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青海西宁 810003
摘要:现如今,想要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够得到高效的管理,就必须要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充分加以运用,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善与创新,才能够促使不动产登记的管理从传统向现代化迈进,促使不动产登记的管理模式得到优质的改善,促使不动产登记的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高效。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现状问题;管理模式
引言
为了保证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使其能够有效发挥相应的作用,就要了解现阶段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结合我国国情,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完善。要考虑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确保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法律效力,并通过完善的登记机关提高工作效率,这样就可以保证不动产登记制度得到创新,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1不动产登记概述
1.1概念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观点。笔者认为,不动产登记的本质在于提前登记请求权,指的是为了明确现在还未发生,但不久将来产生的物权更改可以顺利推动为本登记,而对相应债权请求权实行提前登记,值得注意的是,此债权请求权自然是将物权更改视作主要内容的。
1.2性质
关于不动产登记性质的探讨,根据不同学者的观点可以归纳总结成六种。第一种观点是来自德国,德国学者认为,不动产登机的性质是一种独立的限制权。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效用体现在程序法之上。第三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对物权的期待可称之为不动产登记,是当事人的物权期待权。第四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具有债权、物权两种性质。第五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是一种准物权。第六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是债券和物权,当债权通过登记后,就可以通过物权推动债权。笔者认为,不动产登记性质符合第六种观点,在探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时,也会以此作为本次研究的依据。
2我国当前不动产登记管理的现状
我国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虽然已经在各个部门实现了应用,但其由于管理机制和管理内容的不同,其发展现状也存在着不一致,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有些部门档案管理比较规范,信息化水平较高,但有的部门则管理不规范,有诸多问题期待解决,对于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现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1资料不完善,数据真实性有待商榷
数据与信息资料的完善性,对于档案管理的内容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关系着每一个所有者的权益,对于政府的管理效率以及和公共管理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果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存在着偏差,那么其工作也就会出现偏离,相关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的心中也会呈现出信任危机,对以后工作的开展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当前一些城市存在着历史不动产信息不完善,各种数据信息均存在着不清晰、数据不准确的现象,使得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杂乱无序的现象。
2.2数据整合技术不完善
这于不动产的登记机构是由多个部门的整合,但是存在着数据库不完善,从而导致相关的数据存在着偏差,使得数据存在漏洞甚至是错误。例如关于房屋的抵押和注销登记的数据库,其状态不宜进行分割,登记不完善,从而导致数据库查询的房屋所有产权人存在着偏差,对以后的工作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2.3信息化水平低,难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新型化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由于各种原因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的管理存在着信息化落后,技术水平低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其数字化进程缓慢,影响了数字资源的共享,因此需要加大数字资源的投入力度,推动数字信息管理建设的新进程,真正实现数字资源的共享,提高其利用率。
2.4 进行档案备份,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不动产档案信息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工作效率,真正方便人民,减轻人民负担,进行规范的管理,从而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不动产档案信息登记中存在着问题与漏洞,不能够将档案进行有效的备份,为人民服务的效率反而会降低。
3不动产登记管理模式
3.1不动产虚拟管理模式
所谓的虚拟化管理,实际上是对于物理管理来讲的,主要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中电子信息资源展开管理。对于信息平台的建设,必须要与四统一的要求相符,也就是应该将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进行建立,将不动产的审批、交易以及登记信息在相关部门间依规依法共享得以实现,将信息孤岛的现象清除,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依法公开查询平台进行建立与推动,确保不动产交易能够更加具有安全性,将公众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对于基础平台来讲,需要将管理区域当中各个种类不动产进行汇集,从而将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中心形成,将具备统一性的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同时按照登记种类、管理层次,将查询的权限设置,对内、外查询服务展开协调与统筹,将交易安全性得以维护,并且保障个人隐私不会泄露,促使信息资源变得更加安全、完整。
3.2不动产物理管理模式
3.2.1高度集中式
所谓的高度集中式管理工作而言,就是要将不动产登记的集中管理与统一管理得以实现,将档案库进行建立,对各种类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展开统一的储存工作,从而保障管理工作的条件能够与我国所颁布的相关规定、标准相符,对于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结果展开集中式的管理与保存。其优势便是可以将不动产登记展开集中管理,对于其安全性、全面性能够有所保障。但是,对于档案库而言,必须要遵循高标准来建立,要将不断上涨的档案存放问题得以满足,将难以预估不同区域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增长量与增长速度问题得以解决。以陕西省西安市为例,当前西安市房地产档案库从保存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大约为 270 万卷,其库房的面积达到 2045 平方米,密集架的总容量大约为 1830立方米,面对房产档案数量的不断增加,促使库房的建设压力加大。因此,在保障馆藏丰富的同时,还需要将馆藏作出强化。利用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能够将库房合理、科学的建设,并且保障工作人员与资金的合理运用。
3.2.2相对集中式
所谓的相对集中式,就是将不动产的种类作为依据,从而展开集中的管理工作,其中,对于林木、森林、建筑物等定着物,必须要与海域登记、土地登记档案有所关联,可以将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加以利用。首先,确立与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机制,其中,主要包含库房管理、定期销毁、实时鉴定与及时归档等内容,将管理模式作出规范。其次,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进行,促使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能够向新时期、现代化迈进,促使数据管理转变为知识管理。最后,提升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素养,健全工作人员自身的知识结构,对管理的相关知识有充分的把握,同时能够将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加以运用。
结束语
当前,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十分关键,是不动产的关键留存根据。因此,在对其展开管理工作期间,必须要对其特征有充分的了解,将其与信息档案之间所存在的关联做出探究,才能够真正实现不动产登记的高效管理。促使不动产登记的管理更加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安全性与全面性,能够对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发展带来长远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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