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工程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部分,其中涵盖着非常多的专业技术,因此,其质量监督管理也会遇到很多问题。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施工期比较长,如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就需要长期的体系建设。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认识到工程质量不仅仅影响着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而且对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及对策
引言
建筑行业作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同时也关乎着民生问题。随着城市面积不断扩张,新建工程越来越多,为保证工程建设综合效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作为最重要的核心要素,为确保工程整体建设质量。必须从多方面着手,包括工程结构稳定性、工程使用功能等。特别是在新时期下,建筑市场体系更加完善,也让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更加透明,建筑企业想要生存、发展,必须要确保工程整体建设质量,提高企业市场信誉度。在此背景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位更加凸显,通过质量监督管理做好每道工序控制,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和效益。从另一个方面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周期很长,每个施工阶段出现质量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工程整体质量,所以质量监督工作覆盖面要足够广泛,并落实相关的要求和标准,重视每个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从而实现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目标。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
2.1 监督主体权责不清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发展到了新的高度,工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比以往有了明显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也不断增强。但依然有部分建筑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管理部门权责不清、工作内容重复,质量监督管理权责分配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也给建筑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增加了建筑企业经营损失。并且很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愈加形式化,所制订的监督管理制度无法发挥实质性作用。此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无法提升质量监督管理效益,难以实现管理创新,资金匮乏难以为开展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保障。特别是对于大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非常多,如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权责不清,会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难以发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效益。
2.2 建设工程缺乏认识
大多数的施工项目都有严格的施工安排,因此,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的时候就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想要能够恰好在工期完成,实际上面临着很大的困难,为了避免耽误施工进程,很多施工单位选择对施工的质量进行忽略。当然,这一问题的责任不完全归属于施工单位。主要就是由于在划分工期的时候没有尽可能的考虑到各种因素,规划科学合理的工期。众所周知,建筑单位的工期涉及到的因素非常多,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总体工程量,而且还要考虑到施工单位的速度和工程质量的要求等方面,为了保证施工的质量,应当给予施工单位足够的施工时间。但是在目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由于施工单位的制度和技术不成熟等各种原因,施工单位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在进行施工的时候为了压低成本,常常会选择质量较差的建材和设备,非常容易导致项目出现问题。
2.3 监督人员素质问题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本质工作是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计结构的图纸设计等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对象自然是施工人员、设计人员,这也就变相要求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岗位的成员必须要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力,是一个极其考验从业人员工作经验和真才实学的工作岗位。目前,大多数地级城市、市级城市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根本不足以满足岗位的实际需求,在房屋土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体现不出从业人员的价值,无法发挥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创建的最初目的。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3.1 明确管理权责,进行体制改革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权责不清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这就需要制订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发挥管理制度的实质性作用。为有效解决质量监督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要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确定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并加强与社会第三方机构联系,联合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致质量监督管理权责不清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体制过于滞后,没有根据时代发展需求、工程实际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革新。这就需要结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标准流程,划分各个管理主体的权责界线,对现行质量监管制度进行改革,这样才能让各个监督主体权责更加清晰,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2 提高建筑单位的认识
人无信不立,如果建筑单位建设的质量不合格,必然无法在房地产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那么,建筑单位必将被时代所淘汰。建筑单位作为施工的最前线,对于施工质量的认识深入,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必然就能够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其一,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外部督促,一旦发现其中质量问题,就要及时的提出,督促建筑单位及时进行改正。这不仅需要创新监督方式,更要能够将各种影响建筑质量的因素列入考察对象,实行全覆盖式的监督。其二,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建筑单位认识的提高,可以通过开展相应的培训等方式,使施工单位的领导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如果一味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而采用不合格的手段进行施工,不但不会得到经济收益,而且还面临着被追究责任,他们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注意这方面的内容,不再铤而走险。
3.3 明确管理责任划分,确保管理落实
只有明确管理过程中不同岗位的不同职责,才能够确保管理过程中相关举措的有效落实。所以,在未来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创新环节,首先,监督工作者们就应着眼于工作人员自身的责任感予以针对性的提升,使其能够在在明确自身岗位职责重要性的前提下开展后续相关管理举措,以此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比如,就这一环节,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岗位培训、思想教育等多样化的活动提升工作人员对于自身岗位职责重要性的理解,确保其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到实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去,夯实相关管理方法在实际管理中的有效落实,同时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的创新;其次,可以将原有的管理制度量化、细化进行标准化的考核,通过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绩效挂钩的方式,提升工作人员参与到管理方法创新中的积极性,以此推动基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发展,并实现预期对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目标。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想要进一步保障房屋土建工程整体建设质量的优良,就不能单纯地依靠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还需要让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参与到工程质量管理中,借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消除由人为因素、不定性因素对房屋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高效性,进一步提高房屋土建工程质量,让人们居住得更加舒心、放心、安心。
参考文献
[1] 吴伟军.房屋土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研究[J].低碳世界,2017(32):171-172.
[2] 朱桂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J].国际公关,2020(0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