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监理现状与发展趋势

发表时间:2020/9/8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4月第10期   作者:李永扬
[导读] 在城市化建设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当前我国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规模均有了明显的提升

         摘要:在城市化建设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当前我国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规模均有了明显的提升,建筑施工行业也随之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从建设监理工作的角度来看,却仍然不少的问题,而这也对工程整体建设施工质量提升的产生了较大的限制。基于此,本文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监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一些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有效措施,最后围绕未来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趋势展开了探讨,希望能够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完善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

         引言: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阶段,为保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通常都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建设监理工作,但由于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仍存在着很多不完善之处,因此建设监理的作用并未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出来,而要想改变这一工程建设监理现状,自然也就需要采取针对性的建设监理措施,同时对未来房建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准确把握。
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监理现状
(一)监理制度不够健全
         随着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当前建设监理工作已经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受到了高度重视,但由于当前很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建设监理工作的认知比较片面,认为只需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完成开展监理活动,即可以完成工程建设监理任务,而对于相关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则并不重视,因此当前的工程监理制度往往仅局限于施工阶段,而对于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等其他建设阶段,则很少会有监理活动的参与,相关监理制度也并不完善,这显然不利于建设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1]。例如在设计阶段,监理制度中未能针对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相关监理活动作出明确要求,那么因设计不当所导致的建设施工问题就很可能会被忽略,直至施工阶段方才显露出来,这时再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建设成本、施工效率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监理人员作为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执行者,其个人素质与监理效果、工程施工质量直接相关。只有保证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素养与业务能力,才能够使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各项监理活动有效展开并完成。然而从目前来看,由于当前国内建设监理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得到完善,对于建设监理从业者的把关也并不严格,因此监理人员素质在整体上仍处于参差不齐的状态,一旦负责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存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不足的情况,那么监理工作的质量也将很难保证[2]。另外,部分监理人员还存在着职业道德素养缺失的情况,在面对外界的各种诱惑时,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违背工作规范,出现对施工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等行为,进而使建设监理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大大下降。
(三)监理服务范围较小
         从目前来看,我国建设监理企业的服务范围主要集中与房屋建筑领域,且不同监理企业间的服务差异并不大,的专业资质分布以房屋建筑工程类型最多,同质化程度较高,这不仅无法满足新时期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要求,同时也不利于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管控[3]。例如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统计公报中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建设监理企业数量达到了8400家左右,但其中有超过6000家监理企业都是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为主,如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农林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建设监理企业非常少,这充分说明了当前国内建设监理企业在服务范围上的局限性。
(四)行业恶性竞争严重
         在建设监理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服务同质化问题愈加严重的背景下,当前国内房建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规模虽然同样处于持续扩大的状态,但建设监理市场却早已呈现出了供大于求的现象[4]。面对这一形势,部分建设监理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有限,资质也有所不足,常常会选择通过恶意压价等方式来赢得市场竞争优势,这不仅对其他建设监理企业产生了巨大冲击,同时也使整个建设监理行业逐渐陷入到了恶性竞争的循环之中,导致服务质量与监理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
二、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公共工程建设监理的有效措施
(一)坚持全过程监理原则
         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建设监理企业还需长期坚持全过程监理原则,强调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展开监理活动,同时积极推动相关监理制度的完善,使工程建设监理能够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全面展开,进而实现工程建设监理效果的有效提升。另外,由于全面监理在面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情况下,建设监理工作内容大大增加,单纯依靠监理人员往往保证各项监理活动的有效落实,因此建设监理企业还需积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展开沟通,使其能够参与到建设监理工作中来,派遣相关专业人员或团队配合监理人员完成监理活动,这对于工程建设监理效果的提升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重视监理队伍建设
         面对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建设监理企业必须要提高对监理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从人才引进、监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入手,提升监理人员的整体素养,使其能够具备完成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能力,达成建设监理的相关工作要求。

例如在人才引进方面,因针对房建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要求,对监理人员选聘标准进行更新,使其能够更符合工作要求,同时还要对新入职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能够积累相关工作经验,尽快适应建设监理工作要求[5]。而在监理人员培训方面,则需要建立完善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建立人员参加业务技能训练、专业知识学习、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以实现综合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另外,由于工程建设监理效果还会受到监理人员工作态度的影响,因此建设监理企业还需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考核机制,根据监理人员工作表现、培训表现等展开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允许监理人员参与或负责建设监理活动,以剔除专业资质不足的监理人员。
(三)拓展监理服务业务
         为解决当前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服务同质化问题,建设监理企业首先还需从机构重组入手,在原有建设监理服务范围的基础上,适应当前建筑行业市场需求,将工程前期策划机构、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等各类机构监理起来,为业主提供不同类型的监理服务,以适应期多样化服务需求。另外,建设监理企业还要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咨询管理体系,同时根据工程项目咨询管理的各方面要求来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与作业指导文件,以明确项目咨询管理的岗位职责,保证项目咨询管理的规范性、高效性与科学性。
(四)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之所以会出现恶性竞争情况,主要还是由于相关法律保障尚未得到完善,建设监理企业在市场中很容易受到各种恶意竞争行为的冲击,如果不参与到恶性竞争循环之中,那么就很难占据有利竞争地位,生存发展压力也会大大提升。针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还需借鉴国外相关经验,针对建设监理工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服务标准等作出明确要求,使监理工作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这样建设监理企业的恶性竞争行为能够得到有效限制,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胜,就必须要不断提升自身资质,保证建设监理工作质量,而建设监理行业也会随之进入到良性循环中。另外,建设监理机构还要注意总结自身工作经验与教训,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各类监管问题,以推动市场法规体系的完善,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三、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虽然已经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但从整体上来看,未来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规模仍将继续处于较高的水平,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前景也会比较良好。例如在住建部公布的数据中显示,2018年我国建设监理企业的营收总额达到了4314.42亿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幅度为31.47%,而承揽合同总额则为5902.42亿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幅度为48.94%。这意味着在良好发展前景与巨大利润的吸引下,未来必将会有更多的建设监理企业加入到市场竞争行列中来,而建设监理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会变得越来越大[6]。
(二)专业人才逐渐增多
         虽然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建设监理企业的专业人才缺口仍比较大,但整个行业的建设监理专业人才实际上正处于快速增加阶段,只要能够建设监理企业能够提高对专业监理队伍建设的重视,未来人才需求缺口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例如在住建部公布的相关数据中,截止2018年我国建设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总人数为1169275人,本年度从业者增长9.1%,正式聘用人员占从业者总人数的68.93%。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不断建设监理从业者不断增加的同时,拥有高级职称的从业者仅为143263人,拥有中级职称的从业者则为404455人,不足总业者总人数的10%,这意味着未来对于建设监理人员职业素养的提升仍将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三)工作定位发生变化
         建设监理工作最初的定位仅仅是基于建设工程监管体系,对各个建设施工项目上展开延伸,但随着近年来行业发展形式的不断转变,这一定位同样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国家不仅倡导建设监理企业要想上、下游进行拓展,为建设单位提供面向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同时还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与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进行了突出强调。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定位将会逐渐趋向于工程咨询服务,而建设监理企业要想适应这一定位变化,自然也需要对自身服务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另外,随着建设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如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等其他业务迅速发展了起来,而建设监理工作的定位在未来也会变得更加多样化。例如在2018年,我国建设监理企业的承揽合同总额,有32.48%为工程监理合同,而其他如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等业务的合同总额则达到了67.52%,这正是建设监理工作定位多样化趋势的直接体现。
结束语:总而言之,当前我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虽然仍存在着不小的问题,但只要能够从监理队伍建设、服务拓展、全过程监理、法律监督体系完善等方面入手,采取合适的应对策略,同时准确把握住未来建设监理行业在工作定位、行业竞争、专业人才等方面的发展趋势,建设监理行业与相关企业就必然能够使得到在未来得到更好的发展,而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施工质量也可以得到充分保障。
参考文献:
[1]胡敏.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8(48):187.
[2]文锋.浅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现场质量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25):171.
[3]许君臣,吴海兵.试析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的问题及创新[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25):47-48.
[4]吴薇.分析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要点[J].低碳世界,2017(24):128-129.
[5]王发才.浅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的现状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7(29):223-224.
[6]何海林.保证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与工程监理措施探讨[J].四川水泥,2016(0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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