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保斌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 530000
摘要: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推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化管理,准确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参与了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对控制措施有所了解,下面就这些年来的工作经历和感受谈一些个人见解。
关键词:建设工程;危险性;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
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二、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关联及区别
1、辨识标准:按照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规定辨识危大工程清单(不含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文件规定辨识重大危险源清单(包含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2、管理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和广西住建厅桂建管[2014]34号加强危大工程的科学辨识、登记上报、及时公示、方案审批、专家论证、动态监测、严格验收、档案归档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三、企业管控措施
1、管控目的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对危大工程进行管控,主要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深基坑易发生事故等分部分项工程为目标,推动管理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危大工程的科学辨识、登记上报、及时公示、方案审批、专家论证、动态监测、严格验收、档案归档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落实防控措施,避免危大工程防控不到位发展成重大安全隐患,实现有效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管控措施
2.1编制项目部危大工程名录清单,进行现场公示
1.熟识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内容,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区域的危大工程进行排查、分析。
2.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存在的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编制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3.在项目大门入口显著位置同时设置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2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1.根据项目部危大工程名录清单,针对各项危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方案审批权限,经公司或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完善公司内部审批签字手续。
2.工程实施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应完善监理审批手续,并加盖总监执业印章。
3.建筑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3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同时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经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再报公司审批。
2.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定期组织至少一次演练,留存参加人员签到表、演练相片、总结等资料。
2.4 进行方案和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掌握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实施要点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应当将危大工程存在重大危险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把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构造要求的技术细节和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人员作出详细的方案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记录,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确认后存档。施工员应对施工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可视化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有针对可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交底记录应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确认,由安全员监督签字确认后存档。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
2.5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对每项危大工程管控落实管理责任人和监督人,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责任人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设备员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工,应在清单及公示牌明确责任人,安全员作为危大工程监督管理人。
危大工程管理责任人和监督人应每天对施工阶段的危大工程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停工整改,检查及整改工作应做好记录,分别记录在施工日志和安全日志内。
2.6 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测及旁站工作,及时发现险情
1.项目部危大工程责任人每日对施工的危大工程进行观察(如基坑工程等需检测的)。应做好相关的监测记录,发现变形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2.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安装、拆除及顶升时,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应进行旁站监督,检查操作人员是否人证相符,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并每天做好旁站监护记录和影像记录存档备查。
3.应在危大工程施工或投入使用前,按相关部门要求,对将要使用的主要构配件按规范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7 开展工序验收,评价危大工程监控成果等工作
1.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账。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 管控建议
1、项目部成立危大工程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相应整治方案,落实专项活动责任人,同时加强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落实可视化“三级教育”、PPT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确保防控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2、严格标准要求。项目危大工程要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要求,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对正在实施的危大工程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整治措施和责任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整改实效。要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季节施工特点,深化防控工作,保证防控工作成效。
3、突出整改落实。各项目部要针对危大工程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加大整改资金投入,确保整改人员、材料到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措施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时整改,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
4、严格责任追究。对项目违反管理要求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视同发生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危大工程管理不善、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加大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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