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初中生而言在其学习数学知识时思维能力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条件,此种能力对学生智力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想要对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进行有效培养,身为初中数学教师的教育工作者必须更新教学理念,对教学方式进行创新。教师在进行数学知识教学中不单单是将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对初中生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并且进行课堂笔记的整理成为了一种有效路径。
【关键词】人教版数学 思维能力 培养途径 课堂笔记
【正文】数学是一门极为有趣的学科,它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严谨性、逻辑性,而且初中阶段数学知识的难度较于小学的而言有了一定的提升,初中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具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对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应成为教学中的重点任务之一,初中数学对于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具有一个承前启后的作用。
一、课堂笔记对于初中生数学思维能力培养所具有的作用
学生在学习初中阶段的数学知识时,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且他们的思维一定要进行拓展,提高学生的数学思维逻辑能力,比如概括整理能力、抽象性思维能力等等。因而教师在利用“课堂笔记”这一学习方法时,第一步是对此种学习方法对于初中生数学思维能录培养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进行明确。
1.1对于学生思维逻辑能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初中阶段的数学对学生各方面能力都有了一个更高的要求,它极其重视对学生思维能力以及逻辑推导能力的锻炼与培养。在函数及函数图像相关知识的学习时,学生需拥有极为敏捷的思维才可以理解并掌握数学问题中存在的变量关系。整理课堂笔记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进行一个系统的整理,有助于学生发现数学知识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总之为了使初中生数学思维能力得到有效培养,学生需进行书写课堂笔记。
1.2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数学知识的记忆力
对于初中阶段的数学而言,学生必须牢牢掌握数学公式、定理等基本理论知识,并对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式应用条件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因而初中生在进行数学知识的学习时记忆能力的高低对学生的学习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数学课堂笔记在此时就可以发挥它的作用——学生通过对教师在课堂所讲重难点知识的记录,在加深记忆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所学知识进行整理,最终使得自身的记忆力在具有规律的数学知识结果中逐步提高。
二、使用课堂笔记对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进行培养的方法
本文中所提到的课堂笔记并非是将教师所讲内容进行复制黏贴,而是一种极为高效、方便、轻松的记录方式.对课堂所学知识进行记录不应让它成为学生的压力,而应让其变成学生梳理所学知识的一个助力。因此本人将会从两个方面对“培养初中生数学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课堂笔记”进行相关探析。
2.1将课堂所学知识以思维导图的形式记录在笔记本上,使学生形象记忆里得以提高
由于初中阶段的学生大都处于心理活跃期,他们对于乏味且难以掌握的数学知识点具有一定的抵触心理,对于此部分知识的记忆会产生一定的难度,最终使得学生在做习题时会出现效率低下的后果。对此学生可以采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以一个知识框架的形式展示出来,并记录在笔记本上,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知识进行适当处理,比如谐音化、趣味化等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进行设计,也可以利用某种符号或图画代表一种知识。此种方法极为适合初中阶段的学生们,因为它不仅可以使学生的数学记忆力得以提高,还可以锻炼学生对知识的整理概括能力。
2.2将探究性内容加入到课堂笔记中
对于初中数学教学而言,整理笔记不是学习的主要任务,他只是帮助学生学习的工具之一。将探究性内容加入到课堂笔记之中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对的帮助,可以使学生通过课堂笔记中的内容对相关知识进行深入探析,获得新的感悟,使得学生自身的创新力以及探究性思维能力得以提高。为了使课堂笔记中探究性内容所占百分比得以增加,初中数学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可以进行设置启发探究性问题,并暗示学生将其写在课堂笔记之中,并组织学生进行小组探讨研究、查阅材料等方法探寻问题的答案。与此同时学生还需要将自己的疑问写在课堂笔记中,通过此方式提高自身学习数学的积极主动性。课堂笔记它既要包含所学知识,又要具有一些探析性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得学生的数学思维逻辑能力得到提升。现如今,对于探析性问题内容在课堂笔记中展现还是极少的,所以初中数学教师一定要培养学生记录此类内容的习惯,让学生可以通过自身反思使得自身的数学思维能力得到提升。
【结束语】课堂笔记对于初中生而言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不积极可以使学生牢牢掌握所学知识,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学生的数学思维逻辑能力得到培养,提高学生现有知识水平及能力。在将课堂笔记应用到数学教学中时,教师应传授相关方法策略,学生也要主动地去记录课堂笔记,并学会自我反思,从而提高自身数学思维逻辑能力。
【参考文献】
[1]樊允浩.培养初中生数学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课堂笔记[J].数学学习与研究,2020(02):63.
[2]葛冠韬.新课改背景下初中数学笔记的作用及方法指导[J].课程教育研究,2018(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