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发表时间:2020/9/2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5期   作者:张倩
[导读]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要求不断提高。
        陕西省庆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3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要求不断提高。目前,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时代发展的主题,因此,相关管理部门要给予环境保护足够的重视,同时要注重发挥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作用,通过发挥其应用效能,强化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进行评估,及时评价出其存在的不足,并督促工程企业处理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而推动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
        引言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内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工艺产污节点、污染物控制措施等工作,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控制提供参考意见,进而发挥控制污染物排放和保护环境质量不受威胁的作用。但是,目前由于很多地区项目建设缺乏科学、完善的规划,并且存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完善、不系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影响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效果。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人们在追求社会经济利益的同时,对环境保护也愈加重视。推动环保与经济同轨并行,既可以提升环境保护的效能,也可以充分落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目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它通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而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我国以法律形式将其确立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行政手段和法律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着积极的导向性作用,不但从环保专业角度分析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影响,同时建立了科学的环保预案,使得项目工程建设能够符合相关环保预防的实际要求,对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行为进行法律规范。
        此外,环境影响评价与其他环保机制相比,更加强调环境损害的预防工作,通过对不同类型项目建设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针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各个要素展开分析,从而为长效环境保护提供可行的技术评价支持,从源头上预防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等。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时效性与可靠性不足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立法共经历了3个阶段:第1阶段为创立阶段,1973年首次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化、法律化;第2阶段为发展阶段,1989年正式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作为基本法对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做出了原则性要求;第3阶段为完善阶段,2003年9月《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走向初步完善阶段,后于2018年12月29日对《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了第2次修正。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2月2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沪环规[2019]3号,简称《豁免名录》),后其他省市《豁免名录》陆续推出。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正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更替,直至各省市豁免名录的陆续推出,都反映出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系逐步完善的轨迹和进程。
        但在工作中发现,我国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及内容还不够全面,并未深入到现有各行各业的细枝末节,仍有部分行业存在盲点和遗漏点,局部区域未与现代行业的变迁保持同步,还在沿用传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使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够与时俱进。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不符合当前社会环境保护的时效性,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式存在一定的理论缺陷,这些因素均能导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可靠性以及合理度得不到满足。


        2.2监管及公众参与力度不足
        首先,环评市场监管不足,环评中介结构存在出借资质、恶性竞争等行为,直接导致环评文件质量不高,影响项目审批和顺利实施;其次,运行后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实际工作中,项目投入使用后与周边环境仍然保持密切联系和相互影响,如果后续监测缺位,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带来的潜在的、负面的影响,也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尽早的发现;再次,虽然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但在环评公众参与实践中还是存在责任主体不明、定位不清、纸质问卷调查流于形式、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公参过程弄虚作假等问题,影响了环评工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3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的建议
        3.1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找出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因此,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一定要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同时应符合项目建设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应依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可行的、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方式,找出建设项目中隐藏的环境问题。首先要保证环境评价体系更加细致与到位,其次要确保环境评价的评价内容更丰富且全面。只有环境评价的内容更加完善与丰富,才能更全面地解决建设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原则进行相关环境评价工作,不仅要符合实际还要确保有效可行,这样才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合理有序的健康发展。
        3.2科学的规划设计、降低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
        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对其进行科学系统的环境影响评价,并结合可持续发展观念,科学合理的进行其前期的规划与设计,落实环保措施,从而根源上去除建设项目因环境问题导致的投资风险与隐患,进而有效的保证建设项目的施工效率与施工质量,提升建设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3.3相关管理部门作用评价影响
        对相关管理部门而言,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相关部门能够将其作为建立评价指标的标准;同时,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对环境的保护,通过完善的体系,有助于促进相关监管部门提升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进而全面提升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
        3.4落实环境监督与公众参与
        环评工作过程中,注重引进外部监督,充分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应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进行。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由其对公参组织实施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鼓励建设单位听取范围外公众的意见,信息公开通过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针对弄虚作假依规定进行惩戒,确保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5保护环境、防患于未然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国的工程项目建设,都存在着一种“先施工,后治理”的观念。但是在这样的观念下进行的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完成或者运营生产后,再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防护治理,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治理的效果也很难达到理想的状态。但是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逐渐的深入人心,使得人们在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前期就会对其设计、规划以及施工过程与运营阶段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的评价与分析,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进一步减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与后期运营阶段对周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促进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周边的生态环境。
        结语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是贯穿于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一项工作,包括前期的选址调查、环境评测,中期的建设管理,以及后期的环境监督。应用可持续发展思想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环评工作应以当地经济与环境的长期协调发展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础,同时考虑区域内相关项目的叠加影响和累积影响,树立整体意识和前瞻意识,科学规划设计、提高监管水平,建造更多“绿色项目”,充分体现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在推动可持续发展中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王丽.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问题研究与探讨[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2):74-77.
        [2]刘文娟.浅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作用及其环境影响评价重要性[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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