来不会刺伤他的感情,也不会增加他的烦恼,而只会将欢乐带给他。正如叶夫根尼所认为的那样“她往往比他自己更能透彻地了解他,了解他的任何心境,了解他的感情的任何细微的变化。”(托尔斯泰,1986:234)丽莎不仅性情娴静,说话极有分寸,将家中大小事务都能按照丈夫的心意去安排和布置,而且她还成为了丈夫最贴心的朋友。二人不仅是夫妻,还是名副其实的知心好友。她作为一名家庭主妇,为了能与丈夫有共同语言,“甚至连最陌生的事物,如有关农业和糖厂的种种事情以及对人的评价等等,她都能很快领会到。”(托尔斯泰,1986:234)正是基于与丈夫同命运的生命观,她对世界上的一切都能以丈夫的眼光观察。因此,当母亲与丈夫发生隔阂时,她坚决地站到丈夫一边,没有丝毫的优柔寡断。
丽莎柔弱的身体里满含对生命的热爱,这种热爱最终转化为对家庭的呵护,对丈夫的忠贞,以及孕育新生命的勇敢之上。由于身体欠佳她之前流过一次产,而第二次怀孕之后她又遭到了意外,卧床不起。当时所有的人都处于慌乱之中,唯独她,虽然不能动弹却没有表现出任何惊恐失态的样子。在转危为安后,丽莎也没有听从大多数人的意见到莫斯科,而是怀着对丈夫的爱意和信任,勇敢地留在庄园生产。在分娩这样的大事面前,更能看出丽莎已经将自己内在顽强的生命力全部浇灌到丈夫身上,她为了所爱的人愿意冒一切风险,甚至是生命。正是由于这份忠贞和坚定,丽莎获得了真正的生命力与幸福。她与丈夫的结合既有爱情的结晶,更体现在彼此相护相知的灵魂之中。丽莎旺盛的生命力并不在于躯体多么强壮,而在于内在精神与灵魂的强大。当灵魂足够强大,肉身就不能成为束缚幸福的牢笼。正如托尔斯泰所言:“一个人如果明白了,生命及其幸福就在于这一灵魂与肉体的脱离之中,那么,无论有怎样的不幸、痛苦和疾病,他的生命都不是别的,而只能是牢不可破的幸福。”(Толстой, 1993:400)丽莎正是在强大的内在精神中不断地成长起来,她的生命力量如同涓涓细流,清澈透亮,不断散发着旺盛的生命力。
二、堕落轻慢的生命观
斯捷潘妮达是一名农妇,在叶夫根尼婚前与之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关系。她作为一名已婚妇女,偷偷在庄园里与其他男子保持不当关系,并且没有丝毫的愧疚之情。她总是戴一面鲜艳的红头巾,穿着盛装艳服穿梭在各个场合,甚至包括从教堂出来。她就像一只花枝招展的孔雀,唯恐其他人看不到她娇艳的脸庞。斯捷潘妮达身上的生命力看似旺盛,实则是虚弱的,因为她的内在精神已经堕落,美丽矫健的皮囊是纯粹动物性的存在,就如同自然界繁茂的森林一般总会被岁月慢慢侵蚀。
斯捷潘妮达与丽莎形成了某种鲜明的对照。丽莎柔弱,她矫健,丽莎生育后不能亲自哺育女儿,她可以。丽莎手脚纤细,显得苍白无力,而她身体宽大,走路轻盈。在外形上,斯捷潘妮达似乎比丽莎更有生命力。然而,一个不懂得自己精神世界何在的人,是谈不上真正的生命力的,更何况是一个对自己的堕落行为毫无羞耻感的人。斯捷潘妮达第一次与叶夫根尼见面时,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拘谨和羞愧,因为在她的生命感知中,这种事再正常不过。对此她是这么说的:“那有什么,我看,他(指丈夫,笔者注)在外边也在寻欢作乐。我怎么就不行呢?”(托尔斯泰,1986:224)托尔斯泰曾经划分了四种生活方式,其中一种就是对“生命即罪恶和荒谬一无所知并且毫不理解的‘浑浑噩噩’的生活方式”(转引自赵桂莲,2003:184)很明显,斯捷潘妮达就属于这一类,她对自己堕落的生命观毫无察觉,甚至觉得及时享乐并无不妥。更可怕的是在叶夫根尼的庄园里,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只有她一个。
一个夏天过后,叶夫根尼与她的事情便在庄园里不胫而走,甚至斯捷潘妮达的公公和叶夫根尼的母亲都知晓此事。
只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也没有谁受到指责。为什么伦理在此实效了呢?首先有必要指出什么是伦理。刘小枫在《沉重的肉身》里指出“伦理其实是以某种价值观念为经脉的生命感觉,反过来说,一种生命感觉就是一种伦理;有多少种生命感觉,就有多少种伦理。伦理学是关于生命感觉的知识,考究各种生命感觉的真实意义。”(刘小枫,2004:7)他将伦理分为理性的和叙事的。理性伦理学指的是一般的被大众所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是一种社会理则。叙事伦理关注道德的特殊情况,“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营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刘小枫,2004:7)正是由于个体对生命感知的不同,每个人形成了与社会伦理不尽相同的生命意识。个体在自我营造的生命意识中是自洽的,不仅按照自己内在的叙事伦理讲述过去的事情,而且照此活在当下并展望未来。如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当社会伦理与个体内在的叙事伦理发生冲突时,有道德的人会考量社会伦理的约束,而道德堕落、对生命持轻慢态度的人则更多考虑自我利益的得失,这时所谓的社会伦理就会被架空。叶夫根尼的庄园就在经历这样的伦理考验,对于自己或者身边人私密的不正当关系,社会伦理处于空悬状态,真实的伦理状况是大家默认的久已形成的恶习。这种公开的秘密只要没人去捅破,所有人都可以相安无事地生活。然而,这种伦理环境的形成正见证了人的真正生命力的丧失。
人的生命观并不完全依赖于外部环境,即使真实的伦理环境是堕落的,每个人仍然可以做出自己的生命选择。当自我被外在环境所困,被肉体的享乐和金钱所迷惑,人内在的精神理性就越来越虚弱,对生命的理解也就越来越浮于表面,从而造成道德的堕落和对生命的轻慢态度。托尔斯泰认为要理解生命的意义,人首先必须具有理性,然后在此基础上保持信仰。“人为了生活得好,他应当知道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为了知道这一点,就需要信仰。信仰就是知道什么是人和他为什么活在世上。而这样的信仰在全部理性的人那里也都具有。”(托尔斯泰,1993:9)这里的信仰很显然不是宗教意义上的信仰,而是人们如何看待自己,如何生活,具有怎样的生命观。以斯捷潘妮达为代表的一类人体现出了缺乏理性思考的动物性,他们更多按照本能生活,对生命持轻慢态度,得过且过,甚至不会受到社会伦理的制约,因此也毫无羞耻感可言。当人违背理性的生活准则,对生命持轻慢态度时,命运往往会给其致命一击。在小说的第二种结局里,斯捷潘妮达就为自己的放荡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三、矛盾的生命意识
作为小说的男主人公,叶夫根尼具有复杂的人格特征,而这种特征也造成了其矛盾纠结的生命意识。托尔斯泰认为“男人的天职是作人类社会蜂房的工蜂,他们的天职是无限多样化的。”(转引自赵桂莲,2003:188)叶夫根尼就是这么一位合格的“工蜂”。他出身贵族家庭,毕业于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能接触到最上层的社会圈子,还有部里的美差。但是在父亲过世之后,他毅然决然地返回乡下,接手债务缠身的庄园,并竭尽所能去保住田产。他坦率,诚实,即使债务缠身,举步维艰,也没有背信弃义。在经营庄园和为人方面,叶夫根尼得到了大家的肯定,一致认为他是一个善良、纯朴、诚恳的人。在他的努力下,庄园重新焕发生机,债务也偿清了,还在糖厂和农业经营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此外,叶夫根尼还加入了县议会,决定为人民建言献策。一定程度上讲,他是一只出色的“工蜂”,在各种社会角色中都有出众的表现。
然而,他却在处理个人问题上遇到了麻烦。这一切都源于与农妇斯捷潘妮达的秘密关系。在叶夫根尼的眼中,维持这种关系只是为了健康,并不是淫欲。他每次也在极力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但是,内心深处却不断忍受着折磨。尤其在婚后,他与妻子丽莎可谓在灵魂上相互契合,妻子不仅温柔娴静,持家有方,而且能与他探讨事业上的发展,能体察他的一切诉求。但是,夫妻的恩爱生活也不能帮助叶夫根尼摆脱斯捷潘妮达的诱惑。他尝试了一切可能的办法,包括不让她出现在自己家里,避免与她的接触,甚至携妻子到克里木度假以远离她。叶夫根尼深知自己对家庭和妻子的责任,同时也真心爱自己的妻子,但是这种爱更多是精神上的契合,他的灵魂被不断涌现的肉欲所折磨。他对生活,对家庭,对亲人都持有认真的态度,身上的理性要求他克服个人欲望,投入事业和家庭,但是身体的本能却一次次将他撕扯,怂恿他做出不道德的事情。
如果叶夫根尼是一个彻底的道德堕落的人,就不会面临自我内心的纠结,就会无所顾忌地与农妇厮混。问题恰恰在于他是一个不受外界干扰,对待生命有自己的信念的人,这种信念源于他区分了躯体的享乐和精神的愉悦。起初,他认为与斯捷潘妮达是没有感情可言的,只是纯粹的交易,也拒绝称之为“相好的”。婚后,他的精神愉悦来自家庭的幸福,来自与妻子的相知相爱。他的生命意识是清醒的,理性的他知道应该怎么生活。然而这种理性却不断受到肉欲的挑战,以至于他甚至想过离开现在的妻子,与斯捷潘妮达一起生活。当人身上的动物性不断威胁理性时,人的生命观也就随之发生动摇,这也正是叶夫根尼面临的精神危机。托尔斯泰曾说:“人生的真正幸福不在于达到他眼前的目的,而在于追求他不可企及的目的之过程。”(Толстой,1957:40)叶夫根尼在追求个人幸福的过程中由于思想的困顿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第一种结局,笔者注),这种轻生行为既是对自身原有生命观的捍卫,同时也宣告着原有生命观的脆弱。在托尔斯泰看来,强大的生命力量不在于肉体的健硕,而在于理性的健全和坚定的生活信念。当人的动物性对理性规律的服从越来越少,人的生命观也就会越来越矛盾。
四、结语
人生必有一死,这是生命的规律。然而,如何看待生命,如何生活却需要理性的思考。人的肌体的强大与健全未必会营造正确的生命观,像斯捷潘妮达之流浑浑噩噩地生活,丝毫不对社会伦理持敬畏之心的人,最终只能招致生命的毁灭。只有对生活有清醒认识的人,在精神上强大坚定的人才能细水长流,比如外表柔弱内心却坚韧、笃定的丽莎。当人身上的动物性不断增强,理性无法克制时,一个办法便是“不避现实中不道德的一面,不是对此视而不见,但不要把它看作是绝对不变的和不可逆转的东西……”(转引自徐凤林,2007:311)勇敢面对生命中出现的诱惑,并且从中发掘善良的因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此才能拥有健康的生命意识,生命之树才能不断焕发青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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