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屠宰场的检疫监督

发表时间:2020/9/10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4月第10期   作者:陈锦成
[导读] “食、衣、住、行”和“食”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摘要:“食、衣、住、行”和“食”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频曝光,对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肉制品的生产质量问题,可以能发生在各个环节。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我们国家的肉制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源头——屠宰场的安全防疫要求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肉制品的安全,需要从源头遏制安全问题的发生,对屠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
        关键词:屠宰场;检疫监督;全过程监管
一、引言
        动物屠宰场检疫是指动物检疫部门对拟屠宰动物进行的宰前检疫和屠宰后检查的全过程。屠宰检疫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动物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保护动物肉类质量安全与人民健康。因此,有关部门做好屠宰场的检疫监管工作是极其重要的。检疫的监督工作不仅是检疫部门的工作,应该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综合性工作。只有实现肉品的全过程监督,才可以对屠宰企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从而提高肉品的安全性。
二、监管部门对屠宰场的严格检疫监管
        (一)屠宰场全面执行官方兽医制度,科学合理地在屠宰场设立检疫站和动物卫生站卫生监督机构与常驻官方兽医签订了具体的责任制,严格的岗位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落实形式,从而使岗位人员能够实施检疫工作。
        (二)为认真执行相关屠宰场检疫操作规范,进行有效检查,检查可分为以下内容四种:(1)动物准入控制;(2)同步检疫;(三)被屠宰。(4)屠宰后的特殊处理。移动进入屠宰场时,常驻官方兽医必须仔细检疫是否有标准化检疫证书有效期内,文件是否一致,动物耳标是否佩戴完整,是否持有克伦特罗监测报告和其他相关证书进行详细检查。在屠宰动物之前,他们也应该根据阶段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根据有关规定,动物应接受克伦特罗检测,只有通过检测后才能进入屠宰阶段。屠宰检疫要坚持随机抽样,屠宰时必须进行检查,不准假检,不准漏检。检疫合格后,常驻官方兽医必须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对于那些失败的人,屠宰场的监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做好动物标识回收或屠宰检疫工作程的记录。并指导屠宰场工作人员做好屠宰场内部的消毒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它能保证进出体育场的肉质和动物安全。
        (三)优化检疫管理制度。对于检疫部门而言,生肉的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相关检疫部门应该从现场检疫人员的思想意识上增强大家的检疫安全意识。例如,组织定期的检疫专业知识培训,让每一位现场检疫人员有基本的检疫常识,对于专业人员来说,可以通过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同时,在培训的过程中强调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还可以对管理层的人员进行检疫监督管理方面的培训,让管理者重视并且有效的开展检疫监督工作。作为检疫单位,一定要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检疫管理流程以及成立配套的安全检疫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赏罚制度等。从基本制度的建立方面实现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这样做可以让管理者做到在管理中有“条”可依,让检疫人员在检疫的时候可以做到有“条”可遵守。如果管理者在检疫现场发现违规操作行为时,就可以及时的制止,并且对其按照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罚。长久的坚持执行下去,将会大大的降低检疫工作出现安全事件的概率,进一步规范检疫流程。
三、实现肉品的全过程质量监督,对屠宰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一)完善并认真学习各项监督法律法规,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流通各个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监督管理能力。

对《产品质量法》、《商品标识标注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质量监督规定》等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对今后在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检查的工作中如何依法行政、依法实施检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通过实践检验,通过对产品流通过程产品质量的监督监管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用理论来指导监管的实践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全民从思想上提高“质量意识”。肉品的质量监督是一项社会综合性工作,它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人民群众、肉品销售等配合完成。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一是宣传诚实经营、守法经营、“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让经营者理解这项工作不是负担,通过建章立制,提高质量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信誉、提高效益。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约束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与此同时,还要注重发挥社会公众舆论的作用,通过各种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监督工作中,提高参与屠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创造良好的执法工作局面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关系,形成合力。要积极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得配合;要重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和个体、私营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让全民关注质量,重视质量,形成全民监督体系。
(三)发挥群众力量,落实举报制度,在全民监督下做好屠宰场的检疫工作
        加强日常检查与巡检,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建覆盖整个肉品流通过程的监督监管执法网络体系。把“12315”投诉举报的网络作用充分发挥起来,对牵扯到肉品质量问题的相关投诉举报,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认真对待并且解决,可以将此作为线索,找出问题的根源;同时要创立举报奖励制度,尽可能的地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肉品监管体系,强化肉品源头的防范和控制,把控好商品的准入、抽查、退出的“三关”问题,施行肉品准入制度、特殊肉品入市备案制度、肉品退出制度,强化肉品质量日常检查和市场巡查,逐步建立农贸市场、肉品销售点、超市肉制品检查制度;指导、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健全肉品质量保证制度,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相关保障制度缺失问题以及肉品质量问题严重的屠宰企业,对其问题记录在案,后续工作中将其作为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对象,如果其不积极整改、依旧对检疫工作做不到位,肉品质量不过关,就对其依法严肃处理。
        (四)构建可追溯体系,实现肉品的全程追踪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屠宰现代化发展比较晚,从业人员年轻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质量安全意识薄弱,参与追溯体系的意愿较低。肉品产业链不完整,交易方式复杂。可追溯系统成本高,而且难以收集信息。当前,要进一步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加强可追溯实施主体能力建设,完善可追溯相关标准,实现从屠宰场到肉制品的可追溯性、过程的逆向可追溯性以及政府、生产者、屠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实现快速可追溯的目标,最终实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标。
总结:总而言之,屠宰场的检疫监管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监管。在政府以及人民的关注之下,食品安全受到高度重视,未经检疫进入市场的动物肉应该受到严厉的打击。为了肉品的安全,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必须从源头开始对肉品进行质量监控,而且实施全过程监控,严格屠宰场检疫监管,加强检疫人员培训,提高检疫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法律,做好屠宰场的卫生消毒工作等方面对屠宰场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和监督,并且发挥群众的力量,实现肉品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对屠宰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从而保证肉品进入市场安全。
参考文献:
[1] 吉鸿武. 如何做好屠宰场的检疫监督工作[C]// 北京畜牧兽医学会成立五十周年庆典暨北京畜牧兽医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学术研讨会. 2004..
[2] 和飞鹏, 和抱寰, 和忠凤. 浅谈如何做好生猪屠宰场的检疫工作[J]. 云南畜牧兽医, 2009, 000(005):34.
[3] 李文良, 拜锦美, 赵剑. 如何做好规模化屠宰场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J]. 中国动物检疫,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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