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9/4   来源:《文化时代》2020年11期   作者:孔婧武敬
[导读]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对国家意志的自觉体现。因此,国有企业需要不断地推动企业内部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以及管理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加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融合程度,力图在国有企业的内部,营造一种良性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提升企业内部职工的工作动力,强化企业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做出实际优化完善,借此促进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天津300300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对国家意志的自觉体现。因此,国有企业需要不断地推动企业内部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以及管理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加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融合程度,力图在国有企业的内部,营造一种良性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提升企业内部职工的工作动力,强化企业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做出实际优化完善,借此促进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 前言: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企业实现良性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工作作又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监督支撑,二者联系紧密,不可分割,所以国有企业做好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融合。具体需要国有企业秉持“从严治党”的任务方针,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各个相关部门,加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紧密连接,重视二者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协助,以此保障以主体责任为基准的融合工作同频共振,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的关系 在当今社会发展环境中,若想实现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协同发展,就要求二者在融合过程中遵循“高标准、严要求”这一准则,在融合过程中对两项工作之间的关系进行精准定位。首先,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相辅相成,在从严治党实施开展过程中,国有企业党委对工作开展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则是保证主体责任的实际落实,责任落实可以促进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良性工作环境,同时,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质落实也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因此,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密切相关,不可能完全分离,各自发力。其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开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两项工作的展开都需要做到于对方而言有配合、有协助,方向一致,任务一致,在党建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效能,以此保障国有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相当于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看作为同一事物的正反两个方面,其中党建工作发挥着正向引导作用,而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监督警醒作用,利于规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所导致的工作懈怠、行为不规、违法乱纪等问题现象。 二、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合的具体路径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纪检监察工作的首位 如果要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融合,就需意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在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将党的政治建设置于纪检监察工作首位,同时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全过程,在坚实的政治导向及实际的监督成效下,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为了使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实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需树立正确的政治纪律,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不在国有企业模糊概念,而是将监督、执纪审查、问责、奖惩等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细节中,以此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纪检工作时的实际权威性。其次,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将思想意识合理地深入并转化为纪检监察的实际行动,在实践中将自我要求、自我提升、自我监督的严格标准贯彻到国有企业的管理发展全过程当中来,助推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实现有效融合。 (二)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当今时代发展形势下,我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想打破以往工作流于表面、流于形式的窘境,亟需意识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国有企业整体长远发展的直接影响,要从国有企业的基层建设入手,夯实根基,层层助推,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成效。具体来说,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需要从自身出发,积极主动地落实自身党建工作责任,加强与党建工作的融合。首先,在学习中融合,国有企业在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思政培训与业务培训,其人员覆盖范围不仅要涵盖到相关党组织成员,还要覆盖到国有企业的其他广大职工。

其次,在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中,完善党支部的管理强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与党建工作的开展实现高效同步,保证党组织工作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能将其同步覆盖。最后,提升国有企业的党内政治生活的纯洁性,定期举办一些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关的实践主题活动,大力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参与,以此提高基层党组织内部的实际凝聚力,实现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显性与隐性融合。 (三)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硬实力 在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高效融合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需要培养一支素质高、忠诚度高、专业本领过硬的纪检监察执纪队伍,使其契合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合的具体要求,并在融合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始终保持严要求、高威信、高标准,在国有企业在对工作标准制定与完善的过程中,有效地体现出对纪检监察人才培养的价值。具体来看,首先,纪检监察人员坚持严格的工作要求,在对党员展开教育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将规范信念渗透入党员的意识中,帮助其实现对自身行为的引导监督。其次,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要坚持从严对标,遵循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以制度驱使并激励党建工作人员与纪检监察人员的切实沟通,在交流中互相监督,互相激励,对于履职不当的党员,按照相关制度采取举措。最后,纪检监察人员坚持从严内控,对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进行完善,以此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力度。 (四)夯实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基础 不断促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融合的前提是要保障国有企业内部人员在指导思想上的统一。首先,增深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对企业基层工作的知悉、掌握,以此拉近企业管理层人员与基层人员的思想距离,使国有企业管理层对基层员工的实际生活困难有所了解,可以及时为其提供切实的解决方案,对于思想上出现偏差,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可以及时约谈、疏导,在细节落实中注重企业凝聚力的不断深化。其次,针对国有企业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要进行高指向性、高针对性的人员实操培训与对应考核,做到考学相促,执法有依。最后,在日常生活的细节渗透中完成二者的感性融合,如在意识建设的过程中以实际的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向企业员工推荐一些红色经典读物,进行接力朗读,或者播放一些具有警示意义的红色教育片、纪录片,采用多元化的主题活动呈现形式构建起国有企业的良性党建氛围,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发展。 结语: 本文从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的关系、有效融合的具体路径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进行了深入阐释,特别是从把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方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硬实力方面、夯实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基础方面提供了具体的参考建议,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清晰的发展思路。 综上,在国有企业中,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二者看似相互独立,实则密不可分,国有企业如果想要实现长期的良性发展,就需要进一步加紧推进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融合,这也是当今时代发展形势下,国有企业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此来推动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在相互依托、相互监督的工作细节中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并保证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落实,由此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效率与实际水平。 参考文献: [1]姜磊,丛三季.党建引领下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融合[J].当代电力文化,2020(02):52-53. [2]严敏.关于强化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9(36):241-242. [3]郭玥.国有企业反腐败长效机制的构建路径[J].岭南学刊,2019(06):73-80. [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新时代国有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研究[J].现代国企研究,2019(16):48-55. [5]马强.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有效策略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9(S2):135. [6]王洪辉.浅谈如何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运用好“监督”利器[J].现代国企研究,2019(12):309.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