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课多元化评价的探索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0/9/10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54卷12期   作者:余文琼
[导读] 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实施,音乐教学评价也成为了大家的新关注点。
        余文琼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师范实验小学,广东    潮州  515700
        摘要: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实施,音乐教学评价也成为了大家的新关注点。《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动力,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贯彻课改的基本理念,是要用良好的教学评价去激励学生,调动学生,促使学生全面发展,让“音乐分数”的内涵丰富起来。
关键词:小学音乐;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
一、当前音乐课评价的主要误区
研究表明,评价主要体现的两个作用:第一、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评估,即进行考核、评定等级等。第二、通过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之处,并针对不足,主动采取措施。当前的音乐课普遍只关注前者,认为评价就是考核,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评价过于关注结果,忽视被评价与学生的进步及努力程度。2.评价一般以教师为主,忽略学生评价,例如学生的自评与互评。3.评价形式单一、随意,音乐课堂基本上是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评价的语言也比较随意,没有针对性。
长期以来,教育主要关注在终结性评价方面,强调统一,“为评价而评价”,忽视了评价对于学生学习的促进功能,忽视过程性评价。长此以往,学生对音乐课的兴趣会减弱,甚至失去信心。针对这些现象及学生们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小学音乐教学评价的方式进行了大胆的尝试与探索,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下面谈谈我对这种评价方式改革的理解与实践。
二、实施评价的主要方法
(一)灵活多变的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一种检验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方式,它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着眼于学生潜力的发展。其目的是激励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有效调控自己的学习过程,使学生获得成就感,增强自信心,培养合作精神。“形成性评价”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评价转变为评价的主体和积极参与者,是对学生学习进展的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为改进教与学而进行的评价。
1.鼓励性评价
“鼓励评价”是日常教学活动中运用较多的一种评价方法,是激发学生内在潜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形成学生持续性、发展性学习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不应吝啬自己对学生的赞扬和鼓励,要善于发现孩子们的“闪光点”。对不够自信的学生,我们的鼓励是他前进最好的“助推剂”。
鼓励评价的方式很多,有语言评价和书面评价、体态评价;也有即时评价和长效评价;更有评价指向上的师生互评、生生互评、自我评价。不论哪一种,都要根据实际进行综合运用。下面,我主要谈谈语言评价及体态语言的鼓励评价。
①因人而异的语言评价——由于学生受家庭背景、社会环境的影响,会存在着智力发展、性格特征、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差异,各个学生的能力也参差不齐。因此教学中必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我在调查中发现,在整个音乐教学活动中,音乐教师往往关注的是那些音乐特长生,受表扬的或在文艺汇演上表演的也是那些特长生,他们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音乐教师能否“出名”的招牌,认为只要他们“会了”就行了,其余学生则成了特长生的陪衬,久而久之,这些“陪衬生”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积极主动参与活动的热度就没有了,他们的学习就显得极其被动,音乐成绩也不高,这样很难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这样的音乐教学已失去了其本身原有的意义和价值,因为学生的差异必然存在,教师得必须承认并尊重这种差异,使各种类型的学生都得到关怀和尊重,都得到应有的发展。那怎么办呢?俗话说得好:“言为心声”。
         只要真心实意地尊重每个学生,经常采用关心、赞赏或鼓励的教学语言,就会让学生,特别是那些“陪衬生”真切地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关注,就能获得极大的满足与成就感,从而提高学习的自信心。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也应灵活运用各种生动的语言。比如一个简单的问题吧,对于差生答对了,我们可以立即奖他一颗聪明星,并对他说:“你的进步真大呀”或“真不错,继续努力哦”;对于比较优秀的学生,我们只要点个头或说一声“好”就行了;对于胆小又难得举手参与的学生,可就要及时给予鼓励:“你真勇敢”、“回答得不错,老师喜欢你”、“对了,你真棒”等。当学生唱得好或跳得好时,可以说:“你唱得很动听,再唱一遍给大家听听,好吗?”或“你跳得这么好,教教伙伴们,当个小老师行吗?”;对创编动作特别好的、有创意的可用上“哇,老师都没想到,你的想象力真丰富”等等。有时,教师的一句话就像一剂“兴奋剂”,不仅给学生提了神,也使课堂教学气氛更热烈。当然,也可以让学生对老师的教学作评价,如“今天的音乐课,对老师有什么建议吗?”或作示范教学后,请问学生:“你觉得老师唱得怎么样?”等,这种评价对教师的教学反馈往往很有帮助。
②体态语言的鼓励评价——在音乐教学中,恰当运用手势、眼神、面部表情、自身动作等体态语进行评价,对引发学生求知兴趣,调节课堂气氛,创设温馨的人际环境等,能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如:学生在歌唱或歌表演上有很大进步,教师就带头进行鼓掌,或走到学生的前面,面带微笑地摸一摸学生的脑袋;同组的同学共同完成了任务时可彼此握一握手,以示鼓励或高兴得舒畅一下“耶”;学生回答问题比较精彩,教师就竖起大拇指进行鼓励等。
2.参与性评价
确立学生是教育主体的地位不仅表现在课堂教学中,还应在评价的过程中体现。“参与评价法”就是在音乐教育中,把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纳入评价主体的范畴。我们在音乐教学中,要多创造各种评价活动,让学生们更充分的参与到评价当中来。
(1)合理利用课堂评比表
在平时的音乐课堂教学中,有效地利用每周仅有的两节音乐课组织教学,并与学生的课内外音乐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愉快的音乐教学活动中,自觉主动地感受音乐、去创造音乐,从而获得音乐素质的提高、智能的开发和个性的发展。我尝试着设计了一种激励学生学习音乐的“评比表”。 “评比表”是按音乐课堂表现、参加学校音乐活动、参加校外音乐活动三块内容,奖励学生一定的音乐学习“标记”(有卡通头像、★、◆等),根据评价表上得到标记的多少,与学期音乐测查挂钩。经过实施,效果很好。具体的做法如下:
在开学的第一节音乐课,我就发给每位学生一张音乐课堂评比表,记录每节音乐课的表现,具体操作:①帮助学生把音乐课堂评比表粘贴在课本首页,以免丢失。②根据多数同学的意见,确立评价记录的小伙伴并在表上签名,要求记录者客观、公正地记录评价成绩。③“评比表”的形式


(2)充分展示学生才艺
在平时的演唱、演奏技能评价时我试用以下方式:
①设定每节音乐课有3分钟学生才艺展示时间,每次为2至3人,每人展示一项。参与展示的学生可在课前向教师报名,展示后可自己对自己进行语言定性述评,然后大家评议,教师综合评价,可用百分制,也可用评语。
②设定每月进行一次小型课堂音乐会活动。音乐会主要安排唱与奏等表演形式;表演节目必须是本月或本学期所学歌曲、乐曲;由学生民主推选评委为表演者打分。表演结束,教师应将音乐会纪实评选结果作为考试评价学生的音乐学习成绩,记入学生的评比表,此项活动学期内人均1次。
3.音乐成长档案袋
学习档案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音乐水平,我们在教学中可以用音乐成长档案袋来记录学生的成长历程。为了突出评价的过程性并关注个体差异,运用这种成长记录袋进行评价是必要的。学习档案袋可以收集以下信息:如《学生课堂评比表》、记录学生在音乐方面进步的物件、反映进步的作品、研究性学习成果,以及学生参加学校、家庭、社区音乐活动的照片、报道、获奖证书,以及所录制的音像制品、各方面的表扬信等。每学期末测评的内容(如学生的歌唱、演奏及其他表演等)是体现学生阶段性成长进步情况的重要载体,教师可和学生一起将其录制下来。通过积累,学生就能从一次次“原音(影)再现”的纵向比较中感悟到自己的成长历程,获得成功的快感。
(二)富有情趣的总结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也称终结性评价,是一种目标达成评价,主要在学期末进行。在每学期结束时,我用音乐会演出的方法取代传统的考试。
     富有情趣的考试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与感染力,它不仅能使学生卸掉考试的心理负担,且能激起他们参与考试的兴趣,营造愉快和谐的考试氛围,所以用音乐会演出的方法取代传统的考试就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学期初,教师告诉学生期末要召开班级音乐会,要求人人参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自选内容、自选表演形式、自选合作演出的伙伴、自选节目负责人、自选排练时间、节目主持人和学生评委。演出时邀请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也来参加音乐会的演出和评比,并由他们担任颁奖嘉宾。评委根据每个节目的不同特色分别评出最佳演唱奖、最佳表演奖、最佳演奏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组织奖等多种奖项。这种以演出取代考试的评价形式深受学生的欢迎,它为学生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己艺术才能的舞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营造了和谐、团结的评价气氛,培养了学生的合作能力和交往能力,同时使评价更具有生活情趣。
    三、取得的效果
两年的实践中,我们将两种教学评价方法相互交融、相互结合,并定时反馈,不断地强化评价结果,不仅为课堂营造了一种和谐、愉悦的学习氛围,还激发了学生对音乐课的主体参与意识,几乎每位学生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了集体合作意识,提高了自信,促进了学生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提高。
以下是实验班及非实验班所取得的效果对照表:(以﹪为单位)


在今后的音乐教学工作中,我们将大胆创新,不断的将各种评价方式有效地引入自己的教学中,使学生在音乐的世界里自由地、快乐地飞翔!

参考文献:
[1]《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王安国,吴斌.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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