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风险控制研究

发表时间:2020/9/24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5月第15期   作者:鄢彬
[导读] 在现有的制度和建设环境下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建管模式仍然存在一定的投资控制风险。
                鄢彬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0056

        摘 要:在现有的制度和建设环境下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建管模式仍然存在一定的投资控制风险。本文结合房屋建筑工程自身特点,从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工程总承包发包的前期准备工作、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等几个方面对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风险控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风险控制;计价模式

        1 理解把握好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实践中应理解和把握好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对于不满足适用条件的应该不用或者慎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1)适用条件:功能需求、建造标准、技术及质量要求、工期及建造成本具有较大确定性的项目。(2)有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建议采用或慎用工程总承包模式:①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仔细研究和核查“发包人要求”,或进行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的;②建设内容涉及大量地下工程的;③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造标准、功能需求、技术及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建造成本不明确或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

        2 细化完善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招标文件即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文件应尽可能细化。
        2.1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目的、建设规模及功能需求、承包范围、设计原则、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承包人所承担的风险等。(1)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等内容,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
        (2)细化建设规模、建设标准。(3)应明确是否采取工业化建造方式,是否采用 BIM 技术等。

        2.2 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中应选用适当的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拟定项目适用的合同条款。(1)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将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17)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管。
        包括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等。(2)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同中应约定公平、合理的分担原则及方法。风险分担可以参照以下因素约定:发包人承担的主要风险一般包括发包人提出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的调整。

        2.3 计价方式
        目前工程总承包存在着多种计价方式,发包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用相适应的计价方式。
        (1)固定总价。如果招标文件对项目建造的范围、功能、设计标准、技术及质量要求、工期、竣工验收标准、承包人所承担风险等有清晰描述,则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有利于鼓励承包人充分发挥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势。
        固定总价通常有以下几种做法:①工程总承包招标前已有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或概算批复的,依据已批复的投资额,对应招标范围计算相应的固定总价投标报价上限价,通过招投标的价格竞争机制最终确定的合同总价。②招标前,根据类似项目的经济指标等经验数据,结合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评估相应的固定总价投标报价上限价,通过招投标的价格竞争机制最终确定的合同总价。③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技术方案)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性,招标前无法预估统一的合同总价。在招投标阶段,由投标人提供各自的方案技术标(包括设计方案或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及相应商务标,通过评审、清标及定标,最终选定方案、中标人及相应中标价。
        采用第三种计价方式时应特别注意:一是招标时应设置投标报价上限价;二是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当出现投标人投标价和投标方案不符合、不平衡报价、工程量清单错漏项等情况时的纠偏或处理措施;三是应在招标文件中对调价原则进行明确约定,如当出现增减承包范围或调整施工界面时,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变更程序进行调价,其他任何情况均不予调价。
        (2)单位经济指标包干(或全费用综合单位指标包干)。对于某项单位工程,若其实际工程量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实行总价包干,而其单位经济指标(或全费用综合单位指标)区间相对透明、稳定,则可采用单位经济指标(或全费用综合单位指标)包干模式。
        此种计价方式在住宅类项目、地基处理项目应用较多。

如住宅类项目可按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实行经济指标包干,也可区分专业工程,按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实行专业工程经济指标(或专业工程功能单位指标)包干。
        采用此种计价方式时,应清晰地描述每一项经济指标所对应“计量单位”的定义和计算规则,避免产生歧义。
        (3)固定下浮率。总承包招标时通过竞争机制确定中标下浮率(合同固定下浮率)。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是实施过程中总承包人根据完成的且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报政府部门审批。采用这种模式的缺点:①给设计概算的政府审批带来困难和压力;②承包人主导实施阶段的设计工作,投资控制风险加大,也不利于激励总承包人主动通过优化设计控制总投资;③不能通过招标过程消除预算(或概算)编制误差,无法通过有效竞争降低施工措施性费用;④材料设备难以定价,监管存在较大难度和廉政风险。
        若采用这种计价模式,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列明详细的定价原则、结算原则、风险划分等,以减少实施过程产生的争议和方便发包人加强投资控制风险管理。
        (4)固定综合单价。总承包招标时根据类似项目经验或概念方案等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再通过招投标获得相应清单报价(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量,最终确定结算总价。
        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缺点:①模拟工程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②存在不平衡报价的风险;③承包人主导实施阶段的设计工作,投资控制风险加大;④发生变更时材料设备无法或难以定价,监管存在较大难度和廉政风险。
        工程总承包发包选择计价模式时应注意:①计价方式的选用原则,结算价尽可能只与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相关(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约定),而与设计、实际工法及具体措施等不再挂勾,既可减少扯皮、方便结算,又有利于在保证发包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总承包人优化设计的潜力和优势。②应对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进行研究分析,并清晰界定,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使投标人(承包人)充分了解作为承包人必须承担的风险并进行充分、合理地报价,同时避免执行过程中争议的发生。③明确工料机调差的选项,若选择允许调差,则应选择相应的调差方法:占比调差法或造价指数调差法。④对于专业工程暂估价的设置应谨慎考虑,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最终定价方法应在合同条件中予以明确。⑤由于地下工程受地质条件影响,不确定性较大,因此对于地下工程(如桩基础、基础支护等),不建议纳入总价包干范围。⑥应根据项目实际编制相应的投标报价规定,使投标人能全面、准确地了解招标人的要求和承包人必须承担的各种风险,让投标人能充分、合理地报价。
        (5)合同价格及付款。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可由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全部或若干部分费用组成。
        具体组成内容应在专用条款或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同时还应根据不同的费用组成分别确定相应的计价方式、结算原则、付款时间安排、付款条件及比例(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款等)。
        (6)限额设计的要求。在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承包人对中标后的设计工作起主导作用,因此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承包人在设计中应遵循限额设计原则,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研究,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总概算、施工图预算符合设计限额要求。
        (7)对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总承包的管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17)执行,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项目策划、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

        3 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管
        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其不同于常规建管模式的特点及优缺点,合同双方各有风险。为了确保建筑效果、质量、工期达到发包人预期目标,切实防范设计施工利益绑定后带来的潜在风险,发包人还应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设计及履约评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设计标准、技术要求,加强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和竣工图纸的审查,加强竣工验收工作,跟踪工程造价变化情况,防范投资风险的发生。

        4 结束语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发展离不开各方的努力,发包人在做好风险防控和监管的同时也应引导总承包单位研究制定各种措施推动策划、设计、采购、生产的深度融合,实现策划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工作的充分搭接。用融合提效率,靠搭接缩工期。实践中要求总承包企业按工程总承包业务需求科学化、系统化、有步骤地建立确保项目生产、采购、质量、安全、成本、计划等管理受控的机制体制,尤其是项目经理部配备有工程总承包实战管理经验的企业领导,更利于项目管理和资源等的整合。此举也不失为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风险控制的一项长效措施。

        参考文献:
        [1]GB/T 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S].
        [2] 刘锋平. 国际工程总承包风险研究[D].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8.
        [3] 李乃伟.EPC 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阶段风险管控研究[D]. 西安:西安科技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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