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三不”机制构建

发表时间:2020/9/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4期   作者:李娟
[导读] 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的党中央提出了不敢腐、不能腐以及不相腐的反腐败机制,这对于坚持从严治党有着一定的意义。
        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河嘴煤矿  四川省达州市  635000
        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的党中央提出了不敢腐、不能腐以及不相腐的反腐败机制,这对于坚持从严治党有着一定的意义。三不机制属于从严治党理论和反腐败实践相互结合的一项重要产物,制定三不机制除了是反腐败斗争常态化的一种内在需求之外,同时还可以和全面治党客观要求相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性要求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落实不能腐的防范体系。在本篇文章中,重点论述了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的三不机制。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三不机制构建
        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中,将反腐倡廉列进了党建设伟大工程内,专门提出了党的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当前阶段,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指导核心的党中央纷纷提出了全面构建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以及依法治国的基本对策,在这一基础上开展了有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会议中明确提出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以及不想腐的机制,促使廉政建设从治标转变为了治本。其中,构建三不机制既可以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可以快速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目标。
        1.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不机制内涵的了解
        1.1内涵
        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涉及到三方面,首先,全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其中全面表现为:其一,在建设党期间必须覆盖全面推进党内容,建设党的思想和组织以及作风、制度等。其二,在责任主体方面,必须全面覆盖各级党组织,将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体现出来。其三,遵循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使从严治党步入制度化以及常态化趋势。其次,严属于从严治党的一项关键。其一,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从严,确保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生活中能够将纪律、政治和责任体积原则。其二,作风建设从严,要求党员纠正存在的四风四气问题,识别和两面人做斗争。其三,纪律约束从严,对党员的纪律约束比群众更为严格,对于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比普通党员更为严格,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其四,制度建设从严,制定健全且完善的制度,党的建设方式以及措施都必须符合要求。最后,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害。其一,从严治党的对象是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和大多数普通党员,党纪党规面前无特殊性和例外。其二,各级党组织是治党管党的责任,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了极为严格的政治要求,促使党员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思想理念。其三,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监督管理力度,除了确保纪律严明之外,还必须注重制度方面的监督和监察,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党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2了解三不机制的含义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了大力解决管党治党问题,将不敢腐的震慑效果体现出来,并且使不能腐和不想腐的优势体现出来。三不机制包含了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其中,不想腐指的是构建自律体系,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明确行为规范,促使党员干部从思想方面达到不想腐败的最高境界,保持廉洁自律。不能腐指的是构建防范体系,采取制度建设的方式来管理人员行为,监控和调控权利运行,避免党员干部腐败行为的出现。不敢腐是指制定完善的惩戒体系,严格处罚违反乱纪、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的党员干部,对其他党员干部起到一定的警示效果,使其不敢腐败。
        2.掌握好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不机制之间的关系
        在四个全面战略整体布局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基本目标,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总目标创造一定的条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从严治党提出了极为严格的要求,并且全面从严治党也为前三者的实现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党只有保持一定的先进性,才可以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改革开放以及民主和法制进程才可以正常开展。


        党建设属于一项伟大的系统性工程,其中涉及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布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提升执政能力是基本要求,而且建设学习型和服务型、创新性政党是基础性任务,从中看出,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建设属于党建设的不同方面,三不机制是反腐败从治标转变为治本的一项工作体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构建不相腐自律机制,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要求构建不敢腐惩戒机制,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三不机制为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便于更加全面的进行监督和管理。
        3.构建三不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3.1加大腐败严惩力度,落实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决定腐败的关键在于腐败案件查处程度,当发现腐败行为极高的话,腐败违法成本高,腐败行为的预期收益率将会下降,腐败分子就会感觉到得不偿失而不去腐败。基于此,要想提升案件的发生率,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解决问题。其一,畅通问题线索渠道,深挖案源,在传统群众来信的基础上延伸电话和网络举报等多项渠道,从网络舆情和新媒体中找寻线索。对于纪检监察部门来讲,可以采取监督检查、专项调查和日常监督的方式将案件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出来。其二,做好线索方面的管理工作,对线索进行规范性的分类处理,和组织、人事等多项部门综合性判断案件线索,最终了解。另外一方面,务必加大对案件的惩处力度,对腐败行为必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不管是何人出现该种行为,都必须进行严惩。其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国防腐败工作的一项主体,为了将党内监督作用全面体现出来,就要求初步调查和取证贪污以及贿赂行为,和司法机关相互配合,严格惩处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其三,纪检和司法部门在严格惩处的基础上确定执法界限,遵循规范性流程进行办案,遵循执法有据的基本原则。
        3.2建设党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为了避免腐败行为的出现,就需要落实以下几点对策:
        其一,构建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三者相互进行制约,适当的分解重要部门一把手权利,以免出现权利太集中现象,特别是对于政府采购、财税、投资、行政审批等关键性环节来讲,经常发生腐败行为,因此务必加强控制,从根本上约束不良现象的出现。
        其二,制定完善的权利制约监督体系,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将各项信息进行披露,对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利来讲,采取决策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全过程监督工作。落实廉政问责体系,严格惩处触犯刑律的司法机关,对于压案不查和瞒案不高的现象,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之外,还必须全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行三不机制在廉政问责程序内的全面落实,以此达到权利透明性。当前阶段,制度执行监督一般是依靠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另外,对各级地方领导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实施有关的巡视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制度党内外监督力度,依靠制度管理部门、事物和人员。
        其三,为公职人员构建完善的薪酬调整体系以及升迁流动体系,综合性考虑公职人员的合理诉求,为公职人员事业发展构建规范性平台,在降低风险出现概率的基础上促使公职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到各个环节中。
        结束语:
        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应当加大三不机制的构建力度,全面履行党委和纪律的主体责任以及监督职责,加强廉政方面的教育力度,落实激励和约束体系,在构建各项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魏语婷.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构建高校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20):52-53.
        [2]钟贤哲. 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8.
        [3]霍伟桦.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容错机制构建的现状、问题与展望[J].理论与现代化,2018(04):1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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