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黎黎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 518000
摘要:民族传统文化与地域适应性是建筑追求地方特色的两个方面。本文以湖北省田家湾村的改造为切入点,探讨传统文化遇上地域适应性并产生矛盾时在具体的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中的一系列探索。
关键词:民族传统文化;地域适应性;村落改造;田家湾村
传统文化随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同时不同地区的传统文化也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建筑的地域适应性因地域环境不同而不同,又随着时间推移、建构的材料、技术等的发展而有所发展。一般情况下,建筑的传统文化与地域适应性是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但有时因两者在时间、空间上的发展不同步也会产生相遇时不协调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尴尬。面对这种尴尬,我们的传统建筑设计将何去何从?本文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田家湾村的开发和改造为例,阐述具体设计中的探索及反思。
一 田家湾村概况
1田家湾村历史
分布在我国湘、鄂西境内的土家族,自元代开始实行土司制度,鄂西18个土司部落中,
有田姓土司8个,凡田姓宗祠一律命名为“紫荆堂”,田家湾村的一世祖田光祖就是鄂西忠洞土司第十七代土司王(也是末代),其祖籍原居宣恩县沙道沟区上洞乡水田坝村。
清朝雍正十年,清廷对土司制度进行“改土归流”改革,废除土司制度(当时土司已变成国中国)改为流官制度。因忠洞土司王田光祖顺应历史潮流被册封,皇帝为嘉奖田光祖在“改土归流”中有功,特赐“国恩永赫”金匾一块,由朝廷拨款修建“世袭府”,金匾就悬挂在“世袭府”,后被侵华日军烧毁,只有“世袭府”门前的喂马槽和上马石至今保留着。
自“改土归流”定居田家湾后,历经三百余年,由于种种原因,田家湾人只知道自己
并非汉族人,但民族习惯已逐渐被汉化。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十分关怀,并实施了诸多优惠政策,经考查田氏族谱,于1985年8月31日,田家湾村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恢复了“土家族”的民族身份。
2田家湾村现状
田家湾村是武汉市唯一集中居住的土家族自然湾,现有人口500余人,耕地面积200多亩,山林面积1000多亩。
村落三面环山,前有宽阔、平坦的农田,农田前又有小河蜿蜒流过,名为锦里沟,这颇符合中国传统聚落选址背山面水的特点。但田家湾村并不像一般传统聚落那样坐北朝南,而是坐西朝东。
田家湾村房屋均为单层坡屋顶,严整的行列式布局。房屋进深较大,巷道较窄,且房屋均为东西方向,通风采光问题突出。建筑布局较为单调,没有集中的空地,村民们缺少活动场地。
二 田家湾村改造中的探索
1时间维度——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探索
⑴ 村落规划
传统聚落中,祠堂和晒谷场往往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在现代村落中,祠堂作为精神场所的地位有所下降,大部分聚落的祠堂已成为村民们日常公共活动的场地。在田家湾村,原本的祠堂“紫荆堂”早已不复存在,重建“紫荆堂”不仅是帮助田家湾人认祖归宗的必要一步,同时“紫荆堂”与其将展示出的田家湾的历史也是开发旅游的一大看点。
在田家湾的改造中,“紫荆堂”被布置在村落后部房屋环绕的缓坡上,这里处于村落中心地带,易到达,视野开阔,符合传统聚落中祠堂的布置习惯。“紫荆堂”前的缓坡整理成台地,设置成晒谷场,在这里不仅可以做晒谷等农事活动,同时也是村民户外休闲交往的好去处。
⑵ 建筑单体
经过先后对湘、鄂西和田家湾村的调研,发现田家湾村现有民居与土家族传统民居风格大相径庭。土家族传统民居为干栏建筑或称吊脚楼,而田家湾村的民居则为单层砖房,可以说毫无土家族的文化特征。
由于土家族人所在的湘、鄂西多山,地势不平,所以土家族人才创造出了吊脚楼这样一种独特的建筑形式,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仅有的平地建造大面积的房屋,同时也可以避免山林中野兽的袭击。另一方面,湘、鄂西气候潮湿,将楼板抬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另外,除了吊脚,传统的土家族民居有着许多特定的造型元素,如穿斗构架、耍头、格扇门、雕花窗等,在湘西的调研中,还发现了大量马头墙的运用。
但现在的田家湾所处的环境没有特定的自然条件和历史背景,孕育不出土家族那种特殊的建筑文化。而且田家湾村的村民几百年来早已忘记自己的土家族身份,附近地区又没有类似的吊脚楼建筑形式,他们对土家族的这些传统建筑文化并不一定认同。
由于此次的改造是以商业开发为目的的,而土家族的传统文化是开发的有力支撑点,所以土家族传统民居的形式及造型元素只能抓住,不能抛弃。另一方面,将传统民居的造型元素用穿衣戴帽的方法作为符号粘贴到现有建筑上去也是此类村落改造的惯常做法。
2空间维度——对地域适应性的探索
⑴ 村落规划
田家湾村的规划布局为严整的行列式,且每列房屋开间数较多、面宽较宽、进深较大,每两行房屋之间间距较小,根据当地的太阳高度角和风向,不能满足基本的通风、采光需求。这时就需要打破这种行列式的规划结构,拆除适当位置的开间,将它们转移到合适的位置还建,在保证不改变村落人口和户数的同时开放一些空间,来改善通风、采光情况,使其更加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
⑵ 建筑单体
湖北地区南偏东或南偏西15°是建筑的最佳朝向,而田家湾村现有的民居均为东西朝向,这对房间的采光及保温隔热很不利。由于规划上为改善通风、采光而拆除了一些开间,也使西晒问题愈加突出。
中国人习惯上最重视卧室的朝向,这里就将卧室布置在整列房屋的端头以保证其可以朝南北向开窗,将被夹在中间没有南北向的一些户加建二层,同样可以保证有这样的房间。以这种原则,全村每户都可以做到至少两个有利朝向的房间,这里便可以布置卧室、客厅等主要功能,其它如厨房、厕所、餐厅等可布置成东西采光,也无大碍。
三 反思
建筑的民族传统文化与地域适应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不可混为一谈,虽然大部分情况下两者是相辅相承的关系,但也有时两者不统一甚至矛盾,如田家湾村的改造,只能采取矛盾双方分别做妥协的折衷之举。
但进一步考虑,用堆砌符号来体现当地已不存在且与环境不相适应的传统文化意义究竟有多大?村民们是否会认同新的建筑形式甚至是生活方式?除了对开发有利,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建筑形式到底有多少人接受?这样徒有其表的所谓传统文化到底会给游客们带来什么样的真实感受?
村落已经迁徙,传统文化理所当然的随着迁徙,但文化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它应当是发展的。尤其是在像田家湾村这样已经完全遗失自己传统文化的情况下,唤起他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是必要的,但是否要将他们的所有都贴上民族文化的标签,使传统文化变成一个“龛”,只是一种寄托,而与物质世界相脱离,强迫村民们认祖归宗?笔者认为并不尽然。
1994年在奈良原真性会议上出台的《奈良原真性文件》中强调了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多样性的重要性。为了筹备奈良会议,在ICOMOS、ICCROM(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简称“罗马中心”)和世界遗产中心的合作下,也举办了研讨会并出版文集《有关世界遗产公约的原真性会议》。
所谓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即将文化放入历史与环境中,根据文化的发展轨迹,还原文化的真实面貌。《奈良原真性文件》中指出“为了尊重所有文化,则要求对遗产的特性必须在其所隶属的文化环境中加以思考和评判。”而所谓文化的多样性即承认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的价值观,“在多种文化价值观表现出处于冲突状态的情况下,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要求承认各方的文化价值观的合法性。”
我们应该保护的是这种特殊的土家族文化的原真性,发掘村民们尚存的民族意识和传统土家族民族习俗,将其尽量保存并传承,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保护。
作者简介:张黎黎(1984-12-12),女,汉族,籍贯:辽宁省大连市,当前职务:建筑设计师,当前职称:中级建筑设计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