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浅析 陈潇玲

发表时间:2020/9/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3期   作者:陈潇玲 张霞 周恺 林国俊
[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工程建设越来越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3100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工程建设越来越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就是依据环境保护要求和评价标准对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原因、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一般涉及到,建设项目的选址影响、噪音影响及生态效益影响等内容。本文基于建设项目的大局层面对其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常见问题及要点进行探讨,以期望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的环评质量。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
        引言
        环境保护工作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也是基础工程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考虑的方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客观评价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环保疑难问题,其主要目标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探讨环境保护工作在项目建设中应该起到的作用。
        1建设项目中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当前在建设项目时,进行相应的环境评估分析,最重要的目的便是保护周边的环境不受,或者减少对其的影响。例如对于周边环境中的住宅区、风景、水源地等等地点,进行相应的保护尽可能减少,甚至不对其产生影响。并且相关部门还需要对于所建设的项目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项目的性质,项目的规模,项目和厂界的距离等等,便于之后的检测分析工作。目前在项目建设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其主要是依照相应的指标完成结果分析,确定该项目在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污染情况,并且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进行分析确定,使之后在项目建设中,如何保障环境不受损害有明确的工作方向,进而减少由于盲目建设,而导致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遭到较大的破坏。其中建设项目的概况主要有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的名称、项目的性质,施工现场具体地点,以及施工现场和周边的关系,这里所说的周边关系是指,项目建设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周边环境之中敏感点的数量,以及其可能对于周边环境出现的破坏程度。
        2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问题
        2.1公众知情权问题
        公众知情权为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提供了基础。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公众媒体和媒介传播实现,建设单位会将项目信息在单位网站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网站中进行公布,但公众不会浏览这些网站,无法获取更多的信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的最短期限是10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无法满足公示期限最低要求,公众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做出准确判断。
        2.2开放性环评观念较弱,公众参与性较低
        增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开放性,让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到环评过程中,强化社会监督监管,保障环评质量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但是,目前某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却背道而驰。部分地区管理部门既未放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市场,鼓励社会专业评价机构进入,又没有将评价结果向大众进行公开公示,环评进展、重大问题、治理策略等缺乏一定透明度。如此就有碍于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客观性,又影响公共参与热情。
        2.3关于如何提高监管力度,做到排查无死角
        目前很多企业不具备环保手续,已生产多年,环保主管部门没有发现企业的问题,是否可以通过企业经营中的工商、税务等信息进行排查,存在经营活动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提供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作为前提,没有环保手续的企业不能进行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违法经营的现象。


        2.4专业人才匮乏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均起步较晚,现阶段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处于初始向成熟缓步迈进的阶段。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践型的人才比较匮乏,从业者兼职挂证现象屡禁不止,真正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实际签字的人员存在一定偏差。另外,实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以及实践操作能力更是参差不齐,影响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整体效果,从而导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真实有效性也受到影响。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点分析
        3.1明确目标专项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过程中,要求评价方必须依据环境影响因素的差异性,编制与之对应的分栏评价报告书,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存在影响可能性的内容实行深入分析、客观评估达到全面评价和专项评价的目的,以满足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同时还要求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能与规划项目环评相重复。比如,公路工程在建项目的生态环评中,就要将公路选址布局、经过的动植物区域、水生态环境等与预期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区分,不能以当前环评数据评测预期状态。
        3.2规范执法行为
        ①相关部门需要对于执法人员所开展的环保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使执法人员在工作的时候有法律依据,保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行为的规范新。②要建立相关的监督部门,对于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减少执法人员出现行为违规的概率,加强执法人员行为的规范性,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准。③建立公开透明制度,设立相应的举报联系电话,让公众对于执法人员进行直接的监督,保障执法工作可以有效而顺利的展开。执法人员也需要积极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加强自身的执法水平。④加强对于执法人员的检查,将其中出现违规的人员进行批评,加强执法人员的认识。
        3.3注重综合型专业人才培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发展涉及到多方面的行业知识和环境知识,部分省市已经在推进“放管服”试点示范工作,一些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有条件的区域已经在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对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专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根据相应环保条例可以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因此,想要有可信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就得依靠具有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当前我国在这方面培养的人才正在逐步攀升,但这个行业发展还不够充分,所以在培养相关环保人才上仍需付出更多努力。同时,需要对现有从业人员提出环保技术再培训的要求,根据时代的发展同步提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这是确保建设项目评价结果更加可靠,环境保护人才更加全面所必不可少的必要条件。
        3.4积极宣传环境知识
        相关部门需要注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式技巧,不断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并加大对环境知识的宣传力度,引进广播、公益广告、杂志等公众参与方式,举办宣传讲座和状态栏目;还可以在校区中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使得公众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升公众的主人翁意识。
        结语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针对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展开的延续性内容,以原有的环境评价工作为基础,进而对相关程序与工作内容作出拓展性的安排,制定符合工程建设计划要求的环保目标,完善原有环境评价的改良措施。相比之下,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以监测数据为基础展开,更具有实际意义,且思路更加明确。依照评价程序的主线,能够简单且富有实例的提供分析成果,对于我国的项目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蒋平,李秀婷.关于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9(4):12-13.
        [2]张玉慧.关于石油勘探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探讨[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8(3):22-24.
        [3]荣伟英,刘慢.蒸汽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工程分析的案例实践[J].安徽化工,2018(3):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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