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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各种违章建筑,由于很多棚户区居民思想保守,所以在拆迁时有很多问题,比如:钉子户等等,这样不仅影响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正常进行,而且影响国家和社会发展。基于此,本文介绍了棚户区改造中违章建筑拆迁的主要难点,而且提出了棚户区改造中违章建筑拆迁的有效措施,希望可以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违章建筑拆迁困难;对策
在新时期下,我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碰到很多难点,比如:再就业以及很难筹集建设资金等等,但是拆迁还是最大的难点,特别是界定违章建筑。因此,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为了可以顺利拆迁违章建筑,必须要结合其困难,采取适合的应对策略,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促进城市化发展。
一、棚户区改造中违章建筑拆迁的主要难点
现如今,我国在棚户区改造中违章建筑拆迁并不是非常顺利的,而是非常困难的,主要包括界定棚户区范围、界定棚改中违章建筑以及安置棚户区违章建筑的居住人员等等。下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界定棚户区范围
就棚户区来讲,其是工业集中区以及城市建成区在建设过程中特定的历史产物,通常涉及到多个方面,比如:城郊棚户区以及林区棚户区等等[1]。通常,城市棚户区的建成年限相当久,房屋密度较大,很多都是平房和简易棚,每个人平均使用面积很小,许多基础设施配套都不完善,比如:道路设施以及给排水设施等等,不管是治安隐患还是消防隐患,都是比较大的,环境卫生又脏又差的连片区域,通常都是城郊棚户区。因为难以清楚划分老旧小区与棚户区,有些老旧小区和信访,也想纳入到棚户区,希望可以享受到国家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这样就容易难以科学界定棚户区范围。
(二)界定棚改中违章建筑
通常,违章建筑主要是指没有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查批准或者采用非法的途径获得批准而占地扩建以及新建的建筑物。结合与占用土地之间的关系,通常可以划分成两种类型,一是土地使用权的建设,二是侵权建设。其中,土地使用权的建设主要是指在自己掌握使用权的土地,没有获取批准手续来建设的建筑物。而侵权建设是指建设人违反法律在别人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一般来说,这里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其是指在城镇在尚未办理报批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随便建设的建筑物。棚改中有些建筑物建设手续,之所以缺失,其原因体现在多个方面,很多原因是因为那时不具有办证条件,而且企业福利性用房没有办理证书,由于居住面积不够,搭建时间长,而且政府同意的没有证搭建用房。
(三)安置棚户区违章建筑的居住人员
自从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扩张速度日益剧增,“城中村”凭借其自身独特的形态将城市旧貌充分展现出来。在工业化和都市化时代出现前,“城中村”的居民是以村民为主,其在很早以前已经在这个地方居住,算得上是本地居民。通常,在新时期下,户籍房主很少会成为贫民,由于可以随着地块的不断升值而收取租金,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数额和更加优越的补偿条件,希望可以尽快拆迁。在进入工业化以及都市化后,很多人口都纷纷进入大城市,导致“城中村”的贫困租户,城市发展速度越快,贫困租户数量越多,最后出现驱逐的情况。很多户籍房主为了可以满足自主的需求或者获得更高的租金,所有有可能出现违章建筑[2]。因为城郊棚户区是城市和乡镇的结合位置,原来地价不高,本地人很少投资建设棚户房,我国沿海地区的一些贫民租户往往都是自己租地皮建设棚户住房。到了拆迁时,虽然与“城中村”相比之下,在补偿以及安置待遇等等方面,城郊棚户区户籍居民都不处于优势,然而相对于很多贫民租户来说,其是非常优越的,这样贫民租户只能被迫支付较高的租金。
二、棚户区改造中违章建筑拆迁的有效应对措施
对于上文提到的困难,必须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于棚户区改造来讲,其涉及到多方的利益,比如:拆迁居民以及政府等等。作为政府,通过棚户区改造,可以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获得更多的土地面积;作为棚户居民,不仅可以改进自身的居住条件,而且可以获取足够的拆迁补偿。相对于资源不足的城市而言,经济迅速发展的城市可以有强大的财力为实现棚户区改造提供支持,但是棚户区改造仅仅是“破冰之举”,要想冲破“破冰”的屏障,必须要将棚户区改造中所有的违章建筑彻底拆除。就棚户区改造中的违章建筑来讲,必须要推行“阳光拆迁”,每个地方都必须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制定某个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的棚户区拆迁政策。其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科学制定统一的棚户区违章建筑拆迁标准
在进行补偿以及拆迁安置时,必须要确保拆迁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公开操作,保证可以实现公平和公正[3]。结合棚户区居民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对一些拆迁的居民进行合理安置。事实上,在棚户区违章建筑拆迁过程中,最关键的是统一标准。第一,长期以来,我国法律都始终坚持违章建筑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若能够采取适当的方法改正,就必须要利用改正让其符合法律法规;若不能采用有效的改正方法,就会限期没收。第二,我国有关规定中明确提出凡是违章建筑,对其拆除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但是因为棚户区违章建筑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些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违法建筑,这些老建筑是由于很多原因导致不能迅速依法处理,责任方主要是管理人员和业主。比如:就手续不够齐全的问题来讲,若申请人很早已经申请办理,然而因为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而迟迟未办理,该后果是工作人员造成的,而不是当事人的责任,所以必须要得到一定的拆迁赔偿。
(二)实行“阳光拆迁”
禁止出现“人情房”或者“权力房”,更加不能个人趁此机会赚取效益,从中拿到回扣。必须要凸显出操作的人性化特点,落实“阳光征迁”,在第一时间将补偿标准以及安置方案公布,推行首先签订协议然后选房,立即公示每笔补偿款和所选择的房源;律师要介入整个过程,主动接受全社会的严格监督,从根本上实现公平透明的拆迁补偿安置。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调查工作。有些棚户区经常会抢修抢建违章建筑,必须要将其全部拆除,这样可以防止抢修抢建违法行为出现。严禁所有居民为了得到棚户区改造补偿而盲目修建质量不合格的违法房屋,没有审批手续,没日没夜的修建,不利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正常开展[4]。并且有些钉子户想要获得更多的拆迁赔偿款,所以故意拖着不拆迁,这样也会影响拆迁工作的开展。对于低收入家庭,需要将其住房问题有效解决,进行认真把关,结合安置房合理制定公开透明化的申报分配制度。搞好各项基础工作,比如:就业以及人口等等,而且需要严格审查资质,确保分配程序符合标准要求。
结语
总而言之,城市棚户区改造不仅影响小康社会建设,而且影响民生保障工程质量。改变棚户区拆迁违章建筑的拆迁局面,妥善解决拆除问题,这样可以进一步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因此,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棚户区违章建筑拆迁问题,以确保政府、企业和拆迁对象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1]关于提升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安置质量的提案[J].中国建设信息化,2020(11):24-25.
[2]张璋,周新旺,李晓玲.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张家界市为例[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20,40(03):54-59.
[3]郭俊杰,邓承添.棚户安置区改造项目中的公众参与设计——以梅州某棚户安置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为例[J].广东土木与建筑,2020,27(05):28-30.
[4]闫坤.棚户区改造项目外墙装饰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J].工程技术研究,2020,5(08):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