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在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中的临床应用价值分析

发表时间:2020/9/11   来源:《医师在线》2020年18期   作者:杨艾莲
[导读] 目的:研究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在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中的临床应用价值

        杨艾莲
        贺州广济医院有限公司 超声科, 广西 贺州  542800
        摘 要:目的:研究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在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中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选择2019年6月-2020年6月到本院筛查中孕期胎儿畸形的孕妇共1800例作为观察对象,全部的中孕期孕妇都实施产前系统的超声检查,在孕妇产后对其跟踪访问,对比在生产之前进行系统超声检查,筛查胎儿畸形的精准率。结果:在对上述1800例孕妇进行访问之后,其中出现畸形的胎儿22例,胎儿出现畸形的概率为1.22%(22/1800),在对孕妇产前进行系统超声检查的过程中,检查出胎儿出现畸形的概率为63.63%(14/22),漏诊的概率为4.54%(1/22)。结论: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在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中可以较为有效的将胎儿出现畸形的状况检查出来,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关键词:产前系统;超声检查;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临床应用价值;分析

        根据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内的胎儿因为先天性的缺陷出现死亡的概率越来越高,给家庭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与创伤。所以,产前系统检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普通的常规检查之中,只能够将先天性的畸形病症检查出来,但是在中孕期筛查胎儿的畸形率中,准确程度不够高。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影像学不断的发展,超声检查的模式在目前阶段已经取得了较为广泛的运用[1-2]。基于此,本文选取1800例孕妇,对其进行跟踪调查,分析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在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中的临床应用价值,现有如下报道: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9年6月-2020年6月到本院筛查中孕期胎儿畸形的孕妇共1800例作为观察对象,年龄均在在20-35岁之间,平均年龄(26.89±2.95)岁,体重49-77kg,平均体重(60.12±11.10)kg。孕周均在22周-28周,平均孕周为(24.12±1.23)。纳入标准:参与试验的孕妇均是自愿加入本次的研究 ;已经被伦理委员会批准;参与研究的患者均没有患过精神系统疾病。排除标准:意识具有障碍。
1.2研究方法
        要求孕妇处于仰卧位,依据妇产科的常规的检查模式,依次的对胎儿头颅、羊水检测,检查的关键是胎儿的股骨长度、胎心率、羊水的深度以及双顶径,与此同时,经胎盘附着的部位厚度以及脐带血流状况等各项数据进行记录与分析,而后精准的对胎儿的胎龄进行计算。

运用产前系统超声检查的模式对全部的孕妇进行超声检查,运用多普勒超声诊断的仪器,腹部凸阵探头,探头频率大约在3.5 MHz~5.0MHz之间,而后由几位超声医生对孕妇的检查结果综合性的诊断。
1.3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
        对比全部中孕期孕妇进行超声的检查,还需要对孕妇产后随访,对超声检查的结果进行对比,比对其中出现的差异性。
2.结果
   所有的1800例中孕期孕妇中,经过产后随机的访问之后,发现其中出现畸形的胎儿22例,胎儿出现畸形的概率为1.22%(22/1800),在对孕妇产前进行系统超声检查的过程中,检查出胎儿出现畸形的概率为63.63%(14/22),漏诊的概率为4.54%(1/22)。畸形的具体状况分为:心脏出现畸形为3例、中枢神经系统出现畸形为2例、泌尿系统出现畸形为4例、消化系统出现畸形为3例、颜面部出现畸形为4例、胸腔出现畸形为2例、腹壁出现畸形为0例、脊柱与四肢出现畸形为0例、双胎出现畸形为2例、其他出现畸形为1例、复合性质的畸形为1例。
3.讨论
        胎儿在母体发育的时候会受到较多因素的影响,致使胎儿的生理功能、结构与形态等发生异常,被称之为胎儿畸形。相关的数据资料明确指出,目前阶段胎儿出现畸形的概率为0.8% ~ 4.2%。所以,必须要在胎儿出生之前对其科学、合理的诊断,筛查胎儿畸形的概率,孕妇最适宜检查的阶段为中孕期。在这个阶段检查,胎儿大小可以较为清晰的显示出来,从而较为准确的判断出胎儿是否出现畸形[3-5]。目前超声检查技术已经不断的成熟,图像的质量大幅度的得到提升,对畸形胎儿的诊断准确率已经大于90%,能够显著的保障新生儿的质量,可以让孕妇了解到孩子的实际状况,选择是都还要继续生产。
        本文通过对1800例孕妇进行访问之后,其中出现畸形的胎儿22例,胎儿出现畸形的概率为1.22%(22/1800),在对孕妇产前进行系统超声检查的过程中,检查出胎儿出现畸形的概率为63.63%(14/22),漏诊的概率为4.54%(1/22),诊断胎儿畸形的概率较高,能够有效的保障新生儿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在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中可以较为有效的将胎儿出现畸形的状况检查出来,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冯娜.分析产前超声检查对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诊断的效果评价[J].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20,4(02):181-182.
[2]陈见.系统超声检查对中孕期胎儿畸形的筛查价值分析[J].现代医学与健康研究电子杂志,2019,3(19):127-129.
[3]张佳钦.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中应用系统超声检查的临床价值评估[J].中国医药指南,2018,16(19):68-69.
[4]张仁铁,李昭琴,廖秋玲.中孕期Ⅱ级产前系统超声筛查技术联合胎儿大血管畸形筛查的应用价值[J].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18,2(09):182-184.
[5]倪娜,李新军,魏义梅.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对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的临床应用价值[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8,10(05):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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