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核心素养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评价

发表时间:2020/9/24   来源:《中小学教育》2020年第17期   作者:李玲
[导读] 教学评价就是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原则,利用所有可行的评价方法及技术对教学过程及预期的一切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
        李玲
        山东省莱阳市和平小学  
        教学评价就是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原则,利用所有可行的评价方法及技术对教学过程及预期的一切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以提供信息改进教学。核心素养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应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使评价成为促进教师教学、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学习能力发展的有效手段。
        一、评价的原则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活动型综合课程,具有教育性、规范性、生活性、开放性、活动性、社会性、综合性特征。本课程教学应坚持“教书育人一体化、知情意行一体化、课内课外一体化、授课作业一体化”原则,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和“有德性、有文化、有智慧、有法治意识”的教育理念为指导,充分关注儿童的生活,从儿童的现实生活出发,抓住基础性,注重教育性,呈现文化性,闪耀智慧性,强化法治意识,通过情感渲染、活动体验、文化探索、智慧启迪、思维对话,激发学生良知,提升学生思想,改善学生行为,养成良好习惯,初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成为具备参与现代社会生活能力的社会主义合格小公民。
         二、评价的内容
         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课堂教学的基本维度包括: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师素养和教学组织七个方面:
        (一)教学思想的评价
        整堂课应体现“有德性、有文化、有智慧、有法治意识”教育特征和“生活性、活动性、开放性、社会性、综合性”等课程特征,以学生活动、体验为中心,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做到“知、情、意、行”相统一。
        (二)教学目标的评价
        教学目标是评价者开展课堂教学评价非常重要的环节,教学目标的确立能够根据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综合考虑,做到目标明确、恰当、具体,切合学生实际,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三维目标和谐统一。教学目标始终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学过程紧扣目标。
        (三)教学内容的评价
        教材内容的选定、组合和运用比较贴切教学课题,理解准确、抓住要害、展开适当,并合理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有效地开发课程资源。内容的教育性明显,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全人类的优秀智慧自然融入教学全过程。既重视既定教学内容的完成,又重视课堂教学中生成性问题的解决。教学资源必须适应他们的心智发展水平,必须与学生的生活建立密切的链接。
        (四)教学过程的评价
        教学过程的教学环节完整、紧凑、环环相扣。各个环节时间分配合理。教师、学生、文本之间对话和谐、沟通深入、体验深刻、参与面广、活动性强、教育性强,自主、合作、探究特点明显。多媒体、教学仪器设备等辅助教学手段运用恰到好处,明显提升教学效果。作业符合教育性、实践性特点和要求,注重养成性、生活性、现实性。教学方式得当。教法灵活而有魅力,讲究教学艺术,重视情感熏陶和心灵启迪。
        (五)教师素质的评价
         基本素质:仪表端庄,教态自然,态度和蔼。

语言规范,简洁流畅,激情生动,感染力强,节奏感强,启发性强。板书规范,设计合理,字体美观,纲目清楚。作风民主、教学到位,教学组织能力强。
         学科素养: 知识功底深厚、学科视野宽广,能创造性地运用各种教学资源,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三、评课的方法
         随着课堂教学评价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评课的方法逐步趋于多样化、综合化,形成了由多种各具特色又相互补充的评课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
        (一)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是指评课者根据自己的听课对课堂教学进行的分析和评判。它一般以经验为基础,得出的结果灵活性大,有一定的主观性。定量评价是运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对课堂教学各要素所进行的数量分析和评判。其特点是统计分析的结果比较客观、精确、可靠,说服力较强。但单纯的定量分析,会使评价趋于表面化,不能说明本质和原因。
        应该说,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特点,也各有局限。在实际的评课中,应该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使教学评价趋于科学化。
        (二)整体评价和片段评价
        整体评价是对一堂课进行全面系统的评析。如前所述,衡量一堂课的好坏,涉及的评价指标很多,如教学理念是否先进、教材处理是否得当、教学结构是否完整、教学思路是否清晰、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教法选择是否恰当、学法指导是否到位、师生关系是否融洽、教学效果是否良好等。通过整体评价,可以使授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教学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全面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更好地改革教学。
        片段评价是对一堂课的某个片断从某个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评析。例如,可以就教师的导入、讲授、提问、小结或学生的自学、讨论、活动,以及教学理念、师生关系、教法选择、学法指导、教材处理、媒体运用等某个方面或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片段评价不能很好地反映课堂教学的全貌,但对相关环节和方面的评析更深入透彻,能够更好地明确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某些方面的特色和问题。
        在实际评课中,整体评价和片段评价也往往结合进行。尤其是一些有组织的观摩、研讨课,往往预先确定有中心发言人。评课时先由中心发言人进行整体评价,其他听课者大多只是进行片段评价。
        (三)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
        自我评价就是授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教学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分析成功与失败之处,存在的优缺点及原因,总结收获和体会。
        他人评价是指听课人通过听课观察,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分析评议。主要是谈对本次课的感受,分析优缺点及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在实际评课中,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也要注意结合。例如在课后的评课活动中,可以是授课教师先谈谈对这节课的自我感受,然后听课者进行评价;也可以是听课者先评价,最后授课教师谈谈自己的看法。
         教无定法,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不存在一种固定的教育模式,教师在课堂教育中要始终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融入课堂;将优秀品质、革命传统、高尚情操融于课堂;将法规常识和法治意识融于课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全人类的优秀智慧融入课堂,积极构建有德性、有文化、有智慧和富有法治意识的魅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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