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玮
山东省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山东德州 253000
近年来,通过发掘自身特点,借鉴外地市优秀的规划经验,我市编制城市色彩规划、雕塑规划等以塑造和谐宜居的城市景观风貌,并提出精细化管理理念对城市色彩、建筑风格加以引导控制,为我市城市空间艺术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前沿规划理念的不断更新,城市发展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出现了城市精神文化缺失、缺乏鲜明的城市特色、公共艺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因此,加强城市空间艺术设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已成为当前规划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重要意义
(一)加强城市空间艺术设计是打造城市名片的必然要求。
城市空间艺术设计对于城市大环境的构筑、城市不同空间的营造、城市历史与现代的传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城市社会的发展,象征城市文化底蕴、凸显城市鲜明特色的城市公共艺术已逐渐成为体现城市规划合理性、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的内在要求。
(二)加强城市空间艺术设计是增强城市软实力的有效途径。
优秀的空间艺术设计已经成为重要的城市标志和文化遗产,对于陶冶公众情操,促进新时期城市文化的发展,提升城市软实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积极开展公共艺术设计工作,不断提高城市艺术化建设水平,对于彰显城市文化,增强城市的现代化水平、人文素质和文化氛围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城市空间艺术设计是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手段。
城市公共艺术作品自身具有的地域文化内涵和艺术形式,蕴含的纪念性和鲜明的视觉特征,使公共空间为公众所使用和享受。如何体现城市以“人”为中心,设计人性化,体现公众的意志、要求和情趣是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的的主导思想,也成为城市空间艺术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
二、工作成效
(一)编制城市色彩专项规划。委托清华美术学院编制《德州市城市特色空间及城市色彩规划研究》,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运用色彩理论,梳理城市色彩、特色空间结构及建筑功能,提取出城市“综合色彩库”。以综合色彩库为依据,提炼德州城市色彩主题,宏观整体把握定位,中观分区控制。同时编制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保证色彩规划的具体落实,从而建立德州城市色彩规划控制系统。
(二)提出精细化管理理念。对居民生活感受最直接的居住区景观风貌的规划管理工作进行细致梳理,提出住宅建筑色彩解决思路和城市色彩分区解决方案,并对建筑外立面材质和建筑造型风格提出管控要求,对批后管理提出实施建议。通过一系列精细化管理的方法,推动我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特色化,以达到改良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的目的。
(三)将雕塑建设纳入行政审批范畴。为确保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保障雕塑艺术性和建设品质,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要求,将雕塑建设纳入行政审批事项,制定雕塑审批服务指南,明确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对雕塑设置进行严格把关。
三、存在问题
我市城市公共空间艺术管理工作正在逐步进入有序发展的轨道,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规划理念的不断更新、城市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许多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一)公共空间设计特色不鲜明,缺乏艺术性
1、城市公共艺术作品形式较为单一,缺乏特色。城市公共空间中的景观塑造多以绿地、铺装为主,缺乏地标性作品。不同风景区构成相近、风格类似,缺乏自身特色,辨识度较低。如锦绣川风景区、长河公园等市级公共绿地,构成较为简单,缺乏艺术性,景区内部分片区缺少能够彰显主题的公共艺术作品,缺乏现代感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2、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缺乏尺度感。对于公共空间的尺度把控和细节设计缺乏深入细致的考量,部分大体量的广场和绿地的设置较为简单,缺乏人文关怀,不能实现公共空间的有效利用。如老城区的中心广场,单一的跑道和草地占据了绝大部分的空间,简单的空间分割决定了市民活动的单调局限性;新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尺度大,形式单一,仅强调其道路分隔带的功能属性,忽略了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人文性、共享性、适宜性。
(二)城市家具不完善,缺乏系统性
1、设置不完善,设施老旧。我市城市家具布局与设计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设置种类单一,设施不完善,未能完全满足居民需求。许多公共设施因管理不到位,未能定期清洗维护,已影响城市景观风貌;部分公共设施因年久失修,或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再具有服务功能,需修复或进行更换。
2、美感缺失、缺乏艺术性。城市家具的设计偏重功能性和
经济性,局限于满足居民需求,与周围环境突兀混搭,缺乏装饰性和美感,如变电箱多设置在道路绿带之中,冷硬的外立面与周边绿化景观难以协调。而城市不同片区的家具设置形式单一、风格一致,不能体现城市的地域特色,缺乏艺术气息。
(三)公共艺术管理杂乱,缺乏规范性
1、缺乏顺畅的管理机制。我市公共艺术发展起步较晚,政策不健全,缺乏较为规范和透明的管理机制。并存在多头管理的局面,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园林景观及城市雕塑等分为不同部门管理,而且缺少专业的公共艺术设计团队和规划方案,没有对城市公共艺术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缺乏专项规章制度。目前我市公共艺术建设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缺乏行之有效的专项法律规章制度,导致已有规划无法落地实施,已实施项目建设质量和艺术水准难以得到保障。
三、工作计划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市越来越认识到城市公共艺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为避免公共艺术项目决策、审批和管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建议协调组织相关管理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研究重点问题所在,提出解决办法,协调解决公共艺术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二)加强研究策划,强化规划引导
细致梳理我市现状城市空间艺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聘请国内高水准设计单位对城市公共艺术进行研究策划,编制专项规划,并对城市色彩进行深入研究,指导规划建设工作开展,为城市亮点的打造、城市环境的改善提供先进的思路和科学的指导。并将城市公共艺术设计纳入各级规划中,为城市公共艺术设计项目实施、管理提供依据,让城市艺术建设有“蓝图”可依。
(三)制定管理文件,规范规划管理
制定、完善相关管理文件是城市空间艺术管理科学化、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结合省建设厅相关管理规定,借鉴其他地市的管理经验,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对城市公共艺术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管理、方案评优、批后监管等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强的规定,将城市公共空间艺术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作者简介:李玮(1986-11-13),女,汉族,山东德州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