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菲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511483
【摘要】当前,法治中国建设进入新时代,对大学生法治教育也提出了新要求。然而,高校思政课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并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导致大学生法治观念方面存在不少疑惑和误区。思政课应当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通过法治的中国实际、法治的中国特色以及法治的中国方案三个基本维度,建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观在思政课教学中的话语体系。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观;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学话语体系;基本维度
一、法治视域下高校思政课教学话语体系建构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科学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吸收中国传统法治思想和西方法治思想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新时代的中国实际,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案,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也有了新发展。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应当适应并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境界,通过理论和实践教育达到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的目的。
从课程教学论的角度看,教学话语是解决 “怎么说”的问题。客观上,以何种语言表达,以何种话语方式沟通,以何种话语感染人、说服人、作用人,将对课堂教学的效果产生深远的影响。[ 赖萱萱、郑长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话语创新初探,教育评论,2017年第6期,第99页] 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大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高涨,许多热点法治案例常常引发大学生群体的关注和思考。然而,由于法治部分的教学在思政课教学中所占课时量较少,思政课教师中法学专业背景人数较少等原因,思政课长期以来对法治部分教学的重视程度不高。思政课可能没有及时回应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没有对热点法治案例进行释疑解惑,甚至没有深入浅出地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并且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相结合,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国特色“特”在哪里,其优越性体现在哪些地方?思政课教学价值话语和时代话语的不足,既无法满足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知识的追求,也无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导致大学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不足,在法治观方面存在不少疑惑和误区。因此,思政课教学亟需与时俱进,建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观在思政课教学中的话语体系。
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观教学话语体系的建构,归根结底,就是要向大学生强调法治的中国性问题。高校思政课教学应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通过法治的中国实际,法治的中国特色和法治的中国方案三个基本维度,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树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实现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话语认同和政治认同。
二、法治的中国实际
法治建设离不开本土的法治资源,大学生法治教育也应当立足于本土实践的基础上。我国经过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形成了儒家思想主导,崇尚礼治的社会环境,“人治”思想、等级思想、厌讼思想均对社会治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许多人不能正确区分法治与德治的作用。一旦发生纠纷,人们更愿意相信权力和关系,而不愿意相信法律,甚至会通过暴力、“关系”等非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加之近年来“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导致大学生的法治信仰进一步缺失。
一方面,针对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问题,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要在对中华传统法治文化的丰富资源进行梳理和甄别的基础上古为今用,把那些能够与以科学、理性、民主、自由、公平、人权、法治、和平、秩序、效率为内容的时代精神融为一体的文化传统融入到社会主义法治之中,使中国法治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浑然一体。[张文显,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研究(上)——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J],法治与社会发展,2016(2):12]事实上,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厚的法治思想,礼法合一是中华法系区别于其他法系的根本所在。高校思政课应当坚持“在继承中发扬,在发扬中创新”的原则,积极挖掘中华法治文化和古代法治理论的优秀成果,向大学生中华传统法治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间的传承与联系。例如,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孟子提出“仁政”的思想,倡导“省刑慎刑”的观念,认为“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孟子·梁惠王下》]荀子也主张“明德慎罚”,礼法并施。我国自夏、周起,立法者就提出了疑罪从轻、从赦的主张。《尚书·吕刑》说:“五刑之疑有赦,其克审之”。到唐代,疑罪从无原则在《唐律》中以成文法的形式制度化下来。可见,儒家思想中蕴含的法治理念与现代刑法主张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疑罪从无、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传统法治文化对当代法治中国建设具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
另一方面,法律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律的实施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不相信法律能够解决问题,还是要靠上访、信访,要靠找门路、托关系,甚至要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
因此,要建构社会主义法治的教学话语,还需要提高大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他们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自觉性,培养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具体到思政课教学,教师可以将社会热点、教学的重点难点与学生的困惑点、关注点联系起来,通过热点法治案例的讲解与讨论,让大学生感受到“法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例如,通过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禁止就业歧视,政府推进“权力清单”改革等法治热点的讲解与讨论,向学生介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制约、人权保障等现代法治理念在中国的实践。总之,思政课教学应当引导大学生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逐步在大学生群体中树立法律权威,使大学生们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培养大学生树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仰。
三、法治的中国特色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现代法治观念主要来源于西方,西方法治思想中的平等、自由、民主等观念对我国法治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我国在“取其精华,为我所用”的基础上,合理吸收诸如契约自由、正当程序、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西方法治文明的经验,与中华传统法治思想相结合,形成了开放、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尽管如此,西方法治思想与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理论基础、基本原则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区别。部分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并没有澄清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西方法治理论的联系与区别,也没有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在何处,加之社会负面舆论的影响,导致部分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存在着不少误区和偏差。甚至有的思政课教师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顾虑,面对学生的问题与疑惑,他们既不能回应社会矛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释疑解惑,也不能向学生传播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
在对待西方法治思想的问题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出,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西方法治思想的进步性,要积极吸收其精华,做到“洋为中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分辨西方法治思想与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之间的区别,避免形成错误的认识。例如,西方法治思想主张“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行使,并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这与我国主张的民主存在根本的区别。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一方面行使立法权,另一方面决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从而实现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可见,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关处于中心地位,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均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也更符合民主的真实含义。因此,思政课教师应当进一步夯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基础,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各种法治现象,正确理解法治的中国特色,纠正大学生在法治观念上存在的误区。
四、法治的中国方案
目前,我国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涌现出许多问题和矛盾,例如如何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改革与法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既是当下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困惑,是思政课教学的重点和难点。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紧密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抓住了我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并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中国方案。
例如,关于党法关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内法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统一于人民利益福祉这一最高目标,二者在价值取向上具有一致性,在规范对象上具有相融性,在调节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又如,关于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针对社会上存在的“改革上路,法治让路”、“改革有功,法治无利”以及“不想改”、“不敢改”等思维误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始终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再如,关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有的人认为应当强化道德的自律功能,也有的人认为应当加强法治的强制力。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实上,法治与道治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无须争论哪个更重要。道德强调人内心的自省和自律,法治更多的是事后的责任或惩罚。我们不能用法律条款反对道德教化,也不能用道德观念绑架法律。我们需要建设的既是法治社会,又是具有高尚道德的社会。因此,思政课应当正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难题,并运用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的解决路径和解决方案,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观。
总之,思政课应当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通过法治的中国实际、法治的中国特色和法治的中国方案三个基本维度,澄清大学生法治观念中存在的误区,建构社会主义法治观在思政课教学中的话语体系,不断提高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和针对性,培养大学生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观。
参考文献
1、赖萱萱、郑长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话语创新初探[J],教育评论,2017(6)
2、张文显,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研究(上)——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J],法治与社会发展,2016(2)
基金项目:本文是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青山湖青年学者”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研究成果。
高菲,女,汉族,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