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素质教育理念下强调的是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抽象思维是学生必备的能力,注重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通过有效的锻炼促进学生抽象思维的发展。高中物理有着严谨性的特点,是一门基础自然学科,研究的是生活问题、物质的基本结构、宏观微观物体的运动规律等等,而想要学生将所学物理知识内化,就需要将看到的物理现象进行加工去假留真,需要通过观察、猜想、假设和推理等等制定方案进行验证。这些都对学生抽象思维能力提出了要求。由此可见培养学生抽象思维不仅是课程的需要,也是物理学科的重要教学目标。文章就高中物理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高中物理;抽象思维能力;培养策略
一、课堂开展应具备层次性和连接线
传统教学中,由于受到课程时间限制以及保证课堂纪律等,教师往往会直接进行知识点的讲解,忽略了调动学生思维的步骤,而这种教学方式只能让学生记住表面的公式和定义,却无法将其抽象为物理运用的能力型知识。基于学生抽象思维培养的高中物理课堂教学,需要教师带领学生在抽象的层面上理解物理知识的本质。构建提问、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反思等一系列过程的课堂教学,通过新旧知识有效联系导出新的知识,培养学生自主探索的能力,进而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1]。例如在‘摩擦力’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小人推动箱子的视屏,并提出问题:为什么箱子受到了力的作用却保持不动?组织学生用手去推书本、笔盒等等,在实践过程中学生会发现,手中物体和桌子的表面存在阻力,因此物体会保持不动。然后引入摩擦力的产生过程和影响因素知识的学习,学生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引导学生进行回顾和反思,利用这种连贯性提高学生思维推导能力。
二、利用实验进行知识探究
实验是高中物理教学中的重要组成,也是学生感知生活中的物理现象,了解物理知识形成过程的重要途径,对培养学生动手实践、思维等能力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基于高中学生的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教师应在物理实验教学中,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实验过程,让学生在实验中去探索和发现,通过直观的观察比较、推理、分析等等过程,从直观形象的物理实验中抽象出实质性知识技能。例如在‘平抛运动’的实验教学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仔细观察,分析抛物线的运动轨迹,并将其详细记录。同时还应唤醒学生的已有知识经验,通过直线曲线运动、匀速变速等知识,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通过对小球的仔细观察,比较出其在不同的抛出位置、用不同的力抛出时的位置变化。
通过对比思考、联系已有知识发现平抛运动特点,然后在进行合理的受力分析。
三、组织结构性的知识总结和复习
传统高中物理教学中,在知识复习的过程中,通常是教师带领学生将所学知识梳理一遍,然后利用大量的训练题进行复习训练,学生在这个过程中是机械式的重复的,他们思维能力的发展并没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上的支持。基于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培养的物理教学,教师需要在知识的总结和复习中,构建出生动活跃的课堂氛围,发挥出学生课堂主体的作用,对各个模块的知识进行有效的联系、对比和整合,引导学生进入到物理体系的内部,通过思维活动将知识内化[2]。例如在《机械能守恒定律》的知识复习中,教师可以让学生回答该章节都学过哪些知识,随着学生一个个的说出,教师在黑板上列出不同层次的知识图框架,针对框架图中残缺的部分,引导学生一步步的进行回忆,直到将知识图填满。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培养学生抽象连接思维能力的发展,同时能有效的满足学生知识复习的需求,促进学生反应能力的发展。
四、引导学生分析生活中物理现象
高中物理教学中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不仅要在课堂教学当中,还应延伸到生活当中,引导学生从生活中发现物理小知识,通过加工提炼之后,将生活印象以抽象的形式进入到学生的头脑中,进而形成广阔的思维空间,通过教师的指点和帮助提高学生知识应用能力,感受物理学习的价值和魅力。教师可以为学生布置生活化的物理作业,要求学生观察生活中的事物,或者回忆以前在生活中发现的景象,从中分析出物理知识,引导学生通过资料查询、联系所学的物理知识,从中发现物理现象。比如客厅的电灯发光发热的原理;厨房中的刀具手把上的花纹不仅是为了美观,而是为了增加摩擦力避免受伤等等。让学生体验到物理知识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学生能够从生活表现中形成自觉的抽象思维,加强物理知识与生活的联系。
总结:
高中阶段是培养和发展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重要阶段,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物理教学中,教师应将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渗透到整个教学过程当中,通过多样化教学方式的灵活运用,锻炼学生的抽象思维,使其对物理知识和抽象思维方法有本质的认识,进而更有效的提高学生的物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阮家列. 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的高中物理复习中学生思维能力的提升[J]. 课程教育研究,2017(04):148-149.
[2]黄裕昌. 解决困扰 应对挑战——探究高中物理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J]. 名师在线,2018(06):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