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新农村法治建设成为其中的关键环节,加强新农村法制建设对全国法治环境的创建也有着积极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本文对全面依法治国视阈下新农村法治建设展开研究,对加强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进一步提出了加大力度发展农村经济、完善法律体制、创新法制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有效措施。
关键词:依法治国;新农村;法制建设
引言:新的时代背景下,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得到了发展与进步,但同时农民的法律诉求也随之增多。在此过程中,农村法治建设较为落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逐步呈现出来。因此在新农村的法治建设中必须树立法律权威,保障相关法律的有效实施,同时将依法治国的方略落到实处,不断对新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与守法精神进行培养,以不断推进新农村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1必要性
农村法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我国是农业大国,法制建设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情况以及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都对我国的法制建设起到了直接的影响。现阶段农村法治建设跟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的问题较为常见,因此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十分具有必要性。
1.2重要性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不进行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我国整体的法制建设也无法成功。加强新农村法治建设有助于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提升。基层农村治理的法治化跟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息息相关,更影响着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因此农村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2.现阶段新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地区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是治国安邦的重要依据,也是加速农村社会事务发展的重要保障,反之,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会阻碍新农村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当前,我国农村法律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依旧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农民权益在受到损害的时候,受到“人治”的影响,不能在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一些范围的法律存在空白,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外,部分法律的事情不符合客观实际要求,大大降低了法律的可行性与操作性。
2.2农村地区司法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很多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无法在最大限度上满足农民的法律诉求。很多偏远贫穷地区的农民寻求法律援助的过程非常困难,即使赢了官司也会感到得不偿失。同时,司法不公、官官相护的问题也会导致很多农民在利益受损之后干脆自认倒霉。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养低、服务态度较差,经常会出现暴力执法、违法办案的现象,不仅失信于民,还大大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2.3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在新农村的法制建设当中,很多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依旧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民知识水平有限,对于较为复杂的法律没有足够的认识;第二,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在受到损害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关系”,而不是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第三,很多时候,农民会为了保持关系选择私了,重情轻法的现象十分严重;第四,农民获得法律知识的渠道非常单一,对相关知识的关注程度不足。
3.全面依法治国视阈下加强新农村法治建设的有效举措
3.1加大力度发展农村经济
只有不断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与农民的生活质量才能有效推进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开展。农村经济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还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在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首先要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来源不断稳定化。
很多时候国家会征用一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因没有足够的生活保障而不愿意放弃土地。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要加强对这部分农民的技能培训,使其可以在征用土地过后顺利实现再就业,保障经济收入来源。其次要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速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和资源交流,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的发展,从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农村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1]。最后,加速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将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自身的发展有机结合。加大力度发展乡村绿色健康食品与绿色生态环境的发展力度,将更多的绿色生态产品打造成为产业链吸引更多的游客与资金。同时还可以借助特殊地理位置发展旅游业,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为农村法律体制建设打下基础。
3.2完善农村法律体制
随着国家法制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推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加大农村政策法规的研究力度,完善农村法律体制的深度建设。提升立法机关和立法人员的观念,促进立法程序的科学化与合理化,进而通过科学的法律程序保障农村司法工作的可持续性。针对部分法律不符合农村与农民实际的问题,政府要加大立法力度,从而切实解决在生产经营、土地征收以及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者,农村领导干部应积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水平,促进农村司法进程的顺利推进。同时更好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实际的事务解决的过程中,从农民自身利益出发,切实为农民考虑。另外,要加大农村法制民主的监督力度,确保农村基层执法人员的公平、公正。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保障机制,推进农村法制民主监督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2]。
3.3创新法制教育的形式
在现阶段的普法教育过程中,标语和条幅是较为常见的形式,通过简洁的语言与形式更加方便、简易地给村民留下印象。但标语的字数有限,形式也较为单一,无法更加丰富地传达法律知识。还有很多地区采用宣传手册的形式,但因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在实际发放的过程中也难以发挥足够的效用。因此在进行农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要积极创新普法的手段与形式,通过让农民喜闻乐见的方法提升农民的学习效率。例如志愿者表演、讲座以及下乡宣传等形式都可以进一步提升普法活动的有效性。农村法治建设的主体的广大的农民群体,只有加强农民素质,加大培训和素质教育的力度,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可以通过一定的物质奖励提升农民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组织集体学习,进而不断丰富学习方式来提升农民素质,推动农村地区法制建设的发展。
3.4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想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就必须强化基层法治队伍,改善传统的“人治”观念,营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在此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农民参与法治的积极性,进而形成农民当家作主、监督检举违法现象、参与治理的良好制度环境。同时不断提升基层法治队伍的自身法律素养和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农村的日常事务,进一步满足农民的法律诉求,不断提升基层政权组织的精确性与高效性。农村基层干部要积极培养学法、用法的法律思维,在区域内打造法治办事的良好氛围。依法治村的良好氛围为农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有利于形成更为成熟的乡村法治治理模式。另外,促进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与法律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加强农民群体的思想道德建设,从而有效推进农村地区的法治化进程。
结论:综上所述,新农村的法制建设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关键环节,然而现阶段农村的法制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要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促进科学立法与严格守法的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的法律体制建设,加大力度发展经济,为法制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同时,创新普法的技术手段,加强对农民的守法意识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的科学性,进而有效推进新农村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潇珊.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新西部,2018(36):90+93.
[2]吴云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8(21):1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