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内蒙古鄂尔多斯 017020
摘要:如果电力企业的监察部门有着长远的计划,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管理问题进行相应的监察,并且,在发现问题之后,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处理和修正,这就是企业的效能监察。而数据证明了,电力企业实施了效能监察,可以让企业的工作作风得到明显的改变,还能让监察人员进入到管理当中,让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经济收益也能明显的改变。可是,相关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自身思想的封闭和落后,再加上这个行业机制有一定的影响,让电力企业的效能监察当中存在许多问题。
关键词:电力企业;效能监察;现状及对策
一、电力企业政工效能监察的重要性
1.1提高经济效益
电力企业的政工工作包含了对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监察,由于电力企业的管理及经营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政工工作的开展能够弥补电力企业工作中的很多漏洞。通过政工工作的开展,企业可以得到更多员工的真实反馈,解决很多基层员工的迫切需求,为企业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的经济收益。
1.2创造廉政氛围
电力企业作为目前我国的主要能源产业,在实际的市场经营与发展中被传统管理模式固化限制,因此发展存在着一定局限性。公权谋私的现象在我国现阶段的电力企业中屡见不鲜,虽然国有企业的制度正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形势而朝着多元化的方向不断进步,但依然存在着许多政治方面的问题。企业若想实现廉政管理工作,就要加大政工工作的效能监察力度,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清廉氛围,加大各个采购及招标环节的监察力度,确保企业的经济健康。
二、电力企业政工效能监察现状
2.1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管理制度、激励制度等对政工效能监察工作效果具有较大影响,但是在电力企业工作开展过程中,管理制度存在不完善的情况,而政工效能监察涉及生产、营销、基层服务、基建、技改以及行政管理等多个方面,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就无法对政工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有效落实,导致监察工作流于表面形式,仅能对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处理,即政工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性、深入性有所不足。此外,激励制度的缺失使政工效能监察工作的评估和约束效果大打折扣,无法通过有效的考核评估为监察工作质量提供更多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热情也会减少。
2.2运行体制方面存在问题
运行体制的健全与否和电力企业政工效能监察工作能否按部就班的开展具有较大联系,为了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营销服务和日常管理、物资调控等方面工作进行有效的政工效能监察,需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监察管理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但是目前很多电力企业仅仅简单成立了几个监察小组,未能赋予政工效能监察工作人员更多的实权,导致政工效能监察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和深入开展,监察者和被监察对象间甚至存在较多的冲突和矛盾,反而引发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致使监察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果。
2.3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
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和监察意识的落后对政工效能监察工作具有较多影响,新时期电力企业开始向服务型企业转型发展,即工作不再局限于电力能源生产、供应方面,能为电力用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此外,电力企业目前正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为了提高自身竞争优势,为电力企业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提供更多保障,需要正确认识政工效能监察工作,但是部分企业未能对监察工作意义及重要性产生更多了解,认为监察工作是电力企业正常发展的阻碍,并且未能对监察工作内涵等进行掌握,对监察工作的执行和落实等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三、电力企业政工效能监察的相应对策
3.1提升企业员工的素质能力,重视监察工作的执行
之前已经说到,企业的员工是政工效能监察的主体,是监察工作能否全面落实的关键,所以,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总体素质水平,是企业改良改进的重要举措。一般来说,企业应该安排员工更加深入全面地学习指导,使得员工对政工效能的监察有更加深入、正确的理解。同时,企业还应该给员工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加强员工的技术能力,特别是监察人员的工作执行水平,企业应更加重视和关注。
3.2完善检查机制和约束机制,规范员工行为
正式的管理规章虽然规定了企业基本的规范行为,然而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情形千变万化,这些变化全靠正式制度是很难完善的,所以,企业还需要制定一些非正式的约束行为的规范准则。非正式的行为规范就是对企业员工惯常行为的默认准则,将这些准则发掘出来并使其制度化,就构成了正式的行为规范体制,且成为企业制度规范的一部分。无论是正式的行为规范,还是非正式的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都会起到约束员工行为的作用,从而使之成为员工行为的基础。
企业非正式的行为规范准则,对企业的日常经营运作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一般情况下,由于不完全信息的影响,企业作为人们合作的“场所”,无法将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明确地标明在契约中,这样一来,企业就需要形成一些“规则”和“决策”环境,以弥补正式制度的不足,使得员工可以在不确定的状况下,明确决策的“焦点”,以便于政工效能监察工作的执行。
第二,价值观的影响和渗透。价值观的影响和渗透有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渠道,正式渠道是为了鼓励以及提升员工对企业核心价值的责任感而产生的正式的信念传播机制,非正式渠道是员工之间以及员工和领导之间所达成的共识。
第三,制裁体系。若员工行为超出了边界杠杆的规定界限,则应该受到严厉公正的制裁。
3.3创新监察机制,监督需适当
监察人员需要严格进行政工效能监察工作是肯定的,但是监察人员不可过多地进行干涉。心理学中存在自我决定的理论,其指出员工应有自我发挥潜能的需要,且倾向于自己做决定。这使得员工形成了一种个人行为的内在动机,即当员工无法自我决定时,其执行力度会被削弱。这说明了员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对其自身工作动力的重要作用,所以严格的监察行为也应该适当操作。这就要求企业监察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监察行为不能破坏信任的原则;第二,监察需客观公正;第三,对监察的结果应客观地进行分析;第四,监察工作应该有针对性。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现阶段的电力企业开展内部管理工作中,效能监察是保证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的关键。针对于现阶段电力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改进与创新,对于现有监察制度进行完善,拓展监察业务范围,创新工作形式,与时俱进的为电力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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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索韬(1975.11.12-),男,汉族,研究生学历,职称: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工程师;研究方向: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