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为满足建设单位对低成本工程的需求,设计院作为EPC总承包商应改变固有的设计模式,深入了解施工工艺及施工成本,通过设计与施工相结合的方法优化成本,争取更大的利益。
关键词:EPC总承包;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要点
引言
随着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推进,许多综合甲级设计院和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纷纷进入EPC总承包市场。在目前的建筑工程行业,EPC总承包模式应用的范围是最为广泛的,其实质就是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来同一地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整个过程。在这个模式下,总承包单位除了要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以外,还要保证能够在工期内完成。相比于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EPC总承包模式具有很多优势:①EPC总承包模式能够让建筑单位只和一家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的结构也很简单,方便承包商进行建筑项目管理。②EPC总承包模式能够提前确定总承包的合同价格,从而就能够更好的开展工程造价控制工作。③EPC总承包模式能够让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通过合同建立起有关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关系。这样施工的建筑项目分包单位既能进行自我控制,同时又有总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因此除了能够有效地提升工程质量以外,还能够保证总包单位的监督工作顺利实施。
1目前市政总承包模式的存在问题
我国工程总承包应用并不广泛,主要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还不完全,建设主体各方素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诚信监管体系缺失,诚信违法的代价不高等有密切相关,主要体现在:一是设计和施工企业的联合,并不一定是强强联合,而是为了达到中标目的的“拉郎配”。目前大多数工程总承包的承包人组织形式,都是由设计单位与施工企业组成联营体。两家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往往利益驱动,并不能做到优化设计方案,节省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特别对于还没有方案设计的项目,投资造价和方案都依赖于总包单位中标后开展设计和编制投资预算,而此时施工方会增加风险预算,尽量把原应承担的风险费用转移到建设方,而设计方则会加大投资规模,使工程造价增大。二是对于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而未做方案设计的项目,建设方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时,只能以项建批复概算作为招标控制价,并以此作为签约合同价,无形中给投标人预留了较大的报价空间,投标人往往贴近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造成投资价格虚高。三是总承包项目通常都是边设计边施工,设计单位基本上是按着施工单位的实际发生去做设计方案和预算,两家成为利益共同体,更有甚者工程完工了预算还没完成,等着给施工单位“兜底”。四是建设过程中质量、造价、工期等等建设方管控难度大。由于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成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互相维护,给建设方的管理增加了难度,从而对质量、造价、工期等等造成影响。
2EPC总承包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要点
2.1工程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就要进行工程造价控制:①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员需要保证自己的理念不落后于时代,需要随时进行设计理念的更新,除了做好义务范围内的建筑设计以外,还要根据市场经济和目前的科学技术手段来进行方案的优化,提升设计人员的造价控制意识,从而能够保证设计阶段在整个建筑过程中能够最大优势的发挥自己的作用。②对于总承包单位来说,需要和设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的话:a.需要保证设计人员能够不断地强化设计,从而为方案预算工作和初步设计概算工作打好基础。b.要确保设计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的按照实际的要求和标准来进行有关的设计工作,例如不外泄设计图纸等等。③建筑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人员需要保持和设计人员的良好沟通,造价管理人员也要进行图纸的设计工作,从而才能够完成经济估算的工作。
2.2开展限额设计
以建立的目标成本设定的工程费用为最高限额,开展限额设计目标管理,并将目标管理原则分解给相应专业,各专业在保证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配的投资限额开展设计工作,保证投资总限额的实现。在保证投资限额的实施效果上,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把项目的成本效益直接与设计人员的自身利益挂钩,让每个参与项目的设计人员紧绷成本意识,工作过程中时时考虑着如何合理的降低工程成本。开展限额设计时要注意,限额设计并非盲目的降低项目支出,而是在尊重实际、使用科学的方法、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优化,使技术与经济紧密的融合,通过不同技术方案的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追求项目在技术先进的条件下成本合理,在成本合理的条件下技术更加先进,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2.3及时处理经济纠纷
在造价控制中,施工单位和承包方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对于存在的结算问题以及结算过程中的争议达成共识,避免出现经济纠纷。如果对结算金额存在疑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沟通交流化解矛盾,在工程结算之前对于争议的部分达成协议,避免在工程结算中,因为经济纠纷影响整个结算,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及时处理经济纠纷对于化解工程结算矛盾和提高工程结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是满足工程结算要求和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措施。
2.4合同支付方式约定
合同支付原则是保证资金支付节点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鼓励承包人超前完成工作,建设方及时足额支付。同时尾款支付考虑承包人履约效果,防范财政超付风险,预留尾款在承包人完成结算,通过履约验收后再支付。一是设计费按照阶段节点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施工图审查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50%;项目预算批复后支付至补充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完成相关设计配合工作后支付至补充合同价的80%;提交完整结算资料支付至补充合同价的90%;完成结算审核后付清余款。二是勘察费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结算资料后,按照实际完成量最高支付至补充合同价的80%;完成结算审核后付清余款。三是施工合同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一审通过,可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预算批复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完成结算审核后付清余款。
结语
总而言之,在建筑项目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造价控制面临着多种因素的影响,要提高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不但需要掌握正确的造价控制方法,还要对造价控制过程当中的影响因素和控制要点有正确的了解,以此制定有效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使整个工程造价控制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提高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使整个工程结算能够在合理规范的范围内予以结算,提高工程结算的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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