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各地中小学教育制度不断完善,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如目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招生乱相”,尤其是在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较之公办教育更具制度灵活性,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在招生领域更是如此。因而有的学校就出现招生不规范的现象,须知教育公平的源头是招生公平,规范中小学招生有利于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实现教育公平。
关键词:中小学;招生;教育公平;教育生态
教育原本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人们的一种向往,归属到每个人、每个家庭,教育是一种必需,是美好的代名词。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社会焦虑的映射下,人才观的单一,“分数至上”的紧箍咒大行其道,中小学教育生态逐渐有所失衡,家长们焦虑不断加深,开始一场争夺“起跑线”名义的残酷竞争,有的家长花巨资参加各类校外培训,甚至于“泛滥成灾”,家长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同时承压,教育公平受到质疑。
加之各地民办学校掐尖招生、跨区域争夺生源等现象,使得孩子们过早地沉浸在学业的残酷竞争之中,小升初、幼升小等等都逐渐走向一个白热化程度。甚至还有一些竞争力不强的民办学校紧盯招生这块硬骨头,甚至通过虚假宣传、非法买卖等方式,骗取学生入学。这不仅损害了学生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教育公平发展的良好环境,需要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
一、严格规范招生纪律
规范中小学招生首先要保证招生纪律规范的严明,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的纪律要求,不走样,不打折扣。学校方面要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健全问责机制,严厉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对违规招生的个人,将进行严肃问责处理;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唯有严明纪律,规范要求,才能尽可能地维护教育公平,保证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
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严厉打击买卖生源、虚假宣传、预收学费等行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发现各大中小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可采取相应处罚措施,行为严重者,要取消其办学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个人与教师,应按相应的法律法规严肃惩处,确保招生纪律规范严明。
二、相关管理部门应以身作则,警惕特权
首先,地方政府应改变被“升学率”“状元”支配的思维方式。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应以身作则,警惕特权,只有“不吃、不拿、不写条子”,管理才能硬起腰板。一些地方的“超级学校”之所以管不住,一个隐性原因在于学校与管理部门、地方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深层联系。对一些名校而言,学位就是资源,“条子生”名额正是换取特权的砝码。在一些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眼里,“超级学校”不仅是学校,更是金字招牌;升学率和状元不仅是成绩,更是政绩。只有摒弃私心、功利心,真正从教育生态的改善和长远发展出发,才能做到一视同仁。
有了明确的规定和禁令,如果掐尖招生还是禁而不止,首先伤害的就是教育改革的公信力。只有管住了“超级小学”和“超级中学”,规范招生才能真正树起样板、立起威信。公平与均衡,是教育发展的长期课题,更是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盼。“一家独大”或“几家独大”的学校格局,只会让公平与均衡之路越走越窄。
三、引导公办学校争做家门口好学校
公办学校尤其是公办初中,正在迎来招生政策利好,这个时候,更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新时代要求,理念举措跟进:首先要担负起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根本任务,履行好政府所期待的培养优秀人才的职责;其次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潜心培育“四有好老师”,成就一批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好老师,办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名校。
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更应该全面支持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的要求,通过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引导全体公办、民办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新时代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高质量,这是政府应尽之责。同时,应将本区内各个学校的办学软硬件条件向全社会公开,让更多人参与到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的监督中来。
四、辩证看待民办学校的危与机
随着政策的落实,从直接的影响来看,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失去了掐尖招生的特权,对办学是一种冲击,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是民办学校内涵发展的一个重要起点。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不应着眼于生源的竞争,而应是办学水平和学校品质的竞争。我们应该鼓励更多的民办学校,要从校园自身文化的提升、学校管理的优化、教师素质的锻造、课程设置的改进、育人模式的变革等方面全面提升内涵。要促使民办学校转变思维,让其明白民办学校只有在与公办学校生源基本均衡的前提下,强化内功修炼,才能体现办学的真正价值。
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而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关键在于一定要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你我大家都在教育生态之列。规范招生,就是从源头上营造一种公平、和谐的教育生态环境。希望各方协力,拿出担当、拿出行动、拿出责任心,一起为规范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一起为培养合格高素质接班人、建设教育强国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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