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发表时间:2020/9/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3期   作者:李梅
[导读] 摘要: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的需要,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一环。
        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
        摘要: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的需要,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一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更多的挑战,在业绩考核、经营指标的压力下,党建工作的推进并不顺畅,只关注自身经济效益的提升,而忽略了领导班子及党员个人政治修养的提升,导致部分国有企业腐败频发,国有资产流失,党员领导干部信仰缺失,作风建设出现问题,极大弱化了党建在国有企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进一步探索加强和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义;现状;问题;措施
        十八大以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和鲜明特色,是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保证。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物资基础和政治基础,因此必须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大局,全面构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
        一、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的意义
        我国国有企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发展壮大的,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治理能力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能否治理好,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国家治理层面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是推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2、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
        国有企业始终是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每一步成绩,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革命根据地建立和发展公营经济,兴办了一批军需民用工业和商业,为确保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大规模抽调党员、干部支援工业建设,领导并创办了一大批国营工业企业,为构建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建立了不朽功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围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领导国有企业进行艰辛改革,这其中企业党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倾力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为国有企业跨越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形成了“要治厂、先治党”的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改作出重大部署,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在啃硬骨头、涉险滩的奋斗中为企业注入创业动力、创新活力、创造实力,国有企业规模效益持续提升。历史充分证明,国有企业的发展史,是一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这既是国有企业一路走来不断发展壮大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
        3、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企业强则国家强。我国发展需要一大批优秀企业,国有企业的作用不可替代。在我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仅需要有市场环境和宏观政策支持,需要有正确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体系、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为国家为人民真诚奉献的精神、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一支勇于攻坚克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及充分组织起来的职工队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恰恰能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准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通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来建强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凝聚职工群众、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正风肃纪、防范风险,这是国外企业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国有企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从其可持续发展的大局来看,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成了阻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国有企业的关系。
        国有企业中有些党政主要领导在经营指标及考核的双重压力下,单纯强调企业的关键是生产经营,把党建工作当做软指标,认为可有可无,无足轻重,不能履行“一岗双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对立起来,认为搞党建出力不讨好,不产生效益。这些错误的思想使国企党建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弱化甚至否定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2、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效果不佳,很难达到预期。


        (1)党组织机构不健全致使党建工作开展困难。企业存在因党务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动时,不能及时做到增加、补充;或者党务干部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在工作中因能力和时间有限,未能充分履职,致使国有企业党组织机构不设置健全。
        (2)党务干部自身政治修养有待提升。在一般国有企业中党务干部存在兼职现象,且较为普遍,把党务干部看成“万能手”,因此党务干部因工作较繁杂,投入党务工作的时间较少,专业能力得不到提升,且党务干部大多不具备思想政治学习背景,水平可见一斑。
        (3)党建活动开展不具有创新性,大多是传统的学习、参观,不能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和企业的实际,因此活动效果不佳,实则鸡肋,但是鉴于上级考核,还要去搞,形式主义严重。
        3、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有的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不充分,党组织职权不明确,对于需要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界限不清,甚至有的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和考核,流于形式,党组织在重大问题决策上有名无实。
        4、国有企业党组织监督作用缺少强有力的保障制度
        随着国有企业经济的迅速发展,腐败现象也在不断扩张,企业内部很难对党政主要领导做好有效监督,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一言堂的现象时有发生,完善健全的监督机制,强化党的各级党组织监督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三、增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的措施分析
        1、积极探索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有效融合方式
        (1)强化理想理论引领。积极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廓清思想迷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时间阐明的“国有企业还要不要”、“国有企业要不要加强党的建设”、“怎样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轮算,澄清错误认识,在国有企业中指导全体党员提高政治觉悟,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
        (2)创新工作思路。把企业党建工作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前提和条件,根据生产经营目标确定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把抓党建、促改革、求发展、保稳定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协调处理两者的关系,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一体化推进,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把改革发展的难点、生产经营的重点作为领导班子和中心组成员调研的课题,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1)建立明晰的党组织职责分工制度。明确规定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承担的职责任务、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和要求,保证企业党组织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适宜的决策权。
        (2)进一步完善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制度。做到只要建立了党组织,原则上就要设立党的工作机构,安排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3、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1)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党对企业的领导,最关键的体现就是政治领导,这是一个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原则。坚持政治领导,就是确保企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落实,具体地说就是把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文件和指示、关怀和温暖,通过党组织有效的手段,如宣传栏、企业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准确传达给广大的党员和职工。
        (2)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在新时期,有效通过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使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达到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作用。
        4、强化监督执纪,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针对不敢监督、不好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状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同志,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1)严格贯彻党务公开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章党规,正确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定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2)正确运用党内监督。充分利用巡察、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途径,领导班子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关键节点监督。对于关键少数,尤其是要在法定节假日等关键节点进行监督,通过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形式,扎紧制度的笼子,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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