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如其人 意法相成——刘熙载《艺概·书概》中的书法理论

发表时间:2020/9/4   来源:《文化时代》2020年11期   作者:毕晓峰
[导读] 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形式,它用自身的美来表现人的学问、气质、品格、情操及传统的伦理道德和生活理念。清人刘熙载所著《艺概·书概》中的书法理论,体现了其对书法艺术的认识和主张。刘熙载提出了“书为心学”“书如其人”的论断,把书法和书家的精神情感和品性志趣联系起来,成为他品评书法的重要特征。刘熙载对书法特别重视“意”和“法”,主张“意法相成”,二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刘熙载在《艺概·书概》
云南艺术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摘要: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形式,它用自身的美来表现人的学问、气质、品格、情操及传统的伦理道德和生活理念。清人刘熙载所著《艺概·书概》中的书法理论,体现了其对书法艺术的认识和主张。刘熙载提出了“书为心学”“书如其人”的论断,把书法和书家的精神情感和品性志趣联系起来,成为他品评书法的重要特征。刘熙载对书法特别重视“意”和“法”,主张“意法相成”,二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对中国古代的书法理论进行了独到地批评理解,使《艺概·书概》成为我国古代书法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刘熙载;书法;意法 清人刘熙载所著《艺概》一书中,有《书概》一篇,约一万五千多字。这篇专论书法艺术的文章,言简意赅,言近旨远。对于中国书法各种书体以及用笔方法等,都有深刻、精到的论述。 “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形式,它主要通过汉字的用笔用墨、点画结构、行次章法等造型美来表现人的学问、气质、品格、情操及传统的伦理道德和生活理念。”[1]同时书法还具有修身养性和潜移默化的审美教育功能。线条是书法的基础、书法的灵魂,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之顶礼膜拜、为之如痴如醉。一根富有意味的线条,抵得上一堆组合有序、五彩斑斓的色块。中国书法家赋予线条具有哲理的内容,在极大的抽象意境中,表现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中的诗意人生。 “中国书法是一门古老而奇特的艺术,上千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青睐,而且愈来愈显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没有哪门艺术能像书法拥有如此广泛的群众,几乎所有认识汉字的人都不同程度地对书法感兴趣,但又没有谁能轻易道出书法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邃的艺术底蕴。”[2]沈尹默先生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出惊人奇迹,无色而具画图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历代名家学书经验谈辑要释文》)这里讲得十分形象,但也只是谈及了书法艺术特性的一个方面,更有许多研究者从书法艺术中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宇宙观、人生观,甚至把书法史看作中华民族文明史的缩影。这也说明书法既是平易亲近的,又是高深莫测的。当中国书法出现于世界艺术之林时,一些国外的艺术家一方面被书法的魅力所倾倒,另一方面又对书法的奥妙而产生困惑。那么,书法的奥妙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书法只是中国才有的艺术?怎样才能更好地继承中国书法的优良传统并使之发扬光大?这些问题一时也难以找出其准确答案,但是书法与人的关系最能说明其自身的价值。 《艺概·书概》中的书法理论,体现了刘熙载对书法艺术的认识和主张。如同刘熙载在论述书法的本质所说: “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 书“象”指书法艺术具体的形态,是和自然事物的形式美因素直接相关的概念。书“意”,则是指书家的主观情绪和情感。“刘熙载认为,‘意’、‘象’是书法艺术这个统一体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但其关系是体用关系,书‘意’起着主导的作用,书‘象’则具有表现书‘意’的功能,创造书‘象’正是为了抒发书家的情意。由此可知,刘熙载更注重书法艺术的表现性,而不是再现性。”[3]在刘熙载的书论中,包涵了比较丰富的书法理论和书法批评思想。晚清书家沈曾植在《菌图琐谈》中就说:“(刘熙载)涉览既多,会心独远,非性情超者,固不能契其深旨。” 一、书如其人 在中国文化史上,“文如其人”、“诗如其人”、“书如其人”的美学命题由来已久。“在古代,‘如其人’的人,一般理解为人格、人品,有时还更将这一命题倒过来,即人格决定其风格,人品决定其艺品。”[4] “书如其人”说的思想源头,可追溯到西汉扬雄的《法言·问神》:“弥纶天下之事,记久明远,著古昔之昏昏,传千里之忞忞者,莫如书。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扬雄率先提出了“书,心画也”的著名论断。扬氏所论之“书”,虽然未必专指书法,但第一次论及书法与书作者思想感情之间的关系以及书法艺术表情达性的特质。这些有关书法理论根本论题的论述,对后世的书法理论及创作有着极为重大深远的影响,因此历来被看着是“书如其人”渊源。扬雄之后,“书如其人”说逐渐得以深化,成为中国书法批评史中的一个重要命题。 刘熙载继承并发挥了东汉扬雄的“书为心画”说,提出了“书为心学”的论断,把书法和书家的精神情感和品性志趣联系起来,成为他品评书法的重要特征。 右军《乐毅论》、《画像赞》、《黄庭经》、《太师箴》、《兰亭序》、《告誓文》,孙过庭《书谱》论之,推极情意神思之微。在右军为因物,在过庭亦为知本也已。 右军《兰亭序》言“因寄所托”,“取诸怀抱”,似亦隐寓书旨。 张长史书悲喜双用,怀素书悲喜双遣。 王羲之的书法无疑是抒情达性的典范。他的行书《兰亭序》不仅文意“因寄所托”、“取诸怀抱”,有感而发,而且书法也“会古通今,情深调合”,具有极强的抒情特性,书法和文意完美地统一起来,使《兰亭序》成为书史上罕见的堪称双璧的佳作。张旭和怀素的草书也是抒情性极强的作品。然而二人的生活背景不同,导致精神和心理状态迥异,从而形成他们草书风格的差异性。张旭身在红尘中,有血有肉,对于“有动于心”,“勃然不释”的悲喜情感,必然借助草书抒发出来,所谓“喜焉草书,怒焉草书”。而怀素是佛门中人,他“幼而事佛”,“性灵豁畅”,“其为心,必泊然无所起;其于世,必淡然无所嗜”,所以他的草书就没有奔腾激越的悲喜情感,而是“笔笔现出清凉世界”。 文如其人,书如其人。一个书家的人格、人品、经历、个性、修养都影响着他的书法。这种影响是通过书家对书法总体的审美取向显示的。书法气质有雄浑、刚健、强劲之美,也有古朴、清雅、醇和之美,书法气质因人而异。如,赵孟頫身为宋王朝宗室,被迫成为异朝之臣,使他产生了一种恋旧心理和逃避现实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背离当时书坛的风气,以复古为其书法艺术之路。他的高贵地位,优裕的生活享受,超凡脱俗的人生观使他选择了潇洒自由的晋代书法为典范,使他的书风呈现出典雅、圆润、秀美、妍丽的书法品格。又如王羲之出生于权势很大的名门贵族,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在政治上曾经有过抱负,提出过好多切合实际的见解,但都没有被采纳,最后只好发誓不仕,过着隐逸生活。王羲之信奉道教,晚年从山林田园间寻求纯真和静美。王羲之不仅是个书法家,而且是个文学家。他知识渊博,通晓历史、地理,当这一切文化素养作用于他的书法作品时就会自然而然地感受到儒的中庸、道的逍遥、佛的玄静、诗的神韵、乐的旋律以及那种哲人的睿智。王羲之的书风洒脱、妍丽,正如他“东床坦腹”,优哉悠哉,表现出独具一格的潇洒人格。最终王羲之的行书《兰亭序》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也正是他的人格、人品、书品的自然结合的结果。假如,一个书家的人格低下,必然导致书法品味低下。一个心胸狭窄、虚荣、浮躁的人,他的书风必浅薄无力,或狂怪做作、媚俗不堪,经不起大众的评论,也成不了大家。古今书坛能书者不计其数,但品格超绝、品艺皆优的书法家才能留下真迹,并传入许多美德佳话。人们不仅爱他的笔墨,更敬仰其为人。他们的艺术与才德才能千古留芳,失节败德者则为后人所唾弃。对汉奸国贼、趋炎附势之徒,尽管艺术造诣精深,世人也弃之如粪土。如宋人蔡京,他的书法水平在苏轼、米芾之间,后人因其是奸臣,宁愿用蔡襄的书法代替蔡京,认为挂后者的书法是耻辱。秦桧并非无才,书法水平很高,因他诬杀忠良,害死岳飞,人品恶劣,遂令后人痛恨。他的手迹,世人将其撕碎或焚烧,谁也不挂他的书法,其实是憎恶他的为人。所以,“书如其人”书家的书法体现了其自身的人品,同时要练就一手好书,必须先要做好人,这样才能流芳百世。 书法的艺术美是书家心灵美的反映,那么书法艺术的风格和书家的人格也就密切相关。这正是刘熙载的“书如其人”说所要阐释的。 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书可观识。笔法字体,彼此各殊,识之高下存焉矣。 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沈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书尚清而厚,清厚要必本于心性。

刘熙载认为书法艺术的风格,“必本于心性”。在创作过程中,书家对字体、笔法、结字、布白以及巧拙、奇正、刚柔、方圆、藏露等因素的选择和组合,反映了书家的“学”、“才”、“志”、“识”等主观思想因素。因此,个性不同的人,书风也各有差异。“贤哲”、“骏雄”、“畸士”、“才子”的个性殊异,所以其书风就有“温醇”、“沈毅”、“历落”和“秀颖”的差别。 “书如其人”说,并不是刘熙载的独创,它是传统的“知人论世”的观念在文艺批评中的体现。这里,刘熙载在继承前人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把书法艺术和书家的志趣、个性和情感等主体精神因素联系起来,并从志向、学养、才性和见识等方面对书家作了理性的阐述和规定,使“书如其人”说更加“具体、确定而有真实性”。“根据‘书如其人’的理论,刘熙载认为书家不仅要书内求书,而且要书外求书,注重个人品性、情操和学识的修养。”[3]他强调指出:“理性情者,书之首务。”并要求书家以“炼神最上”,力求做到“才度相兼”。他举例说,唐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甚至比庾肩吾的《书品》更有益于书家,因为它足以陶冶书家的性情,开拓书家的胸次。他还指出,书家不仅要加强自身的修养,而且还要不断地减少自身的寒俗之气。他说:“书之病如薄、俗之类,皆人之病所形也”。“去薄在培养本根,去俗在打磨习气”。 中国书法在表现自然美的过程中,逐渐集中到自然界最完美最富活力的人,由一般意义的“书若人然”,到显示个性的“书如其人”,到带有时代特色,使书法不断进入更新更深的境界。这样就使书法表现了充满生命力的形象完美的整体的人,也表现了富有鲜明个性的具体的人,还表现了能够体现时代特点的人。 二、意法相成 我国的书法艺术,晋代尚韵,南北朝尚神,唐代尚法,宋代尚意,元代尚态,明代尚趣,清代尚势。“观其象,可识其心”书法把历朝历代崇尚的东西化作自己的灵魂。 刘熙载对书法特别重视“意”和“法”。所谓“意”,是指书法艺术的精神,是书家的个性、胸次和学养等在书法中的体现。所谓“法”,是指书法艺术的表现方式和所应遵循的规则。关于这二者的关系,刘熙载主张“意法相成”,二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他说,书法“须兼意与法。任意废法,任法废意,均无是处”。“任意废法”的书法,任笔为体,聚墨成形,脱略放纵,必然陷于狂怪庸俗,类于“野狐禅”。而“任法废意”的书法,循规蹈矩,拘谨板滞,毫无生趣。 一般人认为,草书笔走龙蛇,屈伸开合,变动不拘,奔放洒脱,一如鬼神出没,“不可端倪”。他们也就往往被草书的恣肆放纵的笔势和豪放多变的意态所吸引,忽略了草书的法度。实际上,只有“守法度至严,则能出乎法度者至纵,而不可拘”。草书正是遵守法度的典范。刘熙载论草书强调“意法相成”。他在《艺概·书概》中说: “他书法多于意,草书意多于法。故不善言草者,意法相害,善言草者,意法相成。” 书论史上深谙草书创作规律的书论家,无不主张草书应该意法相兼,相辅相成。东汉崔瑗作《草书势》,总结了草书的创作经验,并对草书的艺术性作了高度的礼赞。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评论说: “崔子玉《草书势》云:‘放逸生奇’。又云:‘一画不可移’。‘奇’与‘不可移’合而一之,故难也”。 “奇”就是草书的意趣,“不可移”正是草书应该遵循的法度,草书就是“奇”与“不可移”的统一体。注重放逸生奇、变动不居的意趣和应规入矩、谨严有序的法度的结合,正是草书创作规律的体现。历代草书家的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西晋书家索靖,传张芝草书而自立门户,书风倜傥不羁。刘熙载评价说:“唯俶傥而弥自检,是其所以真能俶傥”。索靖正是用常用的法度,严格约束自己的草书,才能自由地表现出倜傥不羁的个性美。 法度和意韵,在草书中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辩证的,法度正是意趣得以自由抒发的基础。张芝的草书“放中有矩”,杨凝式的草书《大仙帖》“骨里谨严”,也都说明了这一点。即使“颠张醉素”的狂草,也不是“任意废法”的“浪作”。张旭是狂草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唐代的楷书名手,他的楷书代表作《郎官石柱记》,“备尽楷法,隐约森严,筋脉结密,毫发不失”。他又“探本于分,隶、二篆”,深得古钟鼎铭、科斗篆的遗意。他融化了篆、隶、楷的笔法和书意,作为草书创作的基础,所以他的草书“微有点画处意态自足”。怀素草书“祖伯英今草”,又能入二王门庭,所以他的草书渊源有自,书风“雄古深邃”、“机势自然”。刘熙载指出,旭、素草书“谨严之极”,那种“先挟狂怪之意”,舍法求意,以颠狂来学习旭、素草书,只能描画摹形,不能得其神髓。 然而,对于意与法的关系,刘熙载并不作平等观,而是以意为主,意是主对,占据主导的地位。这与其对书法本质的认识直接相关。他说:“书,心学也”。书法是从书家心中流出的艺术,这也反映了其辩证论艺的思想。刘熙载指出:“书虽重法,然意乃法之所受命。”法度不是书家追求的最终目标,而是表达书意的手段,所以,法为意设,以意为归。仍以其论述草书为例。刘熙载认为“草书意多于法”。草书家不仅要从大自然获得启示,而且对篆、隶、楷、行等书体的书意,也要无所不悟,创作草书时,才能“意兴所发,无所不可”。这正说明了草书表情达性的本质特征。草书任笔驰墨,奔逸恣纵,“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这正是草书善于表情达意的体现。刘熙载又进一步指出,因为草书体势变化万端,“意多于法”,直接体现了书家的精神世界,因此 “观人于书,莫如观其行草。东坡论传神,谓‘具衣冠坐,敛容自持,则不复见其天。’《庄子·列御寇》篇云:‘醉之以酒而观其则。’皆此意也”。 这说明行草最能抒发书家的精神,犹如人在自然放达之时或在醉态中最能体现真情一样。所以刘熙载强调在创作草书之前,书家应处于本真的状态,不为世俗所扰。他说:“欲作草书,必先释智遗形,以至于超鸿濛,混希夷,然后下笔”。刘熙载品评索靖草书“笔短意长”,王知敬、赵模的书法“足征意法”,也说明刘熙载对书意的重视。刘熙载重视书意,所以他反对书家忽视书意,只重法度。他说: “东坡论吴道子画,‘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推之于书,但尚法度与豪放,而无新意妙理,末矣。” 他品评唐苏灵芝的书法,虽然“妥帖舒畅”,但缺乏个性,毫无神韵,批评他不过是“唐之写碑手”而已。 书法是一种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表情达意的过程。书者先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心理现象中汲取各种要素,在深入的内心感受上,进行思维、加工、提炼、酝酿,形成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意象,书者再凭借其对笔墨之法的驾驭,创作出有生命意义的作品。 回顾中国书法的千年历史,中国书法在艺术的历史长河中,有着巨大的精神力量,震撼了一代又一代人。书法是书家个人的创作,从而书法的美学格调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对中国古代的书法理论进行了独到地批评理解,这使《艺概·书概》成为我国古代书法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王气中.艺概笺注[M].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 [2] 徐莉萍.书法与人生[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2. [3] 韩盼山.书法与汉字与人[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1. [4] 秦金根.刘熙载的书法批评[J].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3. [5] 杨军.“书如其人”的理论建构及其影响[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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