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耀金
钦州市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广西浦北 535399
摘要: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改善我国农业生产条件、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本文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现阶段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普遍存在的一些困境问题及相关对策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对策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国公共财政支农、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和长久之计,尤其是2018年中央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原分散管理于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和农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整合至农业农村部门,在“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集中高效管理新体制下,高标准农田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入推进。以广西浦北县为例,2018年6-8月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以来(实施规模12.31万亩,高标农田建设任务9.57万亩),截止2020年1月,除平睦镇平睦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度为60%外,其余10个子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不可否认,在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境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本文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就此进行分析探讨。
1项目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设计,需强化多元协作确保总体规划设计
高标准农田建设涵盖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大方面综合配套,规划建设重点涉及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农业科技服务、后续管护等诸多工程内容,由此可见,高标准农田是一个综合指标,只有全面落实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体系,方能有效保证各项工作的相适应和协调。然长期以来,由于相关实施部门在整体规划设计方面的限制,使得当前相当部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普遍存在点多面广、资金(内容)少、设计(验收)标准参差不齐等短板问题,如:修建田间生产路的没有整理土地,整理土地的没有硬化生产路,有的以修石埂、护坡、小型田块平整、增施有机肥提升耕地质量为主,有的以硬化田间生产主干道、修建蓄水窖为主,涉及梯田修复、增厚土层、农田防护等建设内容的较少,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农田保土蓄水、提质增效等功能。以上种种情况,极大限制了已建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削弱了农田项目建设的整体效果。针对如上问题,要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期、稳定的持续推进,确保已建项目的实用性和长久性,地方政府必须不断完善总体规划设计,通过建立健全多元参与农田建设管理机制,实现各部门、各子项目之间的相互协调和衔接。对此,可从两大方面进行重点改进:一是组织相关人员不断加大查漏补缺力度,深入实地勘踏摸清各项目建设状况,重点查实摸清基础设施建设不彻底、配套设施不完善、列入已建项目却未全面规划设计等项目问题,在此基础上因村、因地制订对应补缺建设规划,补齐项目建设“最后一公里”;二是从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内容要求出发,在充分征求各方合理建议尤其是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对新建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并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环节建设进展均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农户参与土地平整意愿不高,需多措并举提高农户参与意识
土地平整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及核心内容之一,在提升机械化耕作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保障高标准农田系统功能正常发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广西山地丘林面积高达73%,耕地破碎,坡耕地居多,通过土地平整,打破田埂将零散土地整合为相对集中连片的耕地,是提高农村耕地质量,促进广西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的重要举措,土地平整势在必行。但结合近几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来看,相当部分农户对参与土地平整的积极性不高,一些项目区甚至因为土地问题而群体性事件,土地平整推进难度较大。究其原因,一是农户对土地平整的相关知识认知水平不高,缺乏规模化种植意识,不愿打破土地权属进行田块规整;二是土地平整后原有土地界址消失,田坎归并、削坡填坑使土地面积发生变化,农户担心土地界址消失和原来面积变化会在收回土地时造成权属争议,进而产生抵触情绪。笔者自2000年2月至今,一直从事土地开垦整理工作,结合20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认为可针对性地从如下几方面入手,多措并举提高农户参与土地平整的意愿和积极性:一是在土地平整前做好土地流转工作,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并设立土地流转专项扶持基金,科学制定若干扶持奖励办法,最大限度给农民带来更大效益;二是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土地平整作用的宣传力度,让农户切实了解土地平整所能带来的“造地增粮富民”效益,自觉、自愿地支持并参与土地平整;三是鼓励农户参与土地平整监察监管,积极举报不满意工程,从而既有效提升了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又为土地平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夯实了监管基础。
3后期管护不到位,需不断健全管护模式落实管护责任
后期管护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延续,不但直接关系到项目本身的长久效益,更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等重大问题,不容忽视。实践中,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后期管护形式基本遵循“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移交至项目区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与项目所在地区村委订管护协议,由项目村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电网等工程和设施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但从当前的工作实践情况来看,各项目村在后期管护方面普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后期管理疲软乏力、管护制度滞后、管护资金不足、农民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等四大主要问题,以机井、沟渠、道路、防护林、防渗管道、弯道保护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为例,相当部分项目村缺乏专门的人员养护,经常出现机井失修、沟渠和道路损坏无人修复现象,很多基础设施更是缺乏及时维护,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对已建工程效益的发挥造成严重制约。针对以上问题,可从如下几大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工程建后管护模式:一是加快产权改革以明晰管护责任主体,建立“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管护形式,从根本上改革以往只从形式上落实管护人而没有明确转让所有权的弊端;二是不断理顺、完善村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体制,确保村基础设施管理真正实现“合理建设、悉心养护、长久可持续运行”的良性循环;三是通过发动群众、社会资本、政府补贴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后期养护的多元资金筹措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养护管理的资金问题;四是积极利用微信、广播、电视、报纸以及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群众会议等进行正面引导,增强农户参与养护的积极性和自觉维护基础设施的责任管护意识,从而切实保证村基础设施能长期有效地利用下去。
总之,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自1988年实施以来,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战略作用。且随着近年来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项制度和办法的日趋成熟,所取得的成果也越发显著,也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境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必须立足本地实际不断深入研究,针对性地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以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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