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6021
摘要:“多测合一”是建设项目审批当中的改革,主要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建设项目,覆盖建设项目审批的全流程设计和测绘事项。
关键词:多测合一、竣工验收、成果共享
2018年以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量等各项测量事项分别进行,建设单位需多次委托测绘单位,进行不同类型的专项测绘,各项测量成果分别审核验收,不但过程繁杂,而且成果无共享,用时长费用高。亟需改革。
1.对“多测合一”的提出与理解
2018年5月,国务院在印发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当中,就提出了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的要求。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的目标。
根据自然资源部推进规划用地改革的要求,要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多测合一”不能简单理解成把全流程的不同阶段的测绘量合成一个测绘事项。其目的是要实现对同一标的物测一次、同一个测绘事项由一家测绘单位来承担、同一项测绘成果只向审批部门提交一次。当前确定的“多测合一”是建设项目审批当中的改革,主要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建设项目,覆盖建设项目审批的全流程设计和测绘事项。
2.对“多测合一”的思考与对策
2.1确定工作范畴,建立“一次委托”机制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测绘工程要统一纳入管理。如:拔地定桩、地形勘测、道路断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租地面积测量、施工放线、基坑监测、规划定线验线、沉降观测、管线定线、竣工图测绘、地下管线测绘和不动产测绘等。工程建设项目要坚持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为导向,制定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通过简化流程、明确要求、共享成果等,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多测合一”运行机制。
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多测合一”的“一次委托”机制,明确“多测合一”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成果质量和时限要求等,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一次委托一家测绘资质单位提供“多测合一”服务,确保“多测合一”有效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名录库,整合原国土测绘和规划测绘单位。对从事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中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以及不动产测绘中的地籍测绘专业子项。而计划单列市对“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则要求应当具备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等测绘资质专业子项。
从事“多测合一”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专业测绘资质并具有满足“多测合一”业务需求的在职在岗注册测绘师,按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承接“多测合一”业务。申请测绘的建设单位可在测绘中介名录库中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测绘机构委托测绘业务。而建立名录库,将测绘单位加入“中介超市”,这也是大多数地区适用的做法。
2.2明确工作内容,统一技术标准
“多测合一”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顶层设计,结合工作实际,明晰确定工作内容及成果数据格式,精确做好原有测绘基准的统一工作,按照规范要求统一转换更新原有数据,确保基准数据的一致性,整合、制定、公布符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的“多测合一”技术标准,按各自职责做好各分项测绘的标准统一、业务指导、成果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并废止与之不符的各分项测绘技术规定。
2.3培育“多测合一”市场,加快推进成果共享
要贯彻落实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清理、取消涉及“多测合一”服务的区域限制性、行业保护性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并为其提供便利,为建设单位进行“一次委托”提供保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多测合一”市场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引导培育行政区域现有规划测绘机构、土地测绘机构或房产测绘机构,通过自愿整合、人才引进、充实设备等方式,逐步满足从事“多测合一”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及服务能力;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加强对测绘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技术业务能力的培训和指导,使其尽快适应“多测合一”工作的需要。
对住建、人防等建设项目,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助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多测合一”相关制度的建设,提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需要测绘的内容清单及技术要求,使“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多测合一”数据成果同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为联合竣工验收及后续监管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测绘服务保障。
2.4强化职能监管加强测绘成果质量保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多测合一”监管力度,规范“多测合一”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推进检查结果、处理处罚情况共享,完善测绘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机制,及时在信用管理平台发布测绘单位信用信息,让公众及建设单位均可查询,形成优质示范、失信退出的正向激励机制。
测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单位“多测合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专人负责,特别是对在职在岗注册测绘师加强管理,合理使用,精炼测绘队伍,强化业务考核和在职培训。按照测绘行业规范,对各个子项业务细化流程,认真开展业务进度和质量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于不认真履职尽责、工作进度滞后和质量存在问题的工序,要启动追责机制,问责在岗注册测绘师所担任的工序负责人,强化制度刚性,确保“多测合一”工作顺利推进。
2.5信息化管理平台与信息系统集成
基于建设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部门的信息化需求,提出“多测合一”信息化解决方案,从制度建设、标准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方面着手,建立全流程的共享机制,软件及管理平台覆盖“多测合一”的流转、生产、质检、共享和监管等多个环节,帮助各级管理和生产单位达到简化材料、办理便利、加快流转、节省费用、提升服务质量的信息化建设成效。做为测绘生产单位要转变传统测绘模式思维,提高信息化水平,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生产格式统一、名录管理规范、入库模式一致、用户使用便利的测绘信息化产品。
3.结束语
“多测合一”信息化管理平台要实现从业务委托到发件的一体化管理,提供测绘单位名录管理、测绘业务监管服务,为“多测合一”相关人员及管理部门提供统一的信息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管力度促进成果共享,为相关系统提供数据支撑,辅助各类行政审查决策。
参考文献:
[1]《北京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细则》
[2]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规土资测〔2018〕591号
作者简介:
白昆: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工民建专业,本科学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现为大连市评估协会专家组成员。
冯洪江:中国人民解放军测绘学院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测绘学会会员,从事测绘技术4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