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党校法学教研室 山东聊城 252000
摘要:当前我国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可喜可贺的好成绩,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都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快速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下,大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一个质的提升,大众对于精神层面上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在多样化的社会发展下,大众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也有了更多样化的选择空间。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大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更多元化的选择,但另一方面,多样化的社会环境也使我们周围出现了一些道德、诚信等不良的问题。因此,当前我国必须重视信仰塑成、道德引领、法治建设等等问题,为我国的长治久安的稳定发展打下一个完备的基础。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结合我国悠久的传统文化思想和现代化的发展形势和价值观念,综合聚集成的优秀的价值思想观念,同时也指引着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所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融入到我国的法治建设,对我国来说意义重大。当前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举措,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制建设的完美结合,这也是当前我国急需考虑的问题。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第二部分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制建设结合的要求,第三部分论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第四部分对如何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建设中,提出自身的几点建议和想法。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建设;重要意义;路径分析
引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制建设之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二者的完美结合能够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并且也是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所以,如果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制建设二者有效地结合起来,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理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包括我国几千年来的优秀历史文化思想,也融合了当前社会发展的新思想价值观念,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但是历史的传承和延续,同时也是现代先进优秀文化思想价值地最佳体现,是现代价值理念的融合体,同样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引领者。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制建设都是人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总结,都是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因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但同时二者也有着明显的区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德治,德治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发展背景下,把人内心强烈的信念为强大的支撑,然后对是非对错、善恶美丑进行评价。法治与德治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法治是通过国家机关进行相应地制定和具体的解释,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强制性,它对不正当的行为进行制约和批评。德治和法治之间,德治更注重的是自我约束性,法治更注重的是外部的强制性,强制要求把自身的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的大范围内,并且严格的根据法律法规来使用权力、履行义务。但与此同时,虽然德治和法治之间有非常多地不同,但是绝不能把德治和法治放在对立面,而是应该让它们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并且他们也互相具有依赖性,在德治中许多的道德准则和信仰都是在法治中衍生出来的;在法治中也充分体现着思想道德和精神理想,法治许多标准和行为规范都是围绕着德治的思想和原则来制定的;而且法治具有着刚性的特点,德治具有着柔性的特点,这一点上德治和法治之间又具有互补性。事实上,德治和法治都是社会发展中的必要因素,所以把德治和法治完美融合起来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必需条件。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制建设结合的要求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能够有效推动的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两者的结合也要注重许多要求和条件。事实上,核心价值观在大方面上来说就是德治建设一种更为具体地表现方式。
我们平时所说的“德”它不单单是某个人身上的优秀道德和品质,它是一种层次更高的“大德”,它是国家和整个社会道德意识水平的充分体现。德治工作是根据道德行为规范和价值思想出发而形成的一种大局治理形式。它并不是单纯只针对于领导干部的“德行”,更为注重的是整个大社会成员的“德行”,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有效地普及和推动,从而使整个社会成员对自身在精神方面上的道德行为规范和道德的引领下的行为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普遍的共识,它通过在精神意识层面的道德引领来督促自身规范行为,并且在最终推动整个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治理国家和社会这个大层面上来看,它们两个所起到的作用都是互补性的、相辅相成的。法制建设主要是通过立法、执法等严格的过程来进一步的规范人的道德行为,维护人的道德基本底线和原则。但是相对来说,法制建设中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如果把德治和法治完美地结合起来,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完善和弥补这种局限性。通过道德的培养从而来有效地提升整个社会民众的道德思想水平,从而实现法制素养的全面提升。
3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3.1二者的完美融合具有重要的治理作用
核心价值观是属于一种意识层面的道德观念,通常是人们自身的主观意识来进行自身的道德约束从而发挥对自我行为的规范劝导作用,并不是像法律样在制定的时候就能产生相应的强制性的规范和约束效用。但并不是说这会与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作用产生冲突,恰恰相反的是,如果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美融合进法制建设的各个方面,会产生更为有规范和有效力的作用。与此之外,道德建设也是我国当前社会必须重视的问题。像老人摔倒扶和不扶的问题;公交车上的让座问题等等,都是道德层面的深入体现。这原本都是最基础的道德层面的问题,但由于道德意识的丧失,使得人和人之间的信任程度越来越低,社会公众能接受的道德标准也越来越低。因此,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果单纯只靠道德的力量是不能完全地发挥和效力的。所以法制建设的强制性的约束力就可以发挥其自身的价值和效用,通过法律一系列强制性的手段措施来全面地提升全民的道德水平。
3.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制建设提供重要的精神引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既有对国家层面的要求,也有对个人行为规范上的要求,短短的二十几个字深刻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对一个国家来说,当前国际的竞争环境越来越激烈,经济方面不再单单只是衡量一个国家全面发展的唯一因素,文化实力、思想价值等方面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考察因素。所以,文明建设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建造一个良好地文明社会不能单单只靠法治,也不能单单只靠德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制建设提供重要的精神引领,而法治也为文明社会的进步打造了一个巨大的保护伞。
4如何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建设中
4.1国家层面上的措施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建设中,国家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承担起更多地责任和义务。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为人们服务、以人民为主,做到严格执政以及依法执政,防止会出现暴力执法和不公平执法等现象,要注重方式方法,以确保整个执法过程的严谨性、公平性、公开性。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会对法律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建设中,不断促使着我国对于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补充,以充分确保法律发挥出其权威性。
4.2个人层面上的措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同时每一个人也是文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的决定性力量。所以,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地融入到自身的日常生活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才能为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能量。所以,如果想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美融入到法治建设中,还要注重个人层面上的培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正能量和引领价值充分发挥出来,以把我国的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美德传承和发扬下去。
结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建设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所以我们必须要采取有效地举措来实现法治和德治的完美结合,保障我们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燕霞.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N]. 河北日报,2019-12-25(007).
[2]张文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J].中国人大,2019(19):4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