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骨干的形成及社会功能探讨

发表时间:2020/9/10   来源:《时代教育》2020年5期   作者:辛国华
[导读]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群众文化骨干对于基层群众文化的发展越来越重要,本文通过对群众文化骨干的基本素质进行了探讨
        摘 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群众文化骨干对于基层群众文化的发展越来越重要,本文通过对群众文化骨干的基本素质进行了探讨,同时针对目前群众文化骨干的特点以及社会功能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群众文化;骨干;形成;社会功能
        引言
        群众文化活动不分年龄,不分层次,范围广,影响大,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方式,也是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提升全民审美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群众文化活动工作者众多,在各类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尽相同的。其中,有一部分人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对群众文化活动起组织、引导、促进的作用,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骨干分子”。
        一、群众文化骨干的基本素质
        从一名普通的群文工作者发展成为骨干,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条件。
        首先,有为群众文化事业做贡献的远大理想。群文骨干需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勇于进取、自强不息。群文骨干要利用自己的工作和业余时间,做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管理工作,自己必定要做出一些牺牲,多干一些工作,让出一些利益。
        其次,要有一定的组织才能。要在群众文化活动中担当组织者、辅导者和管理者的角色,要对成员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而达到融洽,要同社会各界进行文化活动所必要的联系,就要有一定的社交活动和组织管理的能力。只要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文化群体在社会中存在,在活动中发展。同时,使自己成为一定范围内当中无愧的骨干分子。
        最后,就是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了群众文化活动工作经验,在自己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艺术造诣,群文文化活动骨干往往要在大型文化活动前,进行活动策划、方案制定、节目安排,需要推陈出新,打造辐射面较广、文化性较高的文化实践活动,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而专业化水平的高低,与最终效果和群众满意度成正比。
        在近代,文化教育日益发达,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群众文化骨干有了日益广阔的来源。当今群众文化活动广泛普及,群众文化骨干的数量和他们和素质水平,都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二、群众文化骨干的特点
        通过对群众文化骨干的形成的条件和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它的显现和存在具有自然性、自愿性、相对性与可变性的特点。
        (一)自然性与自愿性
        群众文化产生的基础,是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人民在生存过程中,要求得到美的享受,要求调剂生活内容,要求表现思想和感情,要求获得知识和技能,要求体现人生的价值。于是,有了群众文化活动的追求。当一部分人在思想素质、文艺素质、社会品质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层次而超越他人时,就在一定的时间和影响范围内,自然地成了相同群众文化活动门类中的“领头羊”。可见,这种骨干人物不是社会政权组织任命的,不是骨干自封的,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公众认可,或是受到其他文化艺术爱好者的拥戴而自然形成的。
        与自然性相联系的群众文化活动的自愿性。就是说,他们做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和管理等工作,不仅仅是义务的,还会在业余时间进行,是出于爱好的群众文化活动,出于为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要与实现所追求的目的而自觉自愿地进行的。


        (二)相对性与可变性
        骨干只是活动主体之间相比较而显现,只是相对于一般活动主体而存在的,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模式。同理,骨干与骨干之间也有相对性,在比较中才显现出来不同的水平层次和专业类别,成为群众文化骨干后,其骨干地位也具有相对性。其次是客观条件的变化,职业的变动,工作或者家庭情况的变化。第三是骨干条件的变化。在一定区域内,人们的思想素质、技艺水平和社会交际能力等骨干构成的条件因素会产生变化。
        三、群众文化骨干的社会功能
        谈到群众文化骨干的社会功能,它体现的是群众文化骨干在活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和推动群众文化历史进程中所起的作用。
        (一)辅导培训
        群众文化骨干分子由思想素质、艺术水平和社交能力所形成的“带头羊”的地位,决定了他们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他们自觉地辅导大批的群众,组织大量的文化活动,自然地形成一种群众文化流动场,向周围群众辐射,从而产生促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繁荣民间艺术等作用。2018年度,涪陵区文化馆辅导部专职干部共为重庆医药卫生学校辅导舞蹈10次、为长江师范学院学生编排舞蹈共计40次、在江东街道贫困村为村民编排广场舞共计18次、为焦石镇村民编排焦石民歌节目共50次、为芳华艺术团、佳兴艺术团等民间文艺团体编排广场舞节目11次、赴浙涪小学等学校、军队进行节目指导5次,辅导培训了大量文艺人才。
        (二)创造表演
        群众文化骨干所具备的艺术创造、表演的才能,能对周围的群眾文化爱好者和其他群众产生较强的吸引力,于是,往往易于聚合成各种形式和规模的具有不同特色的文化群体。2018年,涪陵区文化馆组织“红色文艺轻骑队走进你身边”文化活动,分别在涪陵城区、蔺市镇、龙桥镇、珍溪镇等各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举办21场演出,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文化惠民
        群众文化骨干由于有高于一般群众的思想文化修养和辨别是非、美丑的能力,往往在一定范围内因为德高望重、技艺超群而取得群众信任,具有一定的熏陶、感化作用。涪陵区文化馆2018年组织了“四城同创·幸福涪陵”、“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为主题的广场周末文艺演出,全年共演出45场。组织“幸福涪陵跳起来”舞蹈大赛、“喜迎中秋国庆、共绘美好家园”少儿现场共绘千米长卷、“办实事·惠民生”“流动文化服务进村”文艺演出等各项大型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多彩。
        (四)普及发展
        在漫长的群众文化发展历史中,骨干肩负着历史赋予的继承、发扬、下传的重任,发挥着推动群众文化无限延伸的作用。通过口授、身传的方式,呈递了民族传统的群众文化艺术,使各民族各地区形成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和浓郁的地方艺术风格。文化普及,群文骨干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马季.新形势下加强村镇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的思考[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7,1(07):21-22.
        [2]跃进,韩兴刚.加强基层群众文艺骨干队伍建设,优化群众艺术品质[J].大众文艺,201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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