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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面对新时代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要求,如何建设一支与新时代新形势相适应的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业化发展成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借鉴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相关理论和思想,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选聘、考核、晋升、待遇等方面进行了体系化设计,对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业化发展路径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关键词: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职业化;发展路径
正文: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也面临新要求、新形势,这就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国有企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是国有资产的重要载体,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是做好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笔者通过梳理发现,近年来国内诸多学者不断探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路径和实践,尤其在基层党组织、医院和高校领域,但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发展探讨的还较少。笔者通过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通道进行探讨,设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等级、选任程序、考核、待遇、晋升等体系化结构化方案,以期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做出一定贡献。
一、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划分
本文定义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是指国有企业中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思想政治相关工作的人员。参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有关规定,根据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专业职务名称和级别予以聘任对应的专业等级。以政工员、助理政工师聘任初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政工师聘任中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高级政工师聘任高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设置专业的职业发展通道(政工序列),参照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知识理论,成为国有企业中单独划分的职级体系,并从低到高设计为助理主管级、初级主管级、副主管级、主管级、高级主管级共5级。
原则上各党支部应设置思想政治工作人员1人,隶属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酌情增加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人数。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可兼任业务工作岗位。
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选聘任用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由国有企业的最高党组织研究人选,所在党支部聘任,每次聘期三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通过组织任命或竞聘方式上岗,上岗前须完成相关培训。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选聘的人选应具备一定的政治、道德、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等选聘资格,对参加过党校等专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可以优先选聘。以竞聘方式选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由公司组成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审小组,通过面试评分方式选拔。国有企业党群工作部门或具有相应机构职责的部门是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主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人事变动应由所在党支部事先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国有企业最高党组织审批。
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考核
国有企业组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考核小组,每年对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定级,定级结果设置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层次。考虑到部分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可能在年度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时间较短,因而年度内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聘任不满6个月的不参与年度考核。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综合成绩排名定级考核结果,设计如下:
1.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排名前15%(含):优秀(A);
2.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排名在A之后35%(含):良好(B);
3.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后50%(含):合格(C);
4.年度考核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不合格(D)。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含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及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个人履职情况两部分,详情如下:
1.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考核:由国有企业党的最高组织制定《党支部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占考核比重的40%;
2.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履职考核: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考核小组制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年度个人履职考核细则》及所在党支部日常考核共同进行考核,分别占40%及20%。
首次被选聘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级可参照原相应职级对应定级,职级调整可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四、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待遇
兼任业务岗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享有兼职津贴,并按获聘任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等级享有不同津贴标准。本文参照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薪酬管理相关知识,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兼职津贴涉及了薪等薪级表,其中薪等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等级相对应,薪级对相同薪等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待遇进行调节:
1.未评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W1S1;
2.初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W2S1;
3.中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W3S1;
4.高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W4S1。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兼职津贴薪级薪等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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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兼职津贴薪级调整依据年度考核定级结果每年调整一次:
1.优秀(A):提升2个薪级;
2.良好(B):提升1个薪级;
3.合格(C):不调整;
4.不合格(D):解除聘任。
五、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续聘与解除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聘期结束后,聘期内无不合格年度考核定级结果的,可予以续聘;因其他原因不续聘的,按对应关系划转至其他序列职级,但不再享有兼职津贴。因聘期内考核不合格解除聘任的,通过重新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及选聘,可重新予以聘任,职级及兼职津贴重新予以认定。
六、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培训
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安排的相关培训,主要包括:
1.专题培训。上级党组织或公司党组织定期举办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培训班。
2.日常培训。公司党组织不定期举办的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培训。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内训师。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结合内训师管理体系,选拔优秀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成为内训师,内训师须开发思想政治工作课程并定期授课,授课享有内训师相应课酬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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