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树坤
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 东莞 523000
摘要:工程项目建设通常所涉及到的金额巨大,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及不规范性,进而容易滋生混乱和腐败的现象。所以,招投标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够加强对发展迅速的建设市场进行规范及监管,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促进建筑市场有序、稳步健康发展。现本文就当前建设工程项目中招投标工作存在的漏洞进行一一剖析,并提出相应的监管策略,意在能够有效防范腐败现象的再生,体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漏洞;原因;监管策略
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招投标工作已成为建设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在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内建设市场竞争机制的逐步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程建设任务的不断增多,招投标工作也显得日益繁重,由此而产生了一些负面的效应,在某些利益的驱使下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根本原则,从而扰乱了建设市场的正常竞争环境,给我国的宏观经济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故此,有必要对目前招投标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展开分析,以加快对招投标方式的不断改进及创新。
一、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原因
1、滥用职权人为干预太多
在招标工作中,招标人员要先依照工程项目的特点对申请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和筛选,审核其财务状况、信誉和技术水平等,然后制定出相应的审查和评分办法。但在此环节中遇到的滥用职权干预仍然太多:一是某些招标部门为了自身利益限制投标人,最终促成意中的投标人中标,以致业主不能自主选择具有实力的施工企业;二是有些招标代理机构为了个人或单位利益,在招标文件编制上制定倾向性条款,提高招标资格,还在资格预审时不按规定进行审查,按建设单位意愿缩小投标范围,或者泄露标底使其中标,造成优越单位被淘汰;此外,还通过缩短信息发布时间和范围,使投标单位在获取信息上不平衡。
2、法制体系存在漏洞
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是保证建设目标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是不断探索完善招投标法制体系必不可少的形式。但招投标法制还未健全,主要体现在:其一,统一完备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尚未完成,各行业、各部门出台的法规、制度还是标准不一,甚至存在相互抵触的现象,导致不能有效地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其二,纪检、监察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等只在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管,对其内容、合同订立等工作上存在缺失,以致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出现漏洞;其三,招投标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存在既要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管,又要受理投标人及相关问题的投诉,还要处理招标代理机构的认定,工作业务太过繁琐,以致监督力量分散而缺乏力度;其四,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也只有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取消一定时期内招投标资格、评标的资格,对违规者的约束力不够严厉。
3、造假现象屡见不鲜
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本质上能够给各个投标企业展示自己的实力,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但一些投标单位在资质上实施舞弊,弄虚作假。其一,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通过挂靠有资质的或花钱购买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甚至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进行投标,中标后把施工项目转给挂靠单位,若不成便把项目进行转包或非法分包,从中获利。其二,由于多数建设单位是以标书编制的好坏来选择投标单位的,这就使某些投标人高薪聘请经验丰富的编标人编制标书,从而抬高施工实力和管理水平。
二、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管策略
如何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实现依法健康有序开展招投标活动,需要采取高效的管理措施与监督机制。
(一)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做好招投标机构监管工作
要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就得先从各相关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着手抓。一要解决政出多门的弊端,形成合力监督的机制。各招投标监督执法部门须在职责分工基础上,适度整合,解决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的问题。二要统一法制体系,清理不必要规章。有关部门要对所有涉及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摸底清查,如果与招投标法规和国家有关配套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尤其有歧视性资质、评标标准或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问题,或者限制、排斥外地投标人参与竞标活动的条款,必须予以修改或废除,促进建立统一招投标大市场。三要建立统一的招标代理监管平台。明确监管主体,改变招投标活动多头管理的现状。建立不良行为公示、动态管理及准入清出制度,对工作失职和不负责任的代理机构及个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及时通报其违规行为。四要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通过招标单位、监管部门和评标委员会三方对招标代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相关的从业注册资格、业绩等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以进一步加强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五要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只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真正做到违法可查。因为招投标的违法行为比较复杂和隐蔽,需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执法优势,集中力量,对那些不惜以身试法的违法行为,该罚的罚,该判的判,绝不手软,使其望而却步。六要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审计制。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很有必要进行审计,每年年初向监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切实制止乱收费的形象。
(二)坚持标前严格审查,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性
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不仅限于场内交易,还要坚持标前严格审查工作。为此,一方面相关部门必须提前参与工程的各类审查工作,严格做好现场勘查、清单审查等各项业务,在提高招标人投资效益的同时,也能够实现对中标单位资质和实力审查。而另一方面,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活动的核心,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要求,坚持其完整性、合理性,对规范内容进行细化,如涉及的货物、项目特点等都要确定注明,以提高其针对性;还有,文字表述要清晰,针对招标文件的字句要仔细推敲,务必使用规范性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语,使条款内容更加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以保障施工项目标后工作能够有序、严谨、科学、合法进行,真正做到保证项目利益最大化。
(三)强化落实“管办分离”,注重标后管理
工程招投标工作是确保项目建设目标得到实现的实际操作主体,能够引进一定的竞争机制,选定优质的投标单位,使工程质量达标,同时节省项目投资,缩短工期,最终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故此,招投标活动的中标结果非常关键,其与项目实施的成败以及项目建设是否能够顺利竣工验收有着直接的关联。这就需要从源头上抓起,一要把招投标管理与招投标代理机构之间真真正正做到“管办分离”,避免权力滥用、政治腐败,进而割断部门之间的利益链。对现行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机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细分,定期总结和考核,定期接纳新的信息和新的管理技术,定期对不符合市场发展的进行改进,以此种方式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二要加强施工项目的标后管理,进而解决挂靠、分包等不良行为。中标后,工程项目业主必须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其上报至相关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合同内容及时拨款。此外,监理单位要积极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如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直至妥善问题解决。政府监管部门也要严格督查项目监理机构,如果监理单位不作为,就要坚决清退和严格整治。在工程竣工后,尤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部门必须加大工程结算的监管力度,以此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工作。
三、总结
综上所述,虽然当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操作漏洞,但只要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工作,健全中标的招标方案,使招标文件更具合法性,同时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以及标后进行严格监管,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更加规范,以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新修正版)[S].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30号)(2013年4月修订)[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13.
[3]赵玉琴.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方法探究[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000(11x):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