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的带动引领作用研究 ——以江苏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为例

发表时间:2020/9/2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4期   作者:姚永康 王甜
[导读] 摘要: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
        江苏镇江
        摘要: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以农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力量。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帮扶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中的引领作用,是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镇江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则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成功典型。本文首先从自然因素、人力资本因素、社会因素对贫困地区的贫困成因进行分析,以贫困成因为逻辑起点分析了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坚持有机农业的绿色发展方向,以规范化、共享化的利益共享体系,统分结合的生产方式,村社互融的组织模式解决了戴庄在自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方面的限制,走上了一条脱贫致富的高效现代农业之路。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脱贫攻坚;有机农业合作社
        2020年3月6日,农业农村部编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中指出截至2018年底,农民合作社在按交易量(额)返还盈余的基础上,平均为每个成员二次分配1400多元,全国有385.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了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密切关联,是带动小农户脱贫致富的主体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贫困农户脱贫的带动力量不断显现。如何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引领带动能力对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贫困地区贫困的原因
        1、自然环境因素
        马克思在其级差地租理论中阐述了较优土地与差地的收益和地租的差异。土壤肥沃程度的差别、土地位置的差别、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投资产出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别形成了级差地租的条件。对于农业生产而言,自然环境中生产资料的好坏是制约农民收入与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2016年7月20日,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指出“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是脱贫攻坚的短板。”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以及连片特困地区有一个共性,即自然环境比较恶劣。这些地区自然资源比较匮乏,土壤贫瘠,耕地面积比较稀缺,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生态环境也相对脆弱,这使得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无法获得最基本的生活条件。加之我国普遍存在的小农经济具有投入高产出少、缺乏规模效益的劣势,进一步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发展。因灾致贫是又一重要方面。据统计,全国每年遭受洪涝、地震、台风、火灾、病虫害等各种自然灾害袭击的人数为2亿多人,无论采取多么有效的救灾措施,都会有一部分人口因灾陷入困境,即使按1%的灾民生活困难计,每年也有200多万人因天灾陷入贫困。恶劣的地理环境以及自然灾害的频发制约农业生产发展,使贫者愈贫、脱贫者返贫,富者陷贫,这是中国贫困长期悬而未决最直接的客观原因。
        2、人力资本因素
        法国重农主义学派经济学家魁奈认为“构成国家财富的是人”,强调财富生产中人的作用,认为人是构成财富的第一因素。构成农户贫困的重要方面即是“人”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农村人力资本的缺失。人力资本是指通过先天拥有或后天投入而凝结在人体内的一种资本类型,具体表现为劳动者拥有的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工作能力等。它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人口迁徙等方式和渠道进行积累并为劳动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贫困的成因具体表现为农民受教育水平低,人口素质低产生的能力不足致贫以及劳动力稀缺致贫;身体素质差产生的因残致贫、因病致贫;思想观念落后,懒散陋习致贫等。根据《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9》显示,2018年贫困群体分布主要表现:农村老人和儿童贫困发生率较高。农村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群体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贫困发生率与户主受教育程度呈反比;农村身体健康程度与贫困发生率呈负相关。
        3、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主要表现为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与制度供给不足导致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人均收入低下导致贫困。以现代化大工业生产为主的城市经济和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村经济在道路交通、通信、公共卫生和教育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差距不断拉大,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方式落后。从历史维度来看,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束缚了农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虽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等加剧了城乡二元的经济结构,割裂了城乡发展。资金、土地、人才等重要生产要素单向从农村流入城市,造成农村经济发展严重“贫血”。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不断扩大造成农业产出效益低,农民人均收入低。虽然我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粮价的政策,也采取了国家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粮食定价体制,但随着农资产业的价格不断上涨,农户粮食种植的成本也在不断增大,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仍然存在并加重农民负担。
        二、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脱贫致富的带动引领作用研究
        戴庄村位于江苏省句容市南端,地势高,地形复杂,地块集中度差且落差大,因此水利建设成本高,是个典型的穷山恶水之地。为解决戴庄村增产脱贫问题,著名农业专家赵亚夫充分利用当地的农业资源条件,大力发展高效有机农业,逐步走出了一条现代高效农业致富之路。随着高效农业种植规模扩大,为解决农户面临的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难题,提高农民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适应进一步加快有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戴庄村于2006年2月成立了江苏省首个社区型专业合作社——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
        1、以有机农业引领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方向,将自然力转化为生产力
        要改善贫困地区的贫困状态,打赢丘陵山区脱贫攻坚战,就必须先因地制宜地以分析自然条件为前提,因为自然条件不仅是致贫的历史因素,更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在我国传统的农业发展中,往往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荒恳林,以牺牲自然生态为手段,尽量扩大农业生产范围,加大农业用药、化肥等农业石油技术的投入来增加农业收入。然而这样的做法对于丘陵山区的农业生产却是弊大于利。石油农业大范围推广使丘陵山区的农业自然条件越来越恶劣,生态破坏严重的同时农业生产效益也越来越低,使贫者更贫。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又一次提出:“要根本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而戴庄正是坚持了“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通过改善当地丘陵山区的农业生产空间分布,把低山岗区、缓岗坡底区、塝、冲水田进行统筹规划不同层级的农业田园生态系统布局。

通过培育生物的多样性等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技术替代传统石油农业的做法,使原本恶劣的农业生产环境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中所蕴含的自然力。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将自然力转化为帮扶贫困农户脱贫,打赢丘陵山区的脱贫攻坚战的强大生产力。戴庄村及周边已经有8000多亩农林用地采用了生态农业新技术,其中生态林地4000亩,有机大米3000亩,有机桃、柿等果园1000多亩,有机茶叶100多亩,有机蔬菜100多亩。随着生态农业新技术的推广,生物多样性的改善,健康栽培、健康饲养技术的进步和农业生态的保护修复,农田生产力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大幅提升。2017年,戴庄人均纯收入达2.5万元,比十年前常规栽培高出6倍。
        2、以规范化、利益共享化的制度体系提升合作社脱贫攻坚的吸纳力与凝聚力
        2020年3月6日,农业农村部编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中指出,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而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引领带头作用,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办社,增强合作社在农户心中的信服力;另一方面要坚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建立紧密联结的利益共享机制。这样不仅可以壮大合作社和集体经济以增强合作社带动贫困农户的吸纳力,也可以建立长久的合作机制以增强合作社和社员的凝聚力。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的成功就是归结于这两个方面。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坚持依法建社,规范立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行盈利分配的合作社。传统的由能人办的合作社和企业一样,与社员是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的博弈,没有从社员的根本利益出发,所以只能维系合作社的短期发展。而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转变了这一思路,打造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深度的服务关系。通过这种服务关系,戴庄大力吸纳当地的中小农户和低收入贫困户入社,以社员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由社员共享,通过多元利润分配的利益共享机制把社员与农户紧密联结起来,使合作社成为真正为绝大多数农户谋利的利益共同体,受到农户的依赖与信任,从而带动整个农村的集体经济的提高,做到富民与强村的统一,这也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意。所以,成立合作社的第二年,即2007年,戴庄村全村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就提高到5000元以上,也实现了戴庄全员脱贫奔小康的愿景。2001年至2007年,戴庄村集体经济收入从负债80万元提高到每年200多万元(含公积金),集体固定资产达1000万元,成为远近一方的富裕村。
        3、以统分结合的生产方式增强脱贫攻坚资本的支撑力与整合力
        人力资本因素是贫困地区贫困的关键因素,要实现戴庄的脱贫就必须改善戴庄的人力资本以及资本的整合力。而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则提供了这样一个机制——“六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生产布局、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供应农资、统一品牌、统一组织产品销售。为合作社和社员提供了发展的人才支撑、技术支撑、教育培训以及市场经验等,并将这些资源整合起来服务于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生产在户,服务在社”的统分结合的生产方式使小农户与大市场融合起来,使小农生产与大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户生产环节“分”的积极性和合作社产前产后环节“统”的优越性,带动普通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走出了一条“以农富农”、共同富裕的绿色发展之路。合作社先后办起了有机大米加工厂、有机茶叶工厂、农技服务站,与省级龙头企业合作的果品加工厂,以产业化、品牌化引领农村有机农业观光旅游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合作社对小农户的引领带动作用。戴庄村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整合、集成技术、人才、资金等各方资源和要素,通过聘请技术人员、合作社任职等方式,建立科技人员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利益联结机制,农科教、产学研结合,解决农技推广的难题。戴庄村多年来坚持驻村专家作领路人、依靠和培养村干部作带头人、将科技示范户升级为家庭农场主和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培育农村乡土人才,以人才引领、科技支撑、创新带动农村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4、以“村社互融”的组织模式提升合作社脱贫攻坚的组织力与服务力
        长期以来,基层党组织涣散乏力,农村基层干部的角色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是农村致贫的一大因素。要想实现科技兴农,增强合作社对于贫困农户的带动引领作用,单单仅靠科技示范户的宣传引导是远远不够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因此,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实行“村社互融”的组织模式。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章程组建合作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坚持依法办社。鼓励村“两委”和合作社成员参加竞选,实现村党委、村委会、合作社理事会、合作社党支部交叉任职,村党委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党支部书记。村社互融共建,合作社有了“主心骨”,党支部有了新抓手。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无偿在合作社内兼职,减轻社员负担,增强社员信心。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和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建强“三支队伍”,即重点培养合作社党组织后备力量、合作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员科技示范户组,为合作社社员提供全方位服务。戴庄村所有干部,分别建立“包户责任区”,实现了812户村民的全面覆盖,带着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富。“村社互融”的组织模式,村社互动互助为村级基层党组织带动引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服务保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赵亚夫、刘伟忠. 戴庄丘陵开发之路[J].江苏农村经济,2008(2).
        [4]唐晓光.《中国贫困与反贫困理论》[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34-35.
        [5]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
        作者简介:
        姚永康,男,1963、10.江苏丹阳人。江苏省镇江市委党校经济与管理教研室,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王甜,女,1989、11.陕西泾阳县人。江苏省镇江市委党校中特理论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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