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项目实施报告

发表时间:2020/9/14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54卷12期   作者:许芳
[导读] 基础教育阶段是学生生理、心理和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公民意识启蒙的关键时期。
        许芳
        江苏省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225300
        一、背景
        1.基础教育阶段是学生生理、心理和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公民意识启蒙的关键时期。进入中学以后,随着学生生活领域的扩展、生活经验的增长以及行为能力的增强,他们不仅要在家庭、学校、社会生活中面对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作为公民,还要积极参与国家事务,正确面对和处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这促使他们思考:我在国家中是什么样的身份?我享有哪些权利?又要履行哪些义务?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2.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对于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3.泰州市海陵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自2013年11月始落户我校,基地以“小手拉大手、带法回我家”为主线,借助声、光、电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向未成年人宣传自我保护、交通、禁毒、消防、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为我校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有利的平台。
    二、实践
1.“带法回家”普法——我是小小宣传员
学生“带法回家”是一项连续跨越了20年的学生普法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带法回家”从最初的单纯向家长发放文字材料,宣传法律条款,到后来编印《“带法回家”记载本》、印发具体的案例分析,请家长写学习心得体会,再到如今将“带法回家”由中学向小学逐渐延伸,并根据小学生特点精选每周“带法回家”的案例,进一步扩大“带法回家”的影响范围并逐渐“升级”。“带法回家”重点围绕《义务教育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对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法治基地”讲法——我是小小讲解员
我校在坚持“带法回家”特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时期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成,成为青少年法治文化展示、交流和教育的场所,成为广大青少年走出课堂,接受多种形式法治教育的又一重要阵地。依托这一平台,我校积极开展“我是小小讲解员”讲法实践活动,中小学班级轮流让学生做讲解员。基地建成后,每年接待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外校学生等数千人次前来参观,开展讲法实践活动给了学生学以致用的机会和锻炼的平台,也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
3.“主题活动”学法——我是快乐学法娃
   以“12.4国家宪法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如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校园文化活动,还会邀请法治副校长来校作专题报告、邀请律师作法律讲座,开展“与法同行”专题黑板报评比,举行“法伴青春”主题班会等活动。此外,与省级(泰州)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市交巡警支队、海陵区红十字会、梅兰芳纪念馆、海陵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建立联系,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三、创新
1.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双管齐下,相互渗透。
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二者好比鸟的双翼,车的双轮,不能割裂开来。只讲法律不讲道德,法律就失去民众的诚服,只讲道德不讲法律,道德就没有约束力。所以我们开展教育工作时实施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的策略。

如 以“12.4国家宪法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同时渗透德育内涵,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的同时,培育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法治教育由初中向小学延伸。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于2012年8月由原泰州市智堡初级中学和原泰州师专附属小学合并组建而成。“小手拉大手  带法回我家”是原智堡初级中学二十多年来的文化品牌。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力求做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衔接工作,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的心理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如五六年级的孩子看法治动画片,七年级的孩子做法治手抄报,八年级的孩子搞“模拟法庭”等。
3.调动各方力量,关爱特殊学生。
特殊学生或厌学或调皮或孤僻或经常违纪,他们多数来自留守家庭、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或者教育不当家庭,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对象。学校制定了党员帮扶特殊学生制度,定期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从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给予一对一的指导和帮助。党员还与班主任经常深入特殊学生家庭,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发放家庭教育经验材料,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邀请泰州学院心理学专家李如齐教授,定期为全校师生进行心理辅导,指导我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分析特殊学生不良行为习惯形成的原因,提出纠正不良习惯的方式方法,时刻关注他们的动向,有效地分类予以指导帮助。
四、成效
1.学生道德素养明显提升,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学校每到期中、期末考试,都会设两个无人监考考场,从巡视和学生的反馈看,情况良好,没有人抄袭或讲话,规则意识已初步养成。很多学生不但养成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还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不少同学已不再把学习仅仅看成是个人私事,而是上升到履行义务的角度了;买到假货会打“12315”投诉等等。一批同学被评为泰州市“美德少年”“四好少年”、“海陵好少年”,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零”的记录。
2.家长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言行开始变得规范。
我校地处城郊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家长的整体素质不太高,部分家长对孩子教育不力,与学校的配合不够到位,言行也不够文明,不能给孩子树立榜样作用。这对学校提出了高难度的挑战。令人欣慰的是,在新生入校后,我们从对孩子的遵守一日常规到行为习惯的养成,到一系列道德、法治活动的开展,从“带法回家”的宣传,到学校、教师与家长点对点、点对面的接触交流,以及家长学校的举办,学生在变得规矩的同时,家长的言行也逐渐规范了,有的家长不再口中带脏话,有的送孩子上学也不再闯红灯了。
3.教师法治素养有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越来越高。
越来越多的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注意措辞,不出现有伤害孩子自尊心的言辞,多了关心和爱护。工作不久的新教师高莹莹感慨:“我们要依法施教,文明从教,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师德修养,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审视。”老教师王平则表示:“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举多得的事,懂得了法律知识,有了行为的准则,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还更好享有了自己的权利。今后要树立终身学法的观念。”
4.学校法治品牌不断擦亮,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国家司法部副司长李志路、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侍鹏、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曹廷仁、泰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张爱平、泰州市司法局局长赵晓玲等各级领导先后来我校视察法治教育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江苏法制报》、《江苏科技报》、江苏教育电视台、中国江苏网等媒体先后对我校法治教育的成功经验做了专题报道。我校先后获法治海陵先进集体、海陵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体嘉奖、法治泰州先进集体、泰州市文明校园、泰州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法治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五、展望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探索多样化的教育手段,让其知法、懂法、尊法、用法,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将法延伸到家庭、社区,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对于打造平安校园,营造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根据国家“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目标之一。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我们道德与法治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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