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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一直在贯彻从严治党的方略,积极推动基层党将工作的开展,将党建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提高国企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根据新时期的发展形势,将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融合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党建;纪检监察;融合
1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概述
1.1党建工作概述
党建即党的建设,其内容涉及党的建设理论科学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党的学说为指导开展实践工作、在理论知识和实践活动两者之间的协议等三大方面的内容。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党建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国有企业员工进行思想建设;二是完善党组织机构建设;三是党务管理以及工作作风、制度建设。在党建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党建的内容和范围,想要确保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需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持党的先进性。在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企业内外部形势,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应该探索全新的道路,具体思路有三点:第一,注重实务,对党建工作机制体制进行优化完善,以适应国有企业的改革道路,确保党的政治方针、政策以及路线可以在企业中得到落实。将党建工作和企业管理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将基层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第二,基于创新原则,将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改革发展之中,实现党建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的有效统一。第三,党务管理以及工作作风、制度建设。在党建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党建的内容和范围,想要确保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需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持党的先进性。
1.2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是保障企业稳定发展,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其核心在于监督执纪,通过纪律和规矩的有效落实,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发展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应将工作细化并落到实处,以更加科学灵活的方式提高纪检工作的效率。当前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点:其一,国有企业一些部门不能自觉的接受监督,主要原因是部门领导对监督检查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知,甚至认为监督会影响部门的正常运作。其二,部分领域存在监管空白。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导致纪检监察工作无法实现对国有企业的全面覆盖,在一些领域存在监督缺失、不到位以及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例如,对部门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的监督,就可能导致一定范围内的监督不力。其三,监督检查方式过于单一。在国有企业中,对职责范围相关事项的监督存在两种方式,分别是主动监督和被动监督。后者由于部门缺乏重视,会导致监督检查成为摆设,难以真正的发挥出有效的监督作用。而主动监督在方式上过于僵硬,方法有限,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督的实效性。其四,监督机制体制不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缺乏有效约束,一些领导的权力得不到限制,很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1.3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之间的关系分析
在全新的发展环境下,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协同开展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对二者进行融合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对其中蕴含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首先,国有企业的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是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在从严治党实施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党委负有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则是保主体责任落实。
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可以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反过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落实则可以为党建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因此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不能将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分离开来,如果不能形成合力,对彼此的有效落实都会造成负面影响。在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脱节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必然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其次,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是辩证统一的。简单来讲,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都必须要有对方的协调配合。党建工作的开展影响着国有企业发展的稳定性,而想要充分发挥出党建的促进效果,就需要发挥企业的党内监督力量,即纪检监督工作。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具相当于一个事物的正反两面,党建负责正能量的创造,纪检监察负责问题的发掘和解决。纪检监察的监督执纪活动是企业党建工作落实的助推剂。
2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具体路径
2.1以严格组织生活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为此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推进党支部组织设置创新,在查办重大案件、推进专项斗争中成立临时党支部或者临时党小组。近年来,公司围绕“两学一做”“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主题,在组织生活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弘扬党的优良传统,锤炼坚强党性。及各室负责人广泛开展日常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把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共性引导与个性要求相结合,认真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各党支部、党小组的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今后要进一步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季度相对固定时间,提前确定活动主题,注重凸显政治性,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仪式感、庄重感,让纪检监察干部从中受到教育熏陶,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同时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意见建议;会上真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问题不留情面,一针见血有“辣味”;会后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2.2纪检监察工作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
作用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突破过去表面形式的束缚,从基层入手,夯实基础,如此才能层层推进,提高纪检监察的实效性。具体来讲,纪检监察工作应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主动和党建工作进行融合,措施有三点:其一,在学习中促进融合。国有企业应该依托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范围要涵盖党组织成员以及广大企业员工,实现党建和纪检监察学习的合力,使人们深刻认知和理解党章党规党纪,以理论指导具体业务的开展。其次,加强党支部的管理力度,为党建工作提供基础支撑。纪检监察工作应该与党建做到有效同步,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也必须覆盖到哪里,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渗透政治引领。最后,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属性纯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类主题活动以及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探索业务工作融合的新渠道。
3结语
综上所述,在越来越多复杂且变动性更强的社会环境下,国有企业必须积极推动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使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支撑,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基于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二者的深层关系,希望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马强.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有效策略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9,(S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