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的有效性探究

发表时间:2020/9/2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7期   作者:刘华
[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矿山开采越来越多。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四大队  四川省广元市  628017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矿山开采越来越多。实现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我国最基本的国策,特别是对于矿山资源在进行开采过程中一定要加强环境的关注,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本文主要阐述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以及生态环境修复措施等内容,希望能够对矿山的生态化开采提供一定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有效性探究
        引言
        随着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也造成了矿山周围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地破坏,给我国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而随着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剧,以及在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中取得的初步成效,有效地解决了部分矿山资源开采后的历史遗留问题,使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地改善,并为日后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提供了重要依据,并为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
        1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内涵
        通过上述工程实施发展阶段可知,随着社会发展,矿区修复目标不同,工程措施各有侧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内容及表述也不尽相同。可以说“矿区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等表述均是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涵盖的内容,而“矿山生态修复”在此基础上随着时代发展要求,内涵不断拓展丰富。当前矿山生态修复包括了“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区水土污染治理”等内容,是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下对各项内容的统一。鉴于以上理解,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界定为:针对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土地资源损毁、水土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依据矿山生态学、土地经济学、环境科学、土壤学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理论,结合采矿工程特点,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对矿区受损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系统进行恢复或重建所采取的一系列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等措施。
        2矿山地质灾害的主要形式
        (1)崩塌滑坡。在对矿山资源开采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比如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之一,根据崩塌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两类:岩质崩塌、土质崩塌。在现代化的矿山资源开采中,一般采用崩落法进行采矿,这种方式较为稳定化,对矿山地质的影响性较小,但也要做好相关保护措施,防止意外情况的出现。(2)泥石流。泥石流是矿山资源开采过程中破坏性最大的地质灾害,泥石流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暴雨天气更容易产生泥石流。泥石流的诱因主要有以下三点:山体分布不均匀,较为陡峭山体更容易积累大量雨水;固体堆积物过多,会堵塞雨水的流通;暴雨频发地区更容易引发突发性的泥石流灾害。(3)采空塌陷。采空塌陷是因为对矿山挖掘不合理造成的,在挖掘的时候形成了空洞,使得外部岩土层失去了重力支撑,出现地表面坍塌现象。采空塌陷主要存在于地下矿山区域,因为地下矿山需要挖掘的区域比较多,形成空洞的概率比较大,在开采的时候,如果没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采空坍塌还会引起山体的偏移,对整个矿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3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的有效路径
        3.1矿山环境法律法规
        只有在矿山开采与修复的过程中严格地遵守守矿山环境的法律法规,才能保障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的有效性。

因此,矿产资源的开必须要在相应的环境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进行,如《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矿山安全法》、《水土保持法》等矿山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使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可以有法可依,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通过上诉法律法规的出台,证明了我国政府对矿山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3.2确保修复理念的及时创新
        首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注重5大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贯彻,一方面促进矿山地质生态修复理念的及时创新;另一方面也要在明确生态修复核心位置的基础上,确保修复作用的全面发挥,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从而逐渐向综合性的方向变化。除此之外,要在真正意义上做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生态修复的良好效果,及时展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体系的更新与完善也十分关键,在增强项目资金利用率的同时,通过合力尽快达成矿山地质生态修复的目的,进而创建生态安全屏障。其次,有关部门与相关人员需注重先进发展理念的落实,经实践证明,如此不仅能明显打破地质条件带来的约束,行业与专业屏障带来的限制也能被有效削弱,在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其他重要部分整合的同时,结合用地增减、新农村与城乡建设、土地整治、生态移民、地质灾害防治、棚户区改造等重要建设工作,促进环境治理在矿山地质生态修复工作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最后,由于我国的国土面积位居世界第三,各区域地质环境相对而言差异也极大,相关人员必须根据地质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治理模式与方法,进而为后续的生态修复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现如今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并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与相关规范,这也是致使有关经费利用率较低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选择地质环境与矿产各不相同的典型矿山,作为示范项目落实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关键技术非常必要。
        3.3要建立起多部门的联合治理以及监测体系
        为了能够对相关方利益进行有效的协调以及平衡,一定要增强对矿山开采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相关政府部门可以组织多个部门(包括国土、林业、环保、安监等)共同加强矿山开采的监测,要建立起专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组织,并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确保其可以对矿山开采到闭坑全程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行监督,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执行力。
        3.4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加强修复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一是制定完善矿山生态修复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根据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和生态系统修复特点,完善矿山生态修复相关质量标准。制定矿山生态修复验收规范,明确验收组织、对象、要求和程序等,提高验收效率。二是建立完善验收专家追责机制。一旦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在一定时期内出现问题,不仅要对矿山企业进行追责,还要根据问题认定结果,对涉及验收的专家进行追责,进行信用约束和惩戒。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矿山企业申请采矿许可证时,除了向自然资源部门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外,还需要向生态环境部门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向水利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涉及矿山开采三废污染治理和水土防治等内容,均可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统筹实施。采取多部门联合验收方式,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严格管控矿山生态修复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的治理和修复需要根据地质环境进行合理调配,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位,将可能出现的矿山地质灾害风险降至最低,保证矿山开采工作能顺利开展。在进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时,需要进行整体思考,采取有效方式对地质环境进行合理判断,缩小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
        参考文献:
        [1]周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研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8,(11):4058.
        [2]孙尧.简析中国矿山环境地质问提及生态修复技术研究[J].百科论坛电子杂志,2019,(6):764-765.
        [3]刘少君,刘博.矿山生态修复研究综述[J].世界有色金属,2019(10):170-171.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