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友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第三小学 贵州省六盘水市 553541
摘要:小学中段数学教学中,教师需重视对学生数学基础的培养,帮助学生在探究、学习中发现数学解题规律及解题思路,因此,在小学中段数学教学过程中,教师需帮助学生形成数学思维,养成数形思维、推理思维能力,这对于提高学生的数学能力有着积极地作用。基于此,文章分析了小学洪端数学教学中数学思想的渗透作用,重点对渗透方法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小学;中段;数学思想;教学
引言
小学数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逐渐养成数学思维意识及思维习惯,明白各知识点的应用方法思路。因此,教师需革新数学教学模式,合理在数学探究中,促使学生发现生活中的数学。另外,教师需设立的数学情境,利用直观的视频、图像等内容,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数学课程对自身逻辑思维的培养措施。
1 小学中段数学教学渗透数学思想的意义
1.1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意识
数学教学侧重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尤其是在理解小数、分数等方面的内容时,教师需展示出数学与生活的关系,诱导学生养成自主思维、自主探究的意识,并在过程中进行经验汇总、经验交流及思维创新。通过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够让学生发现数学学科的学习方法及学习规律,并在探究中养成反馈、反思、分析的好习惯[1]。由此可见,教师需整合数学教育与数学探究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在循序渐进的学习中发现不同知识点的推导、理解方式,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发展性思维能力。
1.2 有利于提高数学课堂效率
教导学生掌握数学学习方法及学习规律,并根据现有的数学课程模式进行创新。在此过程中,教师在不同理论的证明与讲述中展示出关于该理论的常见题型及解题思路,诱导学生在反复、高频率的训练、练习中发现数学学科的乐趣,减小学生对数学的排斥。通过诱导学生在自主探索中掌握数学探究技能,同时消除固化思维的负面影响,并提高对数学思想的培育力度,有利于丰富现有的数学课程模式。
2 小学中段数学教学中数学思想的渗透措施
2.1 重视备课环节,重视数学思想融入
教师需完善备课环节及备课流程,促使学生根据课件内容学习到数学理论的使用方法及使用特征,尤其是不同数学知识点均会涉及不同的理解方式及公式内容,但知识点使用方式需要学生自主进行思维体会。因此,教师需将备课与学生的预习相结合,科学设计教学方式及教学步骤,从而提高学生的思维意识。例如人教版《认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教学中,首先可要求学生在预习过程中了解如何分辨方向,同时对自己的想法做出假设,并收集相关学习资料,归纳出关于本课的基础内容。在此过程中,学生们发现可使用指南针进行分辨,也能使用太阳升起位置和落下的位置进行分辨。此时,教师可要求学生学习关于课程的微课资料,在视频理解中分析课程内容与预习假设的之间的差异性。通过引导学生在课前进行学习及推导理解,有利于让学生在自主探索的过程中进行思考与反馈,进而逐渐明白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判断方式。最后,教师还可向学生推送关于我国古代方向辨别的方式,如
分析树木的纹路、竹竿的倒影等方法,同时要求学生在生活中进行模仿学习,分析这些方法可以判断方向的主要原因。通过创建学习情境,有利于让学生根据生活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数学探究,帮助学生养成思维习惯[2]。
2.2 利用“探究式”教学方式,重视问题的引入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必定会遇到难以理解的、难以解决的数学问题,故教师需采用“探究式”的学习方式,诱导学生根据已掌握数学定律进行分析,思考在数学学习中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教师需避免将课程主体倾向于对理论的讲述,更应为学生预留探究时间进行分享、沟通与交流。其原因是在自主探究中学生会逐步发掘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有利于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价值观。例如在人教版《角的分类及画角》的教学中,首先教师需直接引入这一问题“什么是角?怎么画?”要求学生们根据这一问题进行探究。在此过程中,学生在课本中发现了关于角的基本定义,但对于画角仍有一定不理解。此时,教师可要求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引导学生动手画出角,并在讨论中哪位同学的画出的角度更大。这时,学生们发现当连接角的两条射线趋于直线时,这个角度是最大的,即180°。通过这一形式的教学,能够让学生在自主建模的过程中了解到有关于角的基本定义及探究方式。最后,教师可总结关于本课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在沟通、总结中发现关于角度的含义及画法,进而初步培养了小学中段学生的建模思想。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教师应利用合理的教学方式,在课堂中科学的渗透不同数学思想及课程内容,并给予学生全面的引导教育,有利于帮助学生形成全面的思想意识。另外,教师需诱导学生在探索发现中掌握数学理论的使用方法及规律,进而培养学生的数学学科价值观。
参考文献
[1]扈来友. 基于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数学思想方法的实践与思考研究[J]. 数学大世界(小学五六年级版), 2019, 000(004):97.
[2]汪卫星, 段贤兰. 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数学思想方法的实践与思考[J]. 明日, 2019(22):0353-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