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霞 谢盼盼
烟台恒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64000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越来越激烈,使得低价中标的工程也越来越多,工程的一些投资风险也随之增大。建设项目中的工程索赔也就日益增多,正确掌握索赔的方法就变得尤为重要了。要使建筑企业取得更高的收益,必须做好、做准工程索赔工作。
关键词:建设工程 索赔 思考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投资商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投资商(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
二、建设工程索赔的主要内容
2.1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涉及面广,施工现场业主往往会指令新增工作,改变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大致包括:附加工程。这种附加工程项目已列入合同工程量清单表,在实际施工中具体的数量比合同增大。额外工程。超过了合同界限,但承包商必须完成,属施工范围内的“新增工作”。要完成新增额外工作就要进行设备、人员的重新组织,重新制订新的施工方法,调整施工计划,从而增加费用,产生索赔。工程变更引起的其它工程停工索赔。因业主、监理等非承包商原因产生的已施工完工程变更、后序施工无图纸资料和设备材料等因素,引起工程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造成损失而发生索赔。
2.2技术规范、法规变动方面索赔。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修订变动或新增,引起工程施工造价增加,发生政策性索赔。
2.3 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而引起的索赔。业主与承包商约定,项目建设的施工图纸审查、消防审查、用地手续及建设报建和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申报等前期工作、工程现场的“四通一平”、施工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项工作由业主负责提供,在实际过程中,由于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使承包商施工效率降低而导致索赔。
2.4合同范围内、外的索赔。承包商根据与业签订的合同,如果业主未履行合同有关条款,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经济或工期上的补偿索赔。合同范围外的索赔:对那些不在通用合同条款内的项目,或者业主认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这些项目从法律上可不偿付。是否对承包商的这种索赔进行偿付基本上取决于业主在职业道德上的考虑。业主可能会提供一些仅为避免责任的解决方案。
2.5地质气候方面索赔。工程施工实际地质条件比招标文件提供的差,需要进行强夯、换土、打桩等处理而增加造价;以及实际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高温、寒冷,风、雨、砂尘频大等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而增加造价,发生工程索赔。
2.6社会政治变化方面索赔。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发布的物价、定额、取费,税费变化上涨增加工程造价;社会动乱、政治危机、政权异变影响工程正常持续进行、停工、延期等导致承包商利益损失,发生工程索赔。
三 、索赔产生的原因:
指在经济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就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全面实际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与其它行业相比,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这是由工程产品、工程产品生产过程、工程产品市场经营方式所决定的。主要是由于如下几方面原因产生的:
3.1. 工程的特点是体形庞大(工程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品种繁多、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这一特点导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因素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因而发生工程索赔的可能性大。
3.2. 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工程涉及到勘察、设计、供应、施工、监理、质监、建设单位、政府执法监督等多个参建单位,且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各方面技术和经济责任的界面常常很难明确分清。在实际工作中,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殃及其它合作者,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因此,索赔事件随之而生。
3.3. 合同变更或错误引起的索赔。工程市场经营方式是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产品尚未形成,而合同是在对未来情况预测的基础上签订的,因此对在工程产品形成过程中复杂的环境和变化,合同不可能涵盖全部。况且,过程中业主可能对工程产品提出新的要求或业主管理上的疏忽等均会造成向对方索赔事件的发生。
四 、工程索赔与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的关系
索赔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它涉及面广,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管理、造价、法律等多学科知识,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它与项目管理的其它职能有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4.1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索赔与合同这两者是直接联系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针对不符合或违反合同的事件,并以合同条文作为最终判定的标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解决双方合同争执的独特方法。
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所以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大小及解决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承包方在工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无论进行索赔或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利。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在合同签订前和合同实施前,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可以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其中,应对工程量变更、价格补偿、工期顺延等条件的可能性和程序等条款予以特别注意和研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员要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首先保证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一经发现不符合,或出现有争议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分析,进行索赔处理。合同变更直接作为索赔条件,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合同双方对新的特殊问题的协议,会议纪要、修正案等引起合同变更。合同管理者不仅要落实这些变更,调整合同实施计划,修改原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关系,而且要分析合同变更造成的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直接向业主索赔。
4.2索赔与成本管理的关系。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管理包括工程预算和估价,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它们都与索赔有紧密的联系,通过成本分析可以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在工程预算的基础上确定的成本计划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分析主要研究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产生的原因。而这些原因常常就是干扰事件,就是索赔机会。在此基础上进行干扰事件的影响分析和索赔值的计算就十分清楚和方便。
4.3索赔与文档管理的关系。
索赔需要有证据,它是构成索赔报告的一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索赔是不能成立的,而文档管理就能给索赔及时准确地、有条理地提供分析资料和证据,用以证明干扰事件的存在和影响损失。在日常工作中,承包商应保持完整的实际工程纪录。同时,建立工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和其它经济活动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结束语:施工企业应当重视索赔,强化索赔管理,建立健全索赔管理台账,提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索赔意识,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反索赔的机会,维护企业利益,确保索赔的成功和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曹仲云.施工索赔技巧与策略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