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耕地保护的耕地管理形式

发表时间:2020/9/25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15期   作者:李海波
[导读] 耕地保护工作期间 ,相关部门要根据耕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耕地管理形式
        李海波
        东宁市自然资源局
        
        【摘  要】耕地保护工作期间 ,相关部门要根据耕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耕地管理形式,提升耕地保护工作的水平,优化耕地保护制度,明确管理职责、避免出现多头管理,完善登记制度,以便更好的满足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对耕地的要求。本文就耕地保护的耕地管理形式进行研究,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发展。
        【关键词】耕地;保护;管理形式
        
        耕地保护主要是指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保护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常见的耕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占用补偿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等,这些制度不仅能够提升耕地质量,还能提升耕地的管理水平。
        1耕地保护的目标、意义
        1.1耕地保护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了耕地保护的目标,即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所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动态平衡。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对耕地数量、质量的保护,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数量保护是质量保护的前提和基础,质量保护是数量保护的保障。
        1.2耕地保护的意义
        耕地保护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耕地保护是粮食安全的基础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可以是一个家庭一个省市或国家,但通常讲是一一个国家或地区,它包括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历史和现实证明,只有有了足够的耕地资源,才会有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对我国耕地数量的迅速减少和质量的不断下降,对我国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一是粮食安全问题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不稳定性增强。农地非农化与农民非农化的不同步,导致“三无(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农民增多,成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二是耕地资源的大量损失导致边际土地大量开发,“占一补一”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迫使后备土地资源过度开发,土地生态质量有下降趋势;三是由于土地资源有限性特点,当前对耕地的非理性“圈占”给未来土地资源经济供给增加了难度,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影响。
        2现在我国耕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耕地管理制度不健全
        现在我国耕地管理制度和保护体制仍旧不完善,这一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现在我国耕地保护仍旧没有形式保护和全民参与的激励机制;第二,农业的生产经济效益较低,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作为保护耕地的重要力量,如果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不高,就会给耕地管理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困难;第三,现在我国仍旧没有准们的耕地保护法律规定,没有建立完全的耕地管理监督机制;第四,部分地区政府存在滥用职权的状况,违法征用耕地,不重视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工作,使得我国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无法取得预期效果。
        2.2多头管理现象
        耕地本身归集体所有,但是,现在我国法律对集体这一词的定义并不明确,较为认可的说法为村民小组、乡镇政府、村委会三个管理级别,管理主要是由权利归属决定的,这一情况致使耕地出现三个级别同时开展管理工作的情况,法律界线较为模糊使得农民无法明确耕地的所有权,导致耕地利益出现层级化的现象,各个利益向导互相之间争夺耕地的所有权,这一现象最终伤害的主要是农民自身的利益,导致耕地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2.3耕地登记制度不规范
        耕地登记制度不规范作为耕地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耕地保护工作开展造成较大阻碍,开展耕地管理工作期间,要对耕地进行确权登记,这种登记方式主要为耕地形式上的确认和保护,相较于城镇而言,农村土地登记较少,依据相关统计可知,我国国有土地管理过程中,86%的耕地使用登记管理方式,其中集体土地的登记率为53%,建设用地的登记率为73%,耕地登记率较低出现的原因为耕地登记工作滞后致使的,现在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耕地登记制度,按照规定应该进行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这些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耕地经营权和承包权。但是,实际进行耕地登记工作时,很多城镇的房地都没有进行统一登记,使得耕地统一登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3新经济形势下耕地保护和管理对策
        3.1建立统一的耕地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耕地管理机制,做好耕地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耕地资源,自上而下建立完善的耕地管理制度,优化耕地管理体系,科学管理土地资源,并做好耕地管理改革工作,健全完善的土地管理机构,运用这些管理机构登记组织耕地,按照规定要求统计耕地资源,掌握耕地的利用情况和实时动态,分析耕地变化出现的原因,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对策。
        3.2做好耕地清查工作
        现在我国很多耕地资源的质量和数量都不明确。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掌握耕地的确切数量,为农业生产工作开展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并做好耕地改造工作,为耕地保护和开发工作提供条件和凭证。除此之外,还要不断加大耕地清查工作中人力、物理投入,各个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充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做好土地丈量工作,彻底清查我国现有的土地资源,并做好耕地保护宣传工作,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耕地数据信息。
        3.3建立完善的耕地保护和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
        政府部门要根据耕地的实际利用情况等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法令政策,针对乱占用耕地情况应该给予经济和法律惩罚,司法部门应该重视司法工作,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情况 ,有计划地改造院落住宅、危旧房和老房,将平房全部改为楼房,这种方式能够拓展建筑用地的空间,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往地下发展。 在大城市进行工业建设的时候应该尽可能的对荒地、 劣地、 滩地和坡地进行改造和占用, 尽量少占和不占用耕地, 要对占用粮棉生产地和菜地进行严格控制。 在乡村发展工业也应该对现有的建筑物充分利用, 可以对旧宅进行改造和利用, 对于农村农民的住房建设, 也应该以对旧城镇进行改造为主, 应该大力提倡楼房建设, 对于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应该建设统一的商品房, 统一进行建设分配和管理。
        3.4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各方面的力度
        把土地综合整治作为重点, 对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及警示管理等制度进行强化, 对本级土地的整理和复垦项目进行全面实施; 把地质环境治理作为突破, 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防治; 以执法监察为主要方式, 构建执法监察的新机制, 扎实地做好国土资源维护和稳定工作。
        4总结
        现在我国很多地区仍旧存在不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的情况,原因与耕地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着密切关系,甚至部分地区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创新现有的耕地管理形式,做好耕地清查工作,制定完善的更新保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以期能够充分利用国土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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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许坤. 建立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新机制的探讨[J]. 建材与装饰, 2017, 000(037):136-137.
        [4]于海玲. 建立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新机制的探讨[J]. 民营科技, 2018, No.217(04):1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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