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村振兴与土地整治

发表时间:2020/9/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1期   作者:吴卫军
[导读] 摘要:乡村振兴是综合区域经济、人口、土地等发展要素的社会工程,而土地作为重要的载体支撑乡村振兴的发展格局。
        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广西桂平市  537200
        摘要:乡村振兴是综合区域经济、人口、土地等发展要素的社会工程,而土地作为重要的载体支撑乡村振兴的发展格局。本文基于乡村振兴的政策背景,探讨时代背景下的土地整治工作方法与具体实施途径。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治理;现状
        前言
        土地是农村最大的资源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激活这个宝贵的要素资源,唤醒沉睡的土地对于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至关重要。农村土地整治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土地政策,在优化村庄布局、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乡村振兴与土地整治的重要意义
        1.1 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农村的区域系统是通过各方面因素互相作用形成的一种多维动态演化的开放系统,以土地、人口和工业这三大经济方式为主要的发展核心。而人口作为农村发展的一种主要力量,需要有完善的制度指导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并且,让企业能够有序的对农村人口进行管理和生产等,这样才能够创造农村的经济、生态,并且让农村社会价值变得更加重要。作为乡村振兴主要支撑力量的土地资源,在为乡村的经济发展提供着持续不断的基础性促进作用,为了保障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空间需求等多个方面都体现出了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面。与此同时,乡村的发展模式也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与以往单纯靠农耕、畜牧等不一样的发展模式,乡村基层政府会利用土地资源,吸收外来人口进行就业,让农村人口和土地出现了可持续的有机结合,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可靠依据。乡村产业结构是否合理对当地农民的收入影响非常大,它能够对当地的乡村生产、经济发展方向产生巨大的影响,并且决定了乡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1.2土地整治发展演变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围绕乡村振兴与发展,我国土地整治由最开始的关注土地数量,到关注土地质量,至今的土地整治更加关注生态意义,在乡村的不断发展中,经历了乡村供给城市与乡村对立的发展阶段,我国未来的乡村发展应以为乡村城镇化提供空间支撑,促进乡村与城市协同发展与融合为目标。
        2.1 农村土地治理的问题
        (1)农村土地管理不善和治理主体缺位。我国农村是村民 自治和乡镇指导下党组织总揽的模式,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地方党组织强势或村民自治比较完善的地方还是有序的,逐步推进发展。但部分地方,行政化主体治理严重缺位,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滥用职权,侵占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农用地,对农村健康发展不利[1]。
        (2)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凸显。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日益普遍,土地流转是振兴乡村中对农村集体土地利用开发的一个有效途径。据农业部统计,截止到 2019年底,我国已有1231个县(市)、17826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仍有约 57% 的县级单位尚未覆盖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农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农村这个土地市场可以使农 民、村委会等主要市场主体增加经济收入。但是,从农地流入和流出的过程和结果来看:第一,农民土地权益损失没有量化的标准。尤其是土地确权后,土地入市,农民自己的建设用地能够流转给外来的资本。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土地评估体系评估机构将农民损失的权利用价值来体现。第二,土地流转法规还不尽完善,存在一些违规用地现象。流转过程中经常出现忽视农民利益和乡村生态保护。另外,公共利益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尤其是农地流转的受益者和贡献者不明确。
        (3)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散乱污空。农村土地在整理整治的过程中,土壤的各种性质受到干扰,对农村景观生态影响较大,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的农村发展,环境保护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2.2 农村土地治理困境的成因
        (1)土地制度。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和城镇化加速推进,为满足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

但是在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制度体系之内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认定。其公 共利益和用地的界定没有严格界定 [2]。
        (2)农村第一、二、三产的利益不协调。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转型发展,土地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的资本性质,当下部分农村打造“田园乡村”,发展休闲地产、养老产业;没有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与此不相匹配,还带来的破坏和污染以及由此引发的利益纠纷鲜有人问津。
        3 土地整治方法及措施
        3.1调整土地整治的目标导向,从城市偏向转到乡村振兴。
        土地整治需要转换技术优先思维,通过土地整改,一方面通过土地整治促进城市持续高速度发展,另一方面推动乡村经济产业转型。乡村土地整治过程中的土地首先需要满足乡村发展需要,同时可以转换部分土地指标到城市中,转换发展空间,启动土地整治的市场改革,从增减挂钩走向指标交易。确立增减平衡理念,改革计划管理方式,打破拆旧区与建新区的“捆绑”,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耕地与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将省域内城乡之间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交由市场决定,建立土地指标交易机制及市场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调控下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在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成本、城市地价、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对指标交易价格实行动态调整的最低保护价与最高限价,在价格管制区间内由市场供求决定,确保指标交易市场平稳有序运行。[3]
        3.2促进土地整治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协同发展
        通过多个富有独特面貌以及特质的要素构成了充满自然生态的农村经济社会综合体,而对乡村进行经济振兴,就需要这些组成要素都能够共生共荣以及协调耦合,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基层政府对当地承载能力以及识别区域等关键指标上的合理分析,需要用科学的方式对土地整治进行制度的优化,并且还要实现以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空间形态以及产业体系等多个关键因素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规划。土地整治作为国家当前大力提倡的实现城乡经济共同发展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对当地的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都进行权衡,并且要有前瞻性的眼光设计区域内潜在的土地整治分区内容,要将重点区域的布置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都进行合理的设计。[4]现阶段我国土地整治制度是以国家、省、市、县这四级单位为规划体系,并且重新出台了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方向,所以在未来的乡村振兴发展中,势必要基于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并且让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规划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计划都保持高度的统一。并且还要将村级的土地整治也纳入整体的规划体系中,确保乡村振兴的最基本要素,不会因为缺乏科学规划而成为阻碍其发展的影响因素。
        3.3大力发展土地整治与多功能农业相结合的新模式
        当前中国农业仍以传统大宗农作物种植为主,受农资价格、土地租金、人工成本等生产要素上涨影响,种粮比较效益低下,粮食生产贡献与农村发展水平存在“倒挂”现象,由此进一步引发农业生产资料和人力投入不足、农业生产趋于粗放、农业科技推广困难等问题,成为协调农村人地关系的难点和重点。而农业是乡村地区发展的根基,具有农产品生产、景观美学、休闲娱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传承乡土文化等多重功能。土地资源的盘活与乡村产业的衔接对于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的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5]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重构过程中,应将土地整治与有机农业、生态农业、能源农业、旅游农业、文化农业和都市农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相结合,以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破解传统种植业产出低和效益差等弊端,同时以多功能农业为依托有效吸纳乡村劳动力,实现乡村的就业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永强,苏昌贵,龙花楼.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研究[J].经济地理,2013,33(10):138-144.
        [2] 刘彦随.中国新时代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J].地理学报,2018, 73(4):637-650.
        [3]王炳华,祁智.浅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现状困局及破解措施[J].山西农经,2016(4):30.
        [4]费罗成,吴次芳,程久苗.农村土地整治的碳效应及其政策响应[J].资源科学,2017,39(11):2073-2082.
        [5]王晓健,钱程,邹秋华.土地整治研究进展综述与展望[J].时代农机,2017,44(06):13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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