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保文化的实践 罗晶晶

发表时间:2020/9/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5期   作者:罗晶晶
[导读] 摘要:核安保文化是指个人、组织和单位为了支持和加强核安保工作采用的方法、应有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为等特征的集合,它保证了核安保的有效执行。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2413
        摘要:核安保文化是指个人、组织和单位为了支持和加强核安保工作采用的方法、应有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为等特征的集合,它保证了核安保的有效执行。加强核安保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能够有效促进核安保文化的建设,单位内良好的核安保文化氛围能够保证核安保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能够切实保障原子能院核材料核设施的安全。
        关键词:核安保文化;建立;基本情况;措施
        一、引言
        2008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保丛书》中第七号《核安保文化》对核安保文化给出了定义:核安保文化是指个人、组织和单位为了支持和加强核安保工作采用的方法、应有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为等特征的集合,它保证了核安保的有效执行。要求“参与实施实物保护的所有组织都应适当地优先考虑安全文化、它的发展和必要的维护,以确保其在整个组织中的有效实施”。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经过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核安保文化的形成和提升与实物保护工程的建设存在“实物保护系统建设—核安保文化初步建立—实物保护系统能力提升—核安保文化加强”的必然联系。加强核安保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能够有效促进核安保文化的建设,单位内良好的核安保文化氛围能够保证核安保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能够切实保障核材料核设施的安全。
        二、原子能院核安保文化的建立和核安保情况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是国家唯一的基础性、综合性核科研基地,主要开展国防科技、核基础及共性技术、先进核能系统、核技术应用等方向的研发工作。我院位于北京市西南郊房山区新镇,有中国实验快堆、中国先进研究堆等多座核反应堆及临界装置,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众多重要设施从事国防军工重要科研和生产任务,被北京市公安局、市反恐办、消防局、武警部队等部门列为重点防范目标单位。
        在核安保文化形成的过程中经历了四个阶段:“不认可—被动接受—理解—主动参与”。
        第一阶段“不认可”:2004年—2007年,在实物保护系统建设之初,改变了职工原有的工作习惯,各类门禁、监控对工作便利性造成了一定影响,职工对实物保护系统“不认可”,经常发生职工私自阻挡门禁、不锁闭保护区检修门、改变摄像机监控区域等问题,实物保护系统的有效性、完整性无法保证。
        第二阶段“被动接受”:2007年—2009年,以奥运安保建设项目为代表,对控制区出入口进行门禁系统改造,验证方式由传统的武警人工验证升级为门禁卡刷卡验证,人员和车辆通道安装出入控制设备,使用之初,速通门经常发生“卡人”、“刷卡失败”的问题,给职工进出院门造成一定不便。在出现上述问题后,保卫处及时调整管理方式,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与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完善和建立实物保护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等行政措施推动实物保护系统的有效运行。经过一段时期的“被动接受”后,职工对使用实物保护系统逐渐形成一种习惯,实物保护系统运行有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核安保文化从这个阶段开始初步建立。
        第三阶段“理解”:2009年至2010年,通过不断的反恐形势教育、敌情教育以及国内、国际不断发生的恐怖袭击、爆炸等恐怖活动,深入贯彻“核安保”“核安全”“安全效益”紧密结合的理念,使职工对实物保护系统的抵触情绪逐步转化为“理解”,院内快堆、新堆、院大门出入口等实物保护系统稳定运行,核安保文化在这个阶段能够为核安保措施的有效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阶段“主动参与”:2010年至今,这个阶段是核安保文化比较理想的状态和建设目标。管理层对核安保的重要性有了较高认识、实物保护运行人员和经费得到较好保障、安保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员职工能够主动参与核安保、自觉履行实物保护管理原则和规定。在我院正在实施的军工核设施实物保护建设项目中,在项目设计阶段,相关设施单位主管领导主动参与到项目设计中,有力保障了新建系统能够切合单位实际,提高系统投用率、有效性,同时便利科研生产。
        三、核安保当前采取的主要措施
        核安保文化是核安保的重要保障和必要组成部分,归根结底是为核安保服务。结合多年实物保护管理经验,使核安保理念充分深入实物保护管理各个关键环节,是核安保文化在核材料实物保护管理中的重要实践。



        (一)做好教育培训和信息沟通
        教育培训是宣贯核安保的重要手段,通过教育、培训、会议、座谈等各种形式加强与职工的信息交流和沟通,灌输涉核反恐的严峻形势,普及实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养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让职工自觉产生紧迫感,建立“核安全不容有事”的意识,从而配合落实实物保护各项措施和原则。
        (二)健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实物保护系统管理规定,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是实物保护保护有效性管理的重要保障。通过管理制度确定实物保护系统管理全过程行为约束准则;重点加强对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薄弱环节的控制;通过制度明确相关单位管理职责。
        (三)加强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管理
        1、实物保护系统的优化设计是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的前提。实物保护管理部门应在工程立项阶段就要加强介入,结合实际提出设计输入,特别是对新老设备、系统融合;老旧工号实物保护系统改造以及集成系统升级和选型等问题时,要加强监督,保证系统布局合理、性能可靠。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整体布局,确定防范部位、目标及保护等级。
        二是提供设计输入,说明未建设前的实物保护措施和管理情况,实物保护设计基准威胁和突出的隐患及薄弱环节。
        2、实物保护系统规范的施工和调试是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的基础。实物保护系统的施工、调试质量直接影响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和后续的维护维修、扩容升级。实物保护管理部门应对实物保护系统工程的建设、调试、试运行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组织做好实物保护系统的专项验收。
        一是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对施工、调试单位的管理,包括进场教育、施工人员审核、施工要求以及处罚措施等。
        二是加强施工、调试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重要设备进场报备制度,加强对设备供货规格型号抽查以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抽查等。
        三是加强对试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重点是培训实物保护值班运行人员及系统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四是在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做好实物保护系统的专项验收。
        (四)加强实物保护系统维护维修管理
        培养一支反应迅速、技术过硬、服务优良的维护维修队伍是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实物保护技防系统具有电子产品寿期短、易损坏和故障突发等特点,为了保证系统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需要维保人员能够立即到位、快速查明问题并解决问题,对维保单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一是与维保单位每年度签订维保合同,规范和约束维修时限、收费标准、检测频次。
        二是按合同规定定期对实物保护系统进行维护测试,并规范记录,存档备案。
        三是加强维修期间的管理,建立处罚措施,维保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或采取有效临时措施。
        四是对系统故障维修、更换,应建立维修清单,并经实物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签字认可。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响应力量是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的关键。实物保护系统中无论是实体屏障、阻车器以及防盗门窗等只具备一定的延迟作用,在敌人进入核材料部位前,真正截住敌人、打击敌人、消灭敌人,保障核材料核设施安全的还是应急响应力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重点加强:
        一是实物保护主管部门要和驻单位的武警部队共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演练并持续改进。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力量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处置能力。
        三是保证数量充足、完备有效的应急装备,特别是配备应急响应的交通工具以有效缩短反应时间。
        “核安保文化”是一项持之以恒,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对保障核材料核设施的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也是规范单位安全体系建设的灵魂,随着核安保文化的深入发展,将促进核安保措施的落实,使“核安保文化”逐渐成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切实保障核材料核设施的安全,为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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