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思考 闻竹

发表时间:2020/9/17   来源:《建筑模拟》2020年第10期   作者:闻竹
[导读] 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对地表的扰动及植被的破坏,造成了大量的人为水土流失,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在抓项目治理的同时继续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成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
        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四川省内江市  641100
        摘要: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对地表的扰动及植被的破坏,造成了大量的人为水土流失,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在抓项目治理的同时继续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成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水土保持  预防监督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加大了人们对水土资源的需求,另一方面,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对水土资源的过度开发,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使我国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保护水土资源,遏制水土流失作为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举措日益受到重视,也对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东兴区属沱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010年以来,通过实施坡耕地、农发水保、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到61.52平方公里,通过坡改梯、坡面水系、保土耕作、栽植经果林、水保林等措施使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发挥蓄水、排水、保水、保土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成效。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区还有水土流水面积约466.71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9.52%,水土流失形势依然严峻。另外,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对地表的扰动及植被的破坏,造成了大量的人为水土流失,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在抓项目治理的同时继续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成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东兴区以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东兴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回顾
        1、加强组织领导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以来,东兴区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主题,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土保持委员会。2019年,东兴区通过并印发了《内江市东兴区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和《内江市东兴区水土保持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责任,加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协调和领导。
        2、加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1)对我区存在的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会召开后,迅速与区住建、发改等部门对接,从获取的生产建设项目清单中清理出 “未批先建”项目清单,并对已审批项目中“未验先投”的项目进行梳理,共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8个项目进行立案调查。从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共完成整改完成整改项目108个,其中:“未批先建”项目77个,“未验先投”项目31个,依法征收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85.99万元,罚款5.2万元。
        (2)对遥感监管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9]75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遥感监管图斑复核工作。对遥感监管发现的疑似违法扰动图斑进行了核查和查处。


        (3)按照“四个一批”即“约谈一批、曝光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的要求,对水土保持违法单位进行约谈、曝光,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罚,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水土保持法律权威,坚决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按照“放、管、服”要求,主动作为,为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3、创新国策宣传
        深化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水土保持宣传广告牌,每个乡镇至少有 1 幅固定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水土保持工作建言献策,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自觉防治水土流失的良好氛围。
        4、加强宣传,积极推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是落实 “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我区在加强违法案件排查的同时,加大了对水保法的宣传力度和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解释工作,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义务明显提高。从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共有31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实现了我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零的突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5、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档案
        建立了生产建设项目台账,对生产建设项目发送整改通知时间、应整改到位时间、立案情况、补偿费开票和到账时间、设施验收报备等时间节点均建档整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预防监督的全过程追踪。
        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水土保持执法队伍亟需加强
        一方面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我区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人员仅3名。自2018年水利部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我区发现大量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的案件需要进行查处,执法人员不足成为工作中一个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缺乏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2、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缺失
        水土保持监测是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工作。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危害及各项防治措施的防治效果进行监测,可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区域内水土流失程度和生态环境状况,从而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因此,水土保持监测已成为水土预防监督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防治水土流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水土保持监测未受到生产建设单位的重视,大部分生产建设项目仅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时对建设期进行回顾性的调查监测,而对更为重要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并未真正开展。
        三、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对策
        1、建立完善生产建设项目跟踪督查制度
        对辖区内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书面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生产建设单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教育,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现有的执法人员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
        二是加强培训,掌握技能。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的实战能力。
        三是开展作风整顿,强化宗旨意识。树立便民、为民思想,减少执法冲突,杜绝随意执法、弹性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树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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