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的限制制度

发表时间:2020/9/27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16期   作者:张慧颖 于志鹏 王新悦
[导读] 著作权的限制制度从事物的属性方面可以理解为约束著作权的一种豁免规范性体系
        张慧颖   于志鹏   王新悦
        临沂大学法学院  
        摘要:著作权的限制制度从事物的属性方面可以理解为约束著作权的一种豁免规范性体系。著作权的保护其实不仅可以使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问题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还能鼓励著作权人继续钻研创作出好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最终达到促成中国文化事业的繁荣稳定,发展公众的精神学习生活,还可以使著作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达到基本稳定的状态,尽量使之达到平衡状态。著作权法的初心是进行规范社会秩序环境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经济利益,但在权利保护方面片面强调,使文化的传播和使用将受到阻碍,因此对于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还要承担具有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而著作权限制就是一种。
        关键词:著作权限制制度原因   权能限制   限制制度的发展趋势
一、著作权的限制制度原因
        我们知道民事权利有很多种,著作权是其中一种,此外是一种专有权,与有形财产相对应它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权。笔者认为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原因几个层面分析:第一,所有的创作者创作作品都是本人创作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成果仅是创造者个人智慧的结晶,由创造者个人独享成果。创造者创作的作品基本都借鉴了前者的作品或者想法亦或者是截取了文章的片段来证明观点。 其次,如果片面强调保护著作权,在一定程度上就表明著作权不是一种相对权而是绝对权,但是事实是,没有权利是绝对的,这意味着合适的人必须承担的权利的同时享有一定的义务。这种义务简单来说就是作品能够促进社会发展。第三,如果我们没有著作权限制制度可能会出现著作权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权力而阻碍了文化的传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从本质上而言这实际上是一种基本权利冲突,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的想享受到的权益之间的矛盾,【1】因此,首先不仅要考虑到著作权人的利益问题,其次想办法使得创作者的权益与社会公众权益的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制定著作权限制制度主要考虑的方面,世界上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等因素,造就了不同国家不同的著作权限制制度。
二、著作权的权能限制
        著作权法为了使得著作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相对平衡状态规定了与著作权相关的财产权益的行使范围,之外的特定行为的规定的范围,不构成侵权行为,当然也就不需要担侵权责任。著作权的限制制度大体上可以从以下角度考虑:时间限制限制、地域限制、内容行使的限制(其中又包括合理使用原则、法定许可使用原则、穷竭使用原则等),是泛泛层面,著作权法律限制的用法是狭小层面。
        1、合理使用原则
        目前为止,合理使用原则是现在普遍的原则 。与其他原则相较而言,最大的亮点要无需同意和支付报酬这一特点。合理使用原则已经从判例法演变为成文法,该原则诞生于英国,成熟于美国。
笔者将国家对于该原则的内容分为以下四大类。(1)将作品用于个人使用。公民个人为了个人的学习需要而使用作品(2)把作品写到新闻事实报道中。(3)将适用于教学。法国著作权法规定为教育目的播放(4)可以用于图书馆、纪念馆等存档和陈列使用等。例如图书馆中的书籍。由此可见,合理使用原则已经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并且运用,并且得到了很好的反响。


        2、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
        许可,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著作权人保证自己的财产性权益保护不受侵犯的基础上,允许他人使用他们自己的作品【2】法定许可使用是指可以使用他们的作品而不经过他们的允许,但是应该向其支付报酬。法定许可适用于世界上很多国家,我国也有相似规定,比如从已经发表的文章作品中选取符合自己思想的前段或者文字作为报刊转载、作为摘要写入文章等等,当然也有例外情况,比如作者申明不得转载和作者表明不得摘编的。
        强制许可使用的第一个重点就是征求著作权行政部门的同意,第二个关键是有报酬问题。顾名思义,“强制”表明性质,概括说就是非自愿许可,它必须获得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从而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我国是否可以适用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根据我国也是《世界进行版权公约》等公约的成员国这一事实,推断,我国可以适用该原则。
        3、权利穷竭
        权利的穷竭原则一句话概括为“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著作权人只能控制文章第一次的发表没有办法去干扰发表的作品的以后的动向。【3】简单一点说就是,著作权人的发行权使用一次后就作废,打个比方就像一次性餐盒。权利穷竭使得专有性和商品流通达到相对均衡的状态,能比较好的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提高贸易的交易的流畅度。
三、影响著作权限制制度根本因素
        著作权限制制度的发展趋势一定要考虑它的历史背景,影响它发展的因素。在众多影响因素中,经济因素无疑排在榜首,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前景都对法律的制定有着莫大的影响,因此,时代不同制度也就不同。从时间的推移来看,中国古代封建时期,我们很难看出有关于著作权的保护的相关法律。在资本主义时期,我们看出更加注重个人的权益的实现,所以,这个时期则是片面的强调著作权人的权益,没有过多的将社会公共权益考虑在内。垄断时期,经济发展迅速,各个行业领域交叉发展,行业融合趋势成为主流,资本主义时期的专有性独占性不适应时代发展,甚至阻碍社会整体进步,因此,立法开始对版权所有者施加限制。就像一位日本学者曾说过如果不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人们就不能使用,这种情况下,这种立法会阻碍国家的文化的横向和纵向的发展。【4】
四、总结
        回首著作权法的发展史,已经有三百年时间,在解决著作权人的矛盾解决方法来看,著作权限制制度是其中之一。它追求的理想的状态就是作者、传播者、社会公众之间达到相对均衡,给权利画了一个圈,是权利在圆圈内运行,从而促进文化和经济共同繁荣昌盛。就我国而言,著作权的限制制度能够提高我国教育科技的水平,弘扬民族文化的传播,为国家做贡献的长期发展。
        国家而言,从未来发展角度看当今,著作权限制能提高创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新的优秀作品诞生,使得著作权人经济水平提高,但也应该考虑到著作权限制制度应当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不应该让社会公众的消费负担变得重。
参考文献:
【1】曹新民:试论“均衡原理”对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作用,《著作权》1996年2期  
【2】jay drat0er 著,王春燕等译,《知识产权许可》2003年
【3】郑成思《知识产权论》2003年
【4】半田正夫、纹谷畅男著,魏启学译《著作权法50讲》法律出版社1990年

作者:张慧颖 于志鹏 王新悦
单位全称:临沂大学法学院
省市:山东省临沂市
邮政编码:276000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张慧颖,出生年月1999年9月,性别女,汉族,籍贯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第二作者:于志鹏,出生年月1998年11月,性别男,汉族,籍贯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第三作者:王新悦,出生年月2000年2月,性别女,汉族,籍贯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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