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8月1日起,检验检测机构质量认可新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及其解释)正式实施。新准则不是对管理体系文件的总结,而是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的要求,指明了评审的依据。文章分析了合同的条款、主体责任、人员、环境、设备和方法等关键条款。对检验设备租赁和检验项目的分包和内部校准等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新的解释。这一背景不仅鼓励了检测源的共享,避免了重复建设,也加强了机构的主要责任和事后监督。最后,指出认证机构应不断完善和有效运行管理体系。
关键词:新准则;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分析
一、引言
目前,机动车检验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车辆检验机构")已在国内社会化,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其中,车辆检验主要向安全检查,综合检查,环检,CLNG气罐及气密检测,司法鉴定等方向进行,对专业车检人员的测试能力要求特别高。
二、新准则中主要内容的解析
2.1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地位应具有独立性、公正性、诚实性
根据依法建立的标准,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条款和条件的内容和要求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应该有效的行政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现在称为“三证书”),明确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身体,明确包含检测活动的业务范围,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授权的最高管理权力,明确向社会发布检测数据和结果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独立法人应当考试机构法人或者身体应该在其管理系统和公众获取信息在考试制度正义积极声明中应包含“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客观独立公正诚实守信的社会责任。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检查活动负有保密义务。
2.2关键人员资质要求
根据规则4.2,“有适合从事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检验和试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方面,强调高层管理、覆盖的设施和场所以及人员的监督。不管一个管理系统有多好,如果管理人员不注意它,它就不能正常运行。强调最高管理者在管理体系中的指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质量指引与质量目标的制定、全程测试管理、测试系统的集成要求、必要的资源管理系统、如愿以偿的管理系统、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事项、顾客满意度会议。
2.3检验检测环境要求
新准则第4.3条规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符合检验检测要求的工作环境”,机构的地址,无论是固定的、临时的、流动的还是多个地点的,均应具有有效的房地产证明文件。组织应确保工作环境符合检验和试验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载有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车辆,应当有明确的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控制措施,采取紧急措施,消除隐患。配备实时网络监控视频和环境状况记录,检测活动可随时检查跟踪。
三、机动车检测技术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3.1机动车检测技术分类
(1)直接检测。也就是说,人工经验或理论检测,不需要通过自动设备,如通过聆听发动机的声音、速度或触觉、嗅觉等方式,是一种主观的、经验的维修手段。最大的问题是维修不准确,往往需要辅助检查或需要足够有经验的维修人员来完成,而且容易出现修错、错换零件等现象。
(2)设备检测。基于特定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设备对汽车的身体,内部结构,磨损部件,汽车综合评价的系统操作,能够准确定位故障并分析问题的原因,在某种程度上,提高机动车维修的效率,但仍然需要人工辅助修复,整体的定量发展机动车维修。
3.2机动车检测技术发展现状和问题分析
机动车检修技术的发展正在经历由人工协助机械性阶段向自动化、智能化自主检测阶段转变的关键性时期,但当前时期仍以前一种检测方式为主,自主化检测手段不能得到有效推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缺少相应的技术土壤,即技术发展水平难以满足现有大批量的机动车检修市场,市场供不应求,只能靠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来满足市场需求;
(2)各地区的机动车保有量不同,机动车类型不同,需要检修的问题也不同,机动车检修出现的问题可能会呈现出“区域性”、“地方性”、“特殊性”等特点,难以对这些复杂的因素进行把控,所以难以实现技术的推广;
(3)某些地区已经推广了智能检修系统和相关的配套设施,但建设成本高使得检修要价也非常高,普通消费者难以承受如此高额的检修价格,而高端用户则选择直接去4S店进行更精准、高效和安全的检测,造成了智能化检修技术推广难的现状;
(4)自主化检测手段自动化程度高、智能性强,?但仍难以推广,较主要的原因是其难以形成对传统机动车检测市场的有效打击,其市场占有份额严重不足;
(5)存在某些高效机动车检测技术被大公司垄断的情况,特别是被外企的垄断,造成了国内依赖技术进口、甚至人才进口的方式来完成对某些高档机动车的检修工作,即使这是极个别的现象,但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机动车维修技术的总结,当前面临的问题有三点:(1)在信息时代,维修技术依赖的机械化程度和人工结合大,需要做出改进,朝着智能化的方向,自动维护,降低维护成本的人力,材料,减少了维护人员的负担。(二)技术规范、标准统一,行业监管松懈。机动车维修技术监督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够,导致检测行业出现了一些混乱。(3)一些新技术、新手段与机动车维修结合不够充分。新技术方法与维修手段的融合有利于其发展,但现阶段融合程度较低,不利于维修效率的提高。
四、新准则在机动车的排放测试中的运用(新增章节,纯技术)
4.1汽油车污染物排放检测
随着发动机的工作状态以及实际载荷不同,即使同一辆车的实际排放效果也极不相同,这也是当前排放测量中的一个最大问题。排放测量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了解车辆在实际使用时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达到污染控制的目的,如果测量的状态和实际使用时不同,那么这个测量的结果就没用很好的参考价值。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要求的提高,汽油车的排气测定方法分工况法、等速工况法和怠速法。怠速法中包括了单息速法和双怠速法,1)汽油车息速污染物排放检测:检测站主要以单怠速法测量汽油车的排气污染物,其实怠速法并不能具体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但是由于其操作简单并且限制条件较少,故在检测站广泛采用。2)汽油车工况法污染物排放检测:使用稳态加载工况检测系统更能真实地反映出汽车实际的排放状况,但它是对汽车排放气体浓度的测量,汽车尾气成份的浓度测量不能完全测定汽车对大气的污染程度,因为没有废气的总质量就无法测定污染物实际重
量。由于以上原因欧标的排放标准都以克/公里为检测单位,因为它兼顾了浓度及质量
4.2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检测
滤纸式烟度计的原理:烟度计主要是测量柴油机排烟的仪器,采样器为一个弹簧系,前端带有采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央吸取一定容积的尾气,使其通过一张一定面积的洁白滤纸,排气中的碳烟积聚在滤纸表面,使滤纸污染。用检测器测定滤纸的污染度。该污染度即定义为滤纸烟度,单位为FSN。规定全白滤纸的FSM值为0,全黑滤纸的FSM值为10,并从0-10均匀分度。滤纸法测量稳态工况时的烟度比较可靠,但用于变工况下碳烟的连续测量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受到滤纸品质的影响也不能测量蓝烟和白烟,而且从以上各项指标看,这种仪器的测量精密度是不高的不透光烟度计的原理:不透光烟度计是采用不透光学原理,它是使一定光通量的入射光透过一段特定长度的被测烟柱,用光接收器上所接收到的透射光的强弱评定排放可见污染物的程度。由于滤纸式烟度计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受到滤纸品质的影响:而不透光烟度计既能实现连续测量,又能测量排气中水分和烟雾等成分,因此,为了使我国的排放法与国际标准接轨,2000年起开始实施的排放标准引入了不透射光度的概念。
五、学习并落实新准则,把握其突出特点
4.1三项合并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规划,国家质检总局将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认可和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合并为检验检测机构认可。而车辆检验机构只办理资格和资质(计量认证)“二合一”调整,以采取其他管理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和统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
4.2放宽准入便利于市场竞争
依法设立的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认定资格。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营非企业单位以及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任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资质规定的机关,不论其规模,所属关系(不含车辆检验机构和公安质量检验部门)和经济条件,都可以申请资质。同时废止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检验检测工作经验的规定。放宽制度主体进入条件,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开放竞争市场环境,有利于制度整合和加强,有利于制度向集体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4.3提高评审效率减轻机构负担
许可期限和审查期限受到严格限制。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技术评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四十五日,但机构本身有原因的除外。考试机关依法扩大分支机构范围,资质认证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技术评审时间,资质证书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发给申请人,把原资格有效期由三年延长到六年。对频繁监查的负担,简化许可审查过程和内容,确定加强对工程技术管理能力考核的核心控制点。
4.4明确从业规范重在诚信自律
新的指导意见和准则强化了制度实践要求,突出客观性,独立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特点。落实机构主体责任,推进严格自律。要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继续满足资质条件和条件的年度报告,符合执业标准的年度报告,检测活动年度报告,统计报告资料等有关资料,定期向资质检验部门报告。
六、结语
随着机动车检验机构准入门槛的开放和市场竞争的发展,首次向检验检测机构了解新的资质要求和评价标准尤为重要。新指引在组织、人员、环境、设备、管理制度五个方面强调组织必须具备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要求,引导组织加强专业技术属性,不断提高车检组织的技术服务水平。在整个车检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新标准,加强对人员能力的监管,建立各种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向公众发布的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参考文献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
2.《检验检測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叉(国认实〔2016)33号)
3.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資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
4.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
50号)
5.李少斐孙钦军。浅析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
2016(6),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