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立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第二中心小学校
摘要:学校实行依法治校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学校工会组织应清醒认识到新时期依法治校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工会职能,方能在高等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依法治校;学校工会;职能
学校工会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三性”、去“四化”,积极争取学校党委对工会维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立足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角度去思考和定位工会维权。继续深化学校工会的改革创新,把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学校工会新的使命。不断深化学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及法律援助,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工作方法,改革僵化的工作思路,破冰航船,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而奋斗。
一、学校工会职能发挥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保障不完善,制度建设缺失
目前,《工会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劳动合同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是学校工会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法理依据,推进了学校依法治校、教职工有效参与的进程。但在实践层面,由于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针对学校工会特点的具体规定,仅依靠过于粗线条的法律框架,难以在工会组织行使具体权利的保障上给予更有力的支持。大多数学校也没有建立适合本校实际的相关制度或办法,在遇到劳动人事纠纷、教职工利益维护、决策民主参与等具体问题或矛盾时,往往因制度缺失、管理不规范等,使工会普遍处于尴尬境地,时常发生角色“错位”“缺位”“越位”现象。
(二)职能发挥不到位,维权意识薄弱
在我国学校长期形成的单一治理结构中,工会大多定位于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型”、“福利型”组织,游离于学校中心工作之外,职能发挥的力度非常不够。这主要是由于学校对工会组织的定位与作用认识不到位,尤其是领导层,有的可能仅认为工会就是搞文体活动、发职工福利、象征性地提意见和建议等,对工会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职能方式的认识不足、研究不足、创新不足。尤其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缺失,使工会没有发挥应有的维权作用。教职工也没有把工会当作真正的“职工之家”,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少有人会第一时间想到通过工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干部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学校工会普遍存在着干部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年龄老化和青黄不接等现象,干部队伍建设后继乏人。有的学校对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缺少必要的规划,大多从临近退休干部中选调工会领导,通过非在编的合同制聘用方式安排工作人员,使工会干部队伍往往成为一个由临退正式领导和少数临聘工作人员,加上多数兼职人员组成的业余工作团队。造成工会干部队伍本身专业性不足,缺乏做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能力和耐心,同时对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不热爱、不安心工会工作,开拓进取精神和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工会组织应有职能的发挥。
二、发挥工会在大学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广大教职工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推动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工会的职能与大学治理的宗旨不谋而合,最终目的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民主、法治、和谐”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监督管理,营造民主氛围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和渠道,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理应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学校教职工绝大多数都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且个人权利意识较强。[9]但由于目前我国学校的民主建设较为薄弱,使教代会的存在越来越形式化和边缘化。面对这种现状,首先,工会应建立健全学校和二级学院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参政议政程序,建立评估机制,以保证教代会的真实有效运作;尤其是在处理学科建设问题方面,更要广泛听取教授们的意见,切不可以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从而导致两者的不平衡,也不利于学校的健康发展。其次,应结合“互联网+”时代,运用新媒体技术,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的民主监督和校务公开建设。运用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或开发APP客户端等建立网上工会交流平台,在教代会召开之前广泛征集提案,或在重要政策出台前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以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同时,对于教职工关心的人事制度改革、财务管理等信息,利用线上线下的各类平台进行公开宣传,以保证信息的透明性,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参与大学治理的积极性。
(二)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随着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方主体的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难免因教职工聘用期限、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管理教学责任事故认定等方面发生争议,这就要求学校工会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因人事聘用所发生的纠纷应设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予以调处;因学校和教职工之间、教职工相互之间的民事纠纷应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处;因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引发的纠纷应设立责任事故申诉受理委员会予以救济。
(三)着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不断提升学校工会法律宣传教育实效性
学校工会应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作用,不断开展教职工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工会、教代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教职工提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和能力;通过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教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教;通过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教职工职业素质提升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通过教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教职工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加强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工会作为群众性组织,要积极回应广大教职工的诉求,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也要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塑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首先,工会要加强人文关怀。针对学校教职工工作压力大、亚健康问题层出不穷的现状,工会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身心,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以防患于未然,开通心理咨询热线以释放压力等等。同时,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应从物质与精神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让教职工真正感受到学校的温暖,从而更好地投入大学治理的建设工作。其次,工会要从校园文化建设角度,引导广大教职工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内生大学治理的持久动力。
参考文献:
高校工会必须紧紧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以建设和谐校园为主线,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以群众特色活动为平台,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职能建设,优化制度环境,加强组织建设,提升维权意识与能力,才能不断推动高校群众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的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04-29(02).
[2]周大智,马欣,高校工会工作的法治思维研究,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