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
巴中广播电视大学(巴中社区大学) 636000
摘要:由于我国社会发展得很快,法学行业开始备 受关注,而现阶段,法学专业的教学水平还是不够 合格,因此需要非常重视这一问题,并基于国家出 台的各项有利政策,创新高校法学教学模式,并结 合不同学生群体的学习需求,才可切实提升法学 专业学生的综合水平。本文基于高校法学教育的路径选择刍议展开论述。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育;路径选择刍议
引言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教育对于 我国的法制建设与法律未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 义。我国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事业目前处于与法律 职业脱节的尴尬状态,学习法学与正式从事法律 事业当中仍旧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法学教育不 能直接服务于法律职业,而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 为了能够培养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增强我国公 民的整体法律素质。除此之外,我国现阶段的法学 教育还存在着许多其他方面的问题,面对这些问 题我们不得不进一步改革法学教育。
一、法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无论是对我国公民 还是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法学教学都占据了难 以替代的重要地位。通过高质量的法学教学,我国 公民的法律意识能够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这对于 我国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意义重大。法学教 学能够从根本上培养学生的法学思想,对于新一 代青年而言,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法制意识是 必要的。而传统的法学教学方式在今天已经出现 了许多问题,无法实现我国的法学教学目的,与我 国的实际社会情况不符合,导致法学教学学生的 质量与国家法律所需要的人才质量相差甚远,法 学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二、法学教育中实务能力培养的现状
自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我国高校法学院对法 学教育实务作了若干尝试和探索,包括案例研习课、 模拟法庭、讨论课、实习教学和法律诊所等模式。其中有 91 所高 校法学院采取“法律诊所”课程,成立了“中国法学 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该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诊所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统一编写了会员高校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必备 材料,包括课程大纲、教育和管理指南、运行指南和 基本规范( 指南) 等。 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报告显示,法律诊 所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经费限制、诊所教师超 负荷工作和职称评定、教学规范和评估。鉴于此, 有高校法学院设计出“系统法律实务能力课程”,使 学生在有执业经验的法律人( 律师、法官、法务人员 等) 指导下,系统训练案例检索能力、法律分析能 力、法律写作能力、庭辩技巧等。 (一) 年轻人实践经验不足,缺乏起码的 社会知识和处理问题能力; (二) 知识结构不合理,目 前大部分是专业知识角度的培训,而不是知识结构 矫正,不仅欠缺技能训练,更缺少跨学科的知识拓 展,比如管理财务学、礼仪、逻辑等; (三) 德育和职业 伦理培训形同虚设。纯粹从课堂上进行所谓的“职 业道德”培养,特别是当授课老师都是从学校到学 校的学院派时,空洞的理论说教不会让学生深刻领 会职业道德的意义,甚至在心底里轻视这门课的重 要性。具体体现在,有些年轻人急于求成、没有底 线,为了成功不惜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塑造新时代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课题。 国内高校和商业培训机构最近几年出现大量实务能 力课程的尝试,体现了国内法律界对于该问题的重 视和探索,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能够影响一批年轻 人的培养体系。
三、相关措施
(一)科学制定教育目标
在法学教育中必须先明确教学目标,才能结 合目标,完善学课程,并在此培养下,取得真正 的教学效果。就像有的法学生选择一直读书,那 么在就业时,将直接选择司法机构,帮助法治社 会与国家的建设。或者在结束本科的学习后就直 接进入法律顾问领域,帮助更多的人解决现实问 题。尽管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就职想法,可都需 要将法学专业职业化,并要在学习时持续提升自 己的专业素养,并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与创 新精神等。
(二)确立实践教育理念
法学教育应当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这是留给所有法 学教育者的问题。从法学教育的整体而言,尤其是对其主要构 成部分——法学本科教育(对有些院校这是法律硕士教育)而 言,其培养目标应当以“高素质的法律职业人才”为主。所以 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道路上,我们必须确立实践教育的理 念。不可否认的是,我们需要培养法学“学术型”人才,但“学术 型”法学人才的培养只能建立在法学博士的学习阶段,如果我 们在法学本科阶段一味地强调理论、学术而忽视法律职业性的 要求,那无疑对于我们现行的法学本科生来说是不适应职业发 展要求的。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的艺术学科,在大多数本科院校中,法 学本科的教育还是更应回归到培养学生的实务智慧上来。法 学作为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如果不确立实践教学理念,那么,我 们的法本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及职业选择将受到很大影响。 学生不能仅仅具备看懂法条、知晓法学理论知识的能力,更重 要的是具备分析、解决司法实务问题的能力。那么这种能力如 果在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才得以锻炼,可想而知将会付出怎样 的代价亦或多走多少弯路。所以,从法学知识在学校的学习阶 段,我们的教育方向就应当是明确的、统一的,即实践教育理念。
(三)适当压缩理论讲授学时
法学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应从全面调整学生学 分结构入手,适当压缩法律理论讲授课时,在大一、大二阶 段全面结束传统讲授教学任务,增加两项新型教学内容,即 法考培训和最高法院指导案例教学。大三、大四除了毕业论 文占据一定的课时外,全部让位给法考培训、考研及最高法 院指导案例教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 两种,法律硕士分为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 硕士培养年限大多为 3 年。法学硕士在培养目标设计上应定 位为过渡性学位,即作为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过渡阶段,学制 压缩至 1 ~ 2 年为宜。
(四)正确认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
只有将法律职业化融 入到法学教学当中,才能够培养出真正有用的法 学人才,脱离了法律职业,单一的法学教学是无法 培养出一批适合于国家法律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 的。而对于想要加入法律职业的青年来说,脱离了 专门的法学教学也是不可能的。通过这样的模式 和现状,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 业实际上是存在遥远距离的。如今的局面告诉我 们需要将两者结合起来,将法学教育向法律职业 体系靠拢。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今后的法学学习之 后就能够完全掌握法律职业的有关经验,在实际 的法律职业当中,法律人才仍旧需要不断学习和 面对新的挑战。
结束语
除了高校教师带领法科学生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法律实 践,迈出了“走出去”的步伐,我们的高校法学院系也要充分发 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邀请司法实务部门的精英走进法学教育课 堂,实行“引进来”的实践教学方法。例如法科专业学生在学习 模拟法庭的课程时,不应单单由高校法学教师来进行讲授,而 要有安排、有考量的引入司法精英,让学生切身感受到司法实 践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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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郑兴
出生年月日:1974年1月27日
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省市):四川省巴中市
学历:本科
单位:巴中广播电视大学(巴中社区大学)
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