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研究

发表时间:2020/9/23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5月第15期   作者:李海军
[导读] 随着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建筑企业也逐渐崛起,成为我国经济产业的主力军。但是,我国目前建筑行业的整体收益却不容乐观,由于收益不好,所以导致了建筑行业企业发展缓慢。
        李海军
        4127271982022****
        【摘 要】随着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建筑企业也逐渐崛起,成为我国经济产业的主力军。但是,我国目前建筑行业的整体收益却不容乐观,由于收益不好,所以导致了建筑行业企业发展缓慢。导致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意识到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风险,所以才会造成各种各样的纠纷和意外的出现。这样不仅会影响到建筑行业企业的信誉,也会影响到建筑工人的安全。所以,为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项目合同安全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管理;合同;风险;防范策略
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剧烈,竞争力相对较差,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的利润较少,涌现了许多问题,如建设成本的欠款。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而且还会降低公司的声誉,使公司陷入恶性循环。另外,公司缺乏优秀的项目管理工作,缺乏签证资料数据管理和对其他任务的关注,导致施工进度缓慢,项目质量差,和技术损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筑公司需要重视管理工作,尤其是合同风险管理。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出发,阐明了各种法律风险,是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范风险的内容,以确保建筑公司这样的正常收入,这是为了促进建筑行业健康的发展。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
        2.1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没有合同,那么就无法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果不签订合同,那么在工程建设期间,工人一旦出现意外,就没有合同作为保障,无法保障施工工人的安全,在工程完工之后,虽然建筑数量可以参考建筑物签证或图纸来决定,质量可以通过业主和老板的批准来决定,但项目的单价和项目的价格不能确定,合法的风险很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1]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可以根据项目配额和项目成本评估确定项目价格。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是,项目承包商的单价低于配额的10%,如果项目承包商和分包团队在项目完成后未签订施工合同,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分包团队根据分配请求法院解决,法院支持分包团队的上诉,即建设公司作为中标者是低价出价,却高于中标价格的10%-20%将工程分包出去,这样一来,项目外包不可避免地导致严重的利润损失甚至项目损失。
2.2违法分包、转包法律风险
        违法分包就是指总承包人没有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给没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者是将工程的部分分包给其他人施工。违法分包分为主要几种表现形式:合同中没有同意分包或者没有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就分包;分包单位没有施工的资质;将工程的主体分包给其他人;总包单位将施工工程分解之后,将本来由一个施工主体完成的工程分给其他人完成。所谓转包就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3验工计价、竣工结算不规范风险
        预防措施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和定价,并在项目完成后完成竣工结算。检验和定价与完工结算是建设项目建设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重要的基础。确定合同权利和义务。项目承包商不仅要对项目分包商进行月度劳动监察和定价,还要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检验定价和完工结算数据必须由项目分包商或委托人签署和批准。项目承包商项目人员单方检查和结算的信息不是缔约方的完工结算信息。如果项目分包商不批准,则没有法律效力。及时检查和结算有利于掌握和监督建设资金的支付,有利于工程造价核算,也可以有效防止或避免纠纷,防止损失。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针对性措施
        3.1 建立一个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
        如果想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有效进行,建设单位就必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而且要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管理工作,这样才能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同时,也可以让合同管理覆盖到建设单位的每一个层次和角落[2]。
        3.2 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设单位在进行招聘的过程中,一定要聘用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人员,同时也要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在录用之后,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统一进行考核,考核通过以后才可以上岗工作。不仅如此,建设单位也要让合同管理人员做好自身的在职学习,从中选出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进入到相关的院校进行再次深造。
        3.3 建立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如果要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有效化,就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也是保证合同管理能够有效执行的重要条件。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四种,即:审查制度、委托代理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制度。在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做到规范化,而且,在制定这些相关制度的过程中,建设单位不仅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更要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的投标报价,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让合同管理的制度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3]。
        3.4 对建设工程合同准则进行完善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已经成了普遍的问题,而业主对合同变更批复严重滞后的情况,根据目前合同准则中的明确规定:“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一条可以看出,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理解的意思是:取得业主认可的支持性资料,也就是业主的书面变更批复,这样会给建设单位造成不良的营销,不符合建设工程合同把收入与成本在不同会计年度进行配比的原则。所以,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准则,必须要根据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完善及修改,把变更工程的收入和成本纳入到建设工程合同准则当中,其他正常工程部分,要按工程完工的百分比法,对工程收入进行最终确认。
        3.5 实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当中,进行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计划、组织、指挥、监督等工作,是建筑单位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都能够有效的配合及衔接,进而使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能够得到不断提升,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最终促进建筑单位的不断发展。所以,建设单位必须要积极执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并且真正落实到建设单位的每一个部门及环节当中,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来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减小出现法律风险的机会和概率[4]。
        4 结束语
        因为建设工程的周期相对来说比较长,建设工程具有项目复杂多样、风险因素较多等特点,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真正落实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最终也会引发法律风险。所以,作为建设单位,必须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法律意识,这样才可以从真正意义上有效避免出现法律风险,企业也可以获取更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王岚,马佳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及解决方案[J].建材与装饰,2016,(38):191-192.
        [2] 梁晋.影响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因素的研究[J].中国招标,2016,(43):35-37.
        [3] 陈晓萍.创新合同管理与促进依法治企分析[J].经贸实践,2017,(05):201.
        [4] 栗荣.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J].法制与社会,2018,(11):87.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